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学籍,学籍应该退还的、学籍是跟着你人走的,那么。会考就不用去原来的学校考了
一、 办理转学手续须带齐如下材料:
1、 户口簿。
2、 转学证明表(经转出(入)学校及其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地级教育局审核批准)。
3、 高中需《学校所在地高中学生档案》(外省转入必须有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转出学校所在地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
二、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三、 办理转学手续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及新学期开学前一周。
四、 办理地点: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高中转学不能转学籍是因为转学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半个月内申请办理。入学时间短,我国教育部门有明确规定,高中入学没有满一个学期,是不能申请转学的。高三学生一般不能办理转学籍。转学籍一般需要有正当的转学理由,比如监护人工作调动等,教育部门一般坚持非必要不转学籍。
高三省内转学籍流程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①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②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5、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并通知转入学校。
不能。高三可以转学,但不能转学籍。
高三不能够转学籍,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除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转学。高三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须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到此,以上对于高三学生转学籍高中毕业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三学生转学籍高中毕业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