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鉴定证明是指对毕业生所取得的学位进行鉴定,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收集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 填写申请表:根据当地的规定,填写相应的学位鉴定申请表格,提供个人信息和所需的鉴定类型。
3. 缴纳费用:办理学位鉴定通常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咨询当地相关机构。
4. 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相关机构,如教育部、学位鉴定委员会等。
5. 等待审核:申请提交后,需要等待机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学位的合法性。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6. 领取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可以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学位鉴定证明文件。
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机构或学校的学位鉴定办公室,以获得准确的指导和信息。
一、准备好学位证明书所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复印件(有复印件的请尽量提供,便于核实)。
3.两寸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档1份。
4.需提供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名册、毕业生名册的复印件。
5.需要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毕业生补办学士学位证明书登记表》,这个表格一般在学校官网下载。
二、提交材料
若本人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去学校办理,将相关材料提交到相关部门审核。老师收到材料后会逐一核实申请材料,一般需7-14个工作日(寒暑假顺延)。
考生需要登陆学信网档案网站,注册账号,登陆成功之后点击学历信息栏目,输入证书编号、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增加本人学历,然后点击在线验证报考高等学历进行在线验证,点击申请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申请,考生可以按照个人需求,选择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支付方式等,支付完毕后,申请完成,在有效期内可以通过二维码、网站等进行验证。
学历证书遗失或损毁不予补发,但是考生可以申请补发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考生在申请补办学历证明是需要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学校档案馆开具的档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近期蓝底两寸照片等资料。
含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学需出示学历鉴定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一:2000年以后毕业的可以在下面的网站进行鉴定
1、
选择学历查询中的学历查询
2、 选择零散查询
3输入你的相关信息然后查询。如果是应届生就勾选当年毕业生,就不用查询码。如果是往届生就需要发条信息。
4、点击查看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注:应届生是没有这一项的。直接把下面这个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就可以)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支持打印、下载、邮件发送。建议大家下载一份存在自己的硬盘里面。以后其他地方可能还用的到。
第一步 打开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申请页面 (网址:)
第二步 注册/登录
已有账号的,点击“普通登录”可直接登录。无账号的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登录。
第三步 登录成功后,点击“学位认证申请”
第四步 点击右下角“我已阅读并接受申请须知的全部条款”选项
第五步 填写学位信息,并按照步骤提示上传附件并提交申请
第六步 在“已完成申请单”中查看/下载认证报告
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学信网”获得,具体步骤如下:
1、使用电脑端IE9以上的浏览器搜索 “学信网”。
2、登录你的账号,进入页面,找到“高等教育学历”,点击进入。
3、找到“查看学历与成绩认证”,点击进入。
4、找到“开始申请”,点击。
5、进入页面,选择“认证目的”,选择受理机构”,上传相关证件。
6、即可获得学位认证电子版报告。这时,找到电脑上的打印框,点击“打印”即可。
1、打开学信网,然后注册账号。注册好之后,登录。
2、点击学历信息,输入毕业证上的信息,包括证书编号、毕业时间、毕业院校等。输入完之后,点击增加本人学历。
3、学历增加完之后,点击“在线验证报告” 。页面跳转之后,进行在线验证。
4、验证完之后,点击“申请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文版(英文版)”申请。
5、信息填完之后,按照个人需求可以选择学历证明的有效期、支付方式等。支付完成之后,学历证明就开好了。
中小学的学籍证明到学校的教务处开具。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可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院(系)办公室办理,加盖所在学院(系)公章即可。证明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可持打印件到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学籍证明的办理:
1、在校生办理在读证明:学生到本学院办公室办理即可(已加盖学籍专用章);
2、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需要盖章的,学生可持证书原件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办理。
3、外文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按照中文原件进行翻译,持中文原件及翻译好的证明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1号楼415房间)加盖山东农业大学学籍专用章。
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系、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