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深户后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包括:
1.户口要在本市,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一年以上。
2.家庭人口总数不能超过准入标准,一般为年收入两倍以内。
3.同时不能拥有其他住房产权。
4.本人和家庭成员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5.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没有被法院判决失信执行或行政处罚情况。
6.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户口本、社保证明等。
7.符合区域内优先条件,如本地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环保工作者等。
一、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保的时间限制
二、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三、户籍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巧了,最近刚好也在关注这个问题;我了解的信息如下,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
1.参加深圳社保满3年以上的人
2.参加深圳社保满1年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在什么未拥有任何形式自由住房
4.申请人及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5.申请人必须是深户;
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可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官网,如实填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在线提交
然后在网上预约到就近区住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之后你就会拿到受理备案的回执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了。
通常需要等待6个月到1年的时间,然后你就会进入到保障房轮候库里,据我了解,目前库里已经有将近25万人在排队了,乐观估计需要10年的时间才能消化的完,祝你好运~
可以但是要符合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或《深圳市居住证》及复印件或相关办理证明;
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5、个人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6、个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深圳公租房可以落户,只要租赁合同在2年以上就可以。但是要注意迁至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或在本人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应收取以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
4、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5、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房产权利人身份证、户口簿。
深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不受本市户籍和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读全日制学校迁出本市的,视同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建房用地),未领取住房补贴,申请受理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未转让自有住房或因离婚被分割的。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一、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二、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不包含落户的租房补贴)
三、户籍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建局测评并填写资料和提交申请
二、窗口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即可预约就近地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即可l领取备案回执单

三、轮候及认租阶段
申请人会经历一个6-10个月的审核期,通过以后可凭借备案回执单上备案回执编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自己的轮候排名,当住建局发布新的认租房源后,即可在网上提出认租申请
四、选房及签订协议
政府部门会发布符合认租条件的名单,将按轮候排名安排入选名单的申请人前往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