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办理流程为: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4、如原学校没有了,直接到教育局申请补开学历证明即可。
学历认证在学校是不能够办理的,都是由教育部学信网来进行审核的,在国内很多省会城市都有代理点。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目前你也可以直接在鉴证网上办理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就可以了。
1.证明高中学历除了高中毕业证以外,还可以到中国上查证,进入“高中毕业证查询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到证件有关信息。
2.一般学校都会对遗失高中毕业证的学生进行补办,如果不行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开毕业证明。
高中毕业证能办理学历鉴定不过比较麻烦,因为在学信网查不到高中毕业证,需要自己母校的证明。
由高中毕业证明办理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向原高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原毕业学校撤并的,由撤并后组成的学校承担,若撤并后没有学校保留,由原高中毕业学校所属教育局承担),学校受理申请后,核实申请人高中毕业资格,核对申请人身份证,核实无误,开具高中毕业证明或高中学历证明书,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私章(高中学历证明书)。
申请人持原毕业学校开具的高中毕业证明材料或高中学历证明书到学校所属教育局学考办,由区县(市)教育局学籍专干核实申请人毕业资格,核对申请人身份证后,加盖区县(市)教育局学籍专用章。
审请人将加盖学校公章、区县(市)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的高中毕业证明材料或高中到市教育局学考办(基教科)以及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学籍专干处审核,经核实后,加盖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专用章或湖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毕业证钢印(高中学历证明书),办理流程完毕。
学习是伴随我们一生的根本,上学或工作的过程中,都要用到我们的毕业证书或学籍,
1当我们需要开具学生证明时,可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户口本,由本人去当地教育局的教育科开具即可。
2开好后的学籍证明应保存好,备用,防止丢失。
3学籍证明对我们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学籍证明有固定格式,一般都是学校教务部门,根据你在校学习时学籍卡片和成绩单的存档,给你重新制作一份在学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学校专用公章,再配上你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就算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