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海归人才落户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落户
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是海归人员在上海地区办理人才落户的,必须要满足上文中所给出的几种条件,一般是在国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而且在国内也必须要是属于211级别的高校获得的本科学历,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海归落户上海的条件包括:
1. 申请人应为回国后首次来沪就业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申请人与上海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期限在上海紧缺急需专业目录规定的持《上海市居住证》年限的剩余时间内,每年不少于6个月。
3. 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4.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4款条件的,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两个区以上就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调动审批表或毕业生分配报到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6. 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7. 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
①应届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②往届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③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④未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海归若想在北京落户,在境外连续学习时间需要满1年,并在毕业回国的两年内提交落户材料。
第一:学历要求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香港和澳门毕业的学生也可以享受次待遇;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第二:时间要求 首先是在境外的学习时间需要待满365天(满365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目前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以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然后是毕业回国2年内提交落户材料。
第三: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第四;公司要求 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注册地在北京市工商局总局;注册地在各区工商局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企业公司有集体户口。
1、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2、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已取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 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
如下:
(一)学历学位要求
落户要求最高学历至少是本科学历及以上,而且要求在国外呆满一年(本科)或者学制不少于1年(研究生)。博士,本科不用说了,基本都满足一年以上。硕士绝大多数项目学制都是一年、一年半、两年的。所以绝大多数都是满足条件的。本科联合培养3+1或者2+2的,且本科是最高学历的,注意得在国外呆满一年。国外拿到专科不行。
必须毕业,拿到学历学位证书。不能肄业,没读完不行。即将毕业也不行,得等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后才可以申请。
具体实施“保证一年以上”,工作人员是看看护照上留学相关出境入境盖的章上的日期,或者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时间日期。
(二)社保要求
对于学校资质好的(1倍社保6个月):同一单位缴满六个月,并且不低于1倍去年的上海社会平均工资;
对于学校资质一般的(1.5倍社保12个月):同一单位缴满12个月,并且不低于1.5倍去年的上海社会平均工资;
在同一单位缴满六个月,意味着如果换工作了,必须在新单位重新缴满六个月。由于社保查询滞后1-2个月,所以其实要八个月左右社保单才显示实缴六个月。
而且同一单位缴满6个月,是从申请日之前缴满六个月,由于要审批2-3个月,所以其实得不间断缴满6+2+3=11个月的社保和匹配的税。如果这11个月中有一个月不满足条件,则只能重新从满足条件的月开始,再缴满六个月才能申请!
(三)个税要求
个税要求和社保匹配。简单说就是公司一点税都不避,社保基数=交税基数。
(四)世界排名1000以后的学校,得交12个月的社保,1.5倍基数。排名500之内的,6个月,1倍基数。条件满足不了的,只要多等等就好,不用太担心,这个差异化政策也是2016年1月1日之后的新政才有的,之前没有学校的要求。只要学习满1年并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即可。
(五)公司注册资金大于100万的,注册地在上海即可。注册资金就行,就看企业三证上的注册资本,不需要实缴。还有就是聘用合同要大于1年,并且申请时有效期大于半年。
到此,以上对于海归落户需要高中毕业证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海归落户需要高中毕业证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