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证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
因为,每个地区生成的兵役证号码不一样,所以,必须是户籍所在地。登记地址在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去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领取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初次检查初次审核。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一、办理《兵役登记证》条件:
1、办理的人员: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7周岁的男性高中(中职)毕业生也可办理。
2、办理的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办理和核验。
3、办理的条件:必须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者,才可办理《兵役登记证》。
二、办理的程序: 第一步在全国征兵网进行注册、登记; 第二步打印登记表格到村(居)委会登记、领证、盖章; 第三步持表格、兵役登记证、学历证明、身份证到乡镇(街道)武装部核验、盖章; 第四步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定期将兵役登记证拿到县人武部盖章; 第五步青年听通知到乡镇(街道)武装部领取兵役登记证; 第六步带着兵役登记证安安心心、高高兴兴参军或上大学去。
兵役登记的对象和范围是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龄在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适龄公民的兵役登记的时间为每年的2月1日至6月30日。 初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根据兵役登记通告的要求,凭《兵役登记通知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身体目测、政治初审和年龄、文化初核; 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参加复审;
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后,因就学、就业、户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转移手续;适龄公民因其它原因未能参加兵役登记的,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没有毕业证可不可以当兵,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你是高中在读,并且是农业户口,这种情况是可以当兵的,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则不能当兵;如果你现在是初中在读,没有毕业是不能当兵的,因为农业户籍当兵要求必须有初中文凭,你没有初中毕业证,是不能当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