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 ,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另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注意: 对于急需或者需要毕业证原件的,联系作者,给你解决方案 如有丢失情况的,联系作者帮你解决吧。
首先要看你是哪年的高中毕业生,以河北省为例,如果你是1994年以后的高中毕业生,应当有河北省会考考试成绩合格才有毕业证。也就是说,1994年以后毕业的学生应当在县文教局及其以上单位有你的会考成绩记录,这样就容易补办了。
1994年以前毕业的学生,学校和县文教局档案室都分别有学生的档案和毕业生名单,都应当长期保存。我所在学校编写了校志,上面有学生的名单,初中1917年的,高中1958年的毕业生名单都有,虽然经历了唐山大地震,但学生名单是没有丢失的。
校方丢失毕业生名单应当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作为学生可以与校方积极沟通,同时旁证也应当可以。如找当年自己的老师或同学,尤其是在这所学校工作的老师,为你出具证明学校应当予以承认。
当然,如果你是参加过会考考试,但因没有通过会考而没有毕业证,那就没有办法了。
这个要分以下的情况
一、自己户籍所在省份有会考。 在有会考的省份,如果学生拿到了高中毕业证说明学生的会考都顺利通过了。 那么,学生需要调档自己的会考记录就可以让学校开一个毕业证明。
二、自己户籍所在身份没有会考的话,比如像湖北省,那么在这样的省份拿到毕业证的话代表学生参加了高考, 高考也是可以查询记录的。
综上,高中毕业证丢失了还是有补救办法的
每个学生的学位证和毕业证都有独一无二的编号,而且双证和编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学生学历、毕业信息与双证编号是一起上传到国家学历鉴定中心的。如果毕业证丢失后能补办的话,意味着同一个编号对应着两个甚至多个毕业证书,真假难以鉴定,这样在管理上就存在着巨大的漏洞。 此外,毕业证补办还在技术和程序上存在限制,学生的毕业证丢失后,有些学校已经并入其他大学,也有的学校名已经发生改变,这种变更加大了补发毕业证的难度。同时因为高校各任校长任期有限,原来证书中必备的校长签字盖章多数已无法复制,程序难以实现。 同时存在其他原因,首先,最初没有建设毕业证数据库,所以要求一次性发放无法联网核查的证件,以此杜绝重号问题。其次,毕业证件格式不一致,在无法保证格式统一的前提下,同一批次学生拿着不同样式的证件,会有各种隐患和弊端。
如本人普通高中毕业证丢失,需出具毕业证明,可做以下工作:
1、携带办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须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备查验。
2、可在原校出具的证明或学历证书,并加盖原校公章及校长私章;如原校被撤销,则由撤销后的学校承担;若撤销后无学校保留,则由原校所属教育局承担。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补办的处理方法有三种(第二种方式在学校教务处网页有公开流程):
1.学生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学位信息(权威认证且不需到校办理);
2.本人或委托他人(需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携带4张2寸的蓝底证件近照(含电子版)至学校教务处教务科现场填表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效力等同原件),当天可办结;
3.本人或委托他人(需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至学校档案馆办理学历、学位证明,当天可办结。
没法补办
《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