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在原地生活工作。他们只有书信,电话,视频联络。平时只有探亲假短短的一两个月,一年才有一次。如果服役到了一定的年限,可以随军。解决两地分居可以在一起生活,如果是年限不够的,都要两地分居。
这给他们的生活,特别是给家属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她们要工作,还要照顾孩子,还要照顾老人,是个很难的任务,军嫂都是值得令人尊敬的。
一般情况下,军人结婚很多都是得两地分居,国家会给军人两地分居费,还有家属荣誉金。如果军人不想两地分居,也可以申请家属随军,这样自己的家属就可以跟着自己去部队家属院生活。不过这样,军人的分居费就没有了,军人家属随军,如果是体制内的工作,也可以申请调岗。
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军委总部分别制定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1. 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2. 随军配偶由部队商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3. 随迁子女可在军地园校入托入学;
4. 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至700元基本生活补助,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5. 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6. 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7. 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100元夫妻分居补助。
8.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军嫂未随军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就医待遇。
根据最新的医疗改革政策,远离军队医疗机构的军人及其家属,包括军嫂,可以就近就便到驻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特别是对于驻守艰苦边远地区的官兵的家属,即使是在家乡的父母、配偶父母也能享受军队优惠医疗待遇。这一政策体现了对军人职业的社会尊崇,增加了改革的温度,让改革成果惠及基层一线和最牵挂的人1。
此外,军嫂未随军时,如果持有社会保障卡,应当按照“医保定点、异地就医、结算报销等政策,到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免费或者优惠医疗待遇。
军嫂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男性军人的合法妻子,是军人的另一半。 随军军嫂,就是跟着军人在部队里面生活,可以有自己的工作,也可以没有工作。能够在丈夫休息的时候相聚在一起,一起生活。
军嫂不分兵种与警种,但是有家属随军与不随军的区别。军嫂,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后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