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原件是什么-低保开贫困证明怎么开

admin512023-12-09 22:37:01
  1. 贫困证明原件是什么
  2. 低保开具证明怎么开
  3. 低保边缘证明怎么开
  4. 申请低保要开病历证明怎么办
  5. 低保用的借住证明怎么开

贫困证明原件是什么

贫困证明原件就是证明你因何贫困的材料或证明,一个人申请低保或者贫困户补助,那么他是如果是因病那病历致贫,那么医院里的发票和诊断证明,就是贫困证明原件,拿着这些资料可以办理低保或者贫困户补助,这些材料不能丢失,丢失以后就不能作为申请贫困补助的原件。

低保开具证明怎么开

贫困证明原件是什么-低保开贫困证明怎么开

需要去民政局,办理需要材料如下:一、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收人证明: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3、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4、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低保边缘证明怎么开

低保边缘证明是农村部分农户达不到人均收入,接近低保户收入的一种困难证明,主要是针农村困群体在看病就医,子女上学,享受补助等等政策时须开具的证明,一般在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盖章,有的还须在所在乡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申请低保要开病历证明怎么办

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病历证明。
1. 申请低保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病历证明,这是政府规定,如果没有病历证明,申请低保将会遇到困难。
2. 病历证明可以通过向当地医院申请,在确诊有慢性病或遭受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医院会为你开具符合条件的病历证明。
3. 如果没有病历证明,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生活困难的情况,例如近期经济困难或家庭贫困等材料,但是病历证明仍是申请低保的首要证明材料。

申请低保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病历证明。如果您需要开具病历证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就医。如果您需要开具病历证明,首先需要到医院就医。在就医时,需要告知医生您需要开具病历证明,并提供相关的病情资料。

2. 签署同意书。在医院就医时,医生会要求您签署相关同意书,同意医院使用您的病历信息开具病历证明。

3. 支付相关费用。有些医院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开具病历证明。您需要根据医院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

4. 领取病历证明。在医生开具病历证明后,您需要到医院的相关部门领取病历证明。病历证明通常会包括您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就诊日期、医生签字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低保申请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材料。此外,在办理低保申请时,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家庭收入证明、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以及居民身份证。

3.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需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4.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5.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6.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7.独生女家庭(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儿)、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低保用的借住证明怎么开

1、书面申请;

2、家庭收入、财产情况的书面说明及同意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书;

3、居民户口簿、家庭全体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应有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家庭成员,须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下岗失业证、培训和推荐就业情况等证明;

5、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当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8、非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就业和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

9、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调解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10、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以及住院结算凭证;

11、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当出具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租房居住的,应当出具租房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当出具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12、家庭中有因拆迁安置或者建设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须提供由区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拆迁安置或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时间、安置补偿费等有效证明材料;

13、提供申请前2个月的家庭水电费、通讯费或者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

1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