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合并后开证明可以找原来学校认识你的老师、班主任或领导,即能证明你是在原学校上学,是哪时间段?是哪年入学,是哪年毕业的,再到新合并的学校,由新合并的学校有关负责的老师开据即可。因此,只要是符合事实,会有人给你做证的,另外新学校也可能有你的在学记录,只要能证明自己是在原学校上过学就行。
如果您的中专学校已经被撤并,您需要前往撤并学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开具学历证明。您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学历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等。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证明费用,并等待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一旦证明被批准,您可以领取学历证明并用于您的个人或职业发展。
中专学校撤并后,学历证明需要到原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办理。首先,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然后,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最后,耐心等待办理结果,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注意,办理期间需要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否则将会被驳回。
开具社会青年学历证明,可以:
1:找原就读学校开具。若原就读学校已经合并、更名,应同时附合并、更名材料;若原学校已经不存在,应到档案存放机构复印可以证明学历的材料,加盖公章。
2.学信网已经注册、认证的,可以通过学信网认证、下载电子学历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