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证明是在你的身份还没有办理的情况下用来证明你的身份的。
2、户籍证明时间段,一般是一个月。
3、具有同样证明你身份的效果。
4、国家现行户籍制度和身份证制度是同时并存地,对于以往地“农”占人口数量的70%的中国特色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地;随之,衍生出来的“暂住证制度”等等也是对于社会治安的防范治理、计划生育的保障实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特殊区域地区,还要附加一个“特批准入证”制度,如深圳、珠海之后的港澳,对于控制人口迁移,包括流动人口,达到了非常重要的“规模总量”控制地目的
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336号综合窗口8—11号窗口。
中心电话:
0756-772282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
可乘坐204路、502路、540路在西海岸花园站下车
珠海:学历人才落户指南
一、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先落户后就业的人员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市外户籍或户籍在我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内的人员;2.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五年内;3.身体健康;4.无违反《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学历条件认定
1.国内学历(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结果为准。
2.国(境)外学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认证结果为准。
三、毕业时间认定
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的认证结果记载的毕业时间为起算时间,申请之日在毕业五年以内(以月为计算单位)。例:认证结果记载的毕业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30日之间的,在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申请均视为符合条件。
四、落户地址
按照本市自有房产、工作单位和学历人才公共户的先后次序登记落户地址。
1.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的自有房产,需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与其他人员共有的,需全部业主持身份证及房地产权证书到派出所当场签订“同意其中一个业主落户该住宅”的协议书(不能当场签订的,需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协议书),户籍民警审核原件后收取所有业主的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
2.在我市有工作单位的,户口迁入所在单位集体户。
3.在我市无自有房产也无工作单位的,户口迁入其选定的学历人才公共户。迁入首次选定的学历人才公共户后,不可再迁移到其他学历人才公共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