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贫困认定要3级证明
三级贫困证明,是指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或区民政部门所开据,并证明家庭确实贫困的证明。
开具单位
村乡、县或区民政部门。
办理流程
一、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贫困认定需要什么证明
开贫困证明需要提供多方面的材料。
1、户口本或身份证明,需要证明自己是贫困地区户籍人口或家庭的。
2、家庭收入证明,需要证明自己或家庭的收入水平达不到当地贫困标准。
3、贫困证明申请表,按照当地政策填写申请表格并加盖对应的部门章。
因此,开贫困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和申请表三方面的材料。
贫困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家庭收入证明:包括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家庭收入明细表、银行流水等。
2. 家庭财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
3. 家庭人口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等。
4. 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包括家庭成员的疾病证明、残疾证明、失业证明、低保证明等。
5. 其他证明材料:如家庭成员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政策对贫困认定所需的证明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应以当地政策为准。
办理贫困证明的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期满仍未能重心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2.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抚养人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贫困证明是什么
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国家针对贫困群体救助帮扶的一些政策,如普通居民办理低保,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出具,
贫困证明是高等院校根据国家对贫困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的规定,对贫困大学生实行救助时,需要学生提供贫困的相关证明。这个证明一般需要村居、乡镇政府,县级民政部门三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调查表是学校统一印制的能够反映学生家庭成员状况和经济状况的表格,可分为大学生家庭状况调查表和贫困大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地区不同,需要在调查表上盖章的单位也不同,有的需要镇政府,有的需要县级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