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修改规定,实习证明中需要有下划线吗

admin282023-11-12 22:55:23
  1. 住院病历修改规定
  2. 诊断学病历怎么写

住院病历修改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7条和第8条分别规定:“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住院病历修改规定,实习证明中需要有下划线吗

文件还规定修改错字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诊断学病历怎么写

病历书写有严格的要求和规范,每个执业医师必须遵循:

       1、病历书写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格线;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粘、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2、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毕业后第一年)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问。修改病历应在72h内完成。

     3、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需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