需要带的材料有:
(一)普通高中毕业证遗失 1、办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备留存查证;
2、在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或学历证明书,并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及校长私章,如原毕业学校撤并的,由撤并后组成的学校承担,若撤并后没有学校保留,由原高中毕业学校所属教育局承担;
3、办理者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证明(出国留学)
1、办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原就读学校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
学历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学信网)开。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授权管理的1991年(辛未年)以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数据库,经审核后,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
可以到学生毕业的院校开具。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开学历证明需要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的教务处或者是档案室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