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病历证明怎么开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以及居民身份证。
3.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需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4.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5.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6.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7.独生女家庭(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儿)、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低保病情证明怎么开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以及居民身份证。
3.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需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4.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5.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6.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7.独生女家庭(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儿)、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低保证明怎么开
1、低保证明可以去民政局开,也可以在村(居)委会办理。 低保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一式四份的特殊困难救济申请表加盖公章,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2、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低保证明怎么开
需要去民政局,办理需要材料如下:一、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收人证明: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3、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4、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低保开具证明怎么开
需要去民政局,办理需要材料如下:一、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收人证明: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3、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4、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