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冤枉时,所有的证据都是对你不利,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你清白,你怎么办
诚谢邀请,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自己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就是保全自己,坐牢不一定是坏事,生活,多一种经历未尝不可。有了最坏的打算,然后,你需要明白一点,被定罪有两种条件,一种是有罪推定,就是可以根据现在的情况做出推论,你有罪,事实上你是否真的有罪不在考虑之内,遇到这种,你不大好搞,该忍就忍,该认就认,留一条命最重要。现在说第二种,疑罪从无,你遇到这种办案人员,用中国话说,你烧了高香了,这种情况下,你只要相信法律就行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老天不帮没办法。
能澄清便澄清,澄清不了让时间来见证;
只要还活着,身体还好便烧高香了。
冤枉事古有之、现有之,将来也会有;
交与时间、交与命运、交与机会。
人生来世上就是锤炼的,苦冤是修身;
心态好,苦也甜、冤也欢、快乐天天有!
经历过后,你才真正长大。2003年6月,我真是倒霉透顶,我的邻居做了一个轻伤,陷害我弟弟,他被网上通缉,她们家向我家要3万元💰,否则,他将面临牢狱之灾。9月份,我的邻居纠集她的亲戚把我的门市给封了,我彻底没工作了,家里断了经济来源。我去请教律师,他们说“只要你们之间发生打架,人家有伤,伤就会被认为是你打的。”我放下一切事情,我一股脑专进图书馆里,研究轻伤,研究骨科,研究刑法,请教医生,最后,我找出证据证明轻伤不是我弟弟打的,轻伤是医生自造的,通过控告我的邻居违法犯罪,我最终为家人洗清清白。
虽然不能证明你的清白,但由于你是被冤枉的,所以也无法证明你的过错。如果执行人硬把过错往你头上安,你只能自认倒霉,小人不可以理待之。但你可以逢人便诉,抓住一切机会向上级反映,以期引起重视,拨乱反正。最有效的,是联系资深记者。记者一般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为你出头同坏人斗争到底。
如果是捕风捉影的事情,不涉及或危及生命的任他天翻地覆我自泰然处之,如果被设计让你穷尽办法包括法律手段也难以洗清冤枉,那就准备干死一个你认为那个设局陷害你的人!总不能自己死的不明不白吧!没一点血性还做什么男人!
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效吗
感谢楼主的提问!您的问题:“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用吗?”我的回答是:
根据你所提问的情况,我分析你是因为工伤,想申请劳动仲裁,问工友的书面证明是否能作为你与施工方的劳动关系的证明!
首先,你在工地干活受伤,应明确可以确定为工伤!
其次,根据你所提问题中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推定雇用你在工地干活的应该是属于有工商登记的法人企业。只有作为法人的企业主体雇用,你与雇用方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作为自然的个人老板雇用你,则你与雇用老板之间存在的则是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发生的工伤事故,一般是按民事诉讼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第三,你在工地发生工伤后,属于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应当在发生工伤的一个月内由雇用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则你发生工伤的所有医疗费用,包含伤残等级的对应赔偿等工伤待遇均可企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等则由企业承担。
第四、如果发生工伤后企业不认账,则需要由工伤职工或企业工会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向当地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4、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医疗材料;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 原件并加盖公章;
6、职工发生工伤的证人证言( 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
综上,发生工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可作为你工伤的佐证,但仅仅以工友的证明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采信度较低。实际上员工个人提供的如单位盖章的工作证、上岗证、培训证、单位的集体照(有员工在里面)、工资表、工资条、银行打印的工资卡流水等,都可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且更具采信度。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共同探讨!
工友的证明不是决定性的证据。工友有时也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效力有瑕疵。重要的还是合同或证明合同的关键证据。以事实为依据。
实践中还要注意工资的发放主体。有些应该是劳务关糸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咨询一下,怎么样证明我的实际工作地点?(拿不到公司的数据证据)
至于证言,你并不一定非要赢得同事出庭作证,可以请同时写下书面证词,并签名,就可以作为证言使用。
虽然你没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作为有力的证据,但是工资卡的收款证明(可以从银行查看到),和同事的QQ聊天记录(内容必须是涉及公司工作内容的),快递单(必须是你签收的),私人邮件(如果邮件内容可以反映你和公司之间有一定的劳动关系的话),那这些就可以作为客观证据帮你打赢官司,
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的,但是离职证明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在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补救
离职证明主要用于证明你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并结清相关费用,你可以自由重新择业了。
根据你的提问可知,你是被公司裁员的,而你拿到的离职证明上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公司欲以你主动离职为由,拒绝对你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你不会申请劳动仲裁。
既然劳动仲裁院都受理此案了,就排除了你在离职证明存根联签字的可能性。因为你一旦在存根联签收,就证明你离职证明上内容的认同。而员工离职完全可以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这样公司说你主动离职就是有理有据。
好在你没有在存根联签字,才给了你翻盘争取经济补偿的机会。那么,你应该怎么补救呢?
1.由于离职证明上只有公司的公章,且存根联上没有你的签字,因此,公司说你“个人原因离职”,纯属一面之辞,不足以证明你是主动离职的。
这种做法就像你自己写个证明,用于证明某人欠你钱,有效吗?显然是废纸一张。
2.你让公司出具你提交的“辞职申请”。由于你没有提交,公司肯定拿不出来;而公司能拿出来的离职证明,用以证明你是个人原因离职的又是无效的。因此,公司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3.你主动出具公司的裁员公告,补偿方案,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次数,以及主持人和主讲人。特别是公司哪位领导和你谈话达成补偿协议,以及同批次谈话人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对方的证据无效,而你出具的证据客观真实,仲裁院自然会依据有效证据和事实,公正的作出裁决。
思维老容易被抛,读书少容易被骗。试想,如果你当初认真看懂离职证明上的内容后而拒收,就不会有这样的麻烦了。
你好,因为你的一笔之差,就给自己申请劳动仲裁设置了一些障碍,但也能仲裁,我来帮你。
离职证明是单位在你离职的时候,依照劳动法给你开具一张证明而已,方便你接着找工作,或者办理失业金时用到,如果这个上面写了个人原因离职,那么你是领不到失业金了,但不影响你劳动仲裁和获得单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离职申请的话,则会影响到你劳动仲裁,因为这个事关你是被辞退还是个人辞职,如果你在离职申请上写的是公司辞退,并且各个部门已经签字存档了,那么离职证明怎么写没什么影响了,也不影响你劳动仲裁,一般离职证明都是单位给开具的,为了顾及员工再找工作的颜面问题,通常会写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写被公司辞退。
如果你的离职申请上写的也是个人原因离职,那么你申请劳动仲裁就比较麻烦了,你需要再找一些其他的被辞退的证据,比如说领导辞退前的谈话,让你签的一些字据等,这个要你好好回想了,回想不到有力的证据,仲裁还是无望的,因为离职申请是个人原因,你也签了字的,白纸黑字,就是证据,口说公司辞退你那是没人会认的。
我说的很清楚了吧?每种情况都有列举,照着做就好了,劳动仲裁是一定讲求证据的,有力的证据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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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问题,不能被带沟里。我们主张的是公司违法裁员,不给赔偿,《离职证明》连小问题都算不上。
公司这是在拿着“裁员”做幌子,辞退员工,还不想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仅仅是在《离职证明》上动手脚,只管去劳动仲裁吧。记得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要赔偿金,不是经济补偿金,这可差了一倍的钱。
怎么证明是公司辞退我们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简单的理解,到底是我们员工提出辞职,还是公司违法辞退,得公司拿出证据。
首先,我们不能被带偏去,一直想着怎么解决《离职证明》的问题。我们手里可能没有像《裁员通知书》一类的证据。但是这个问题不用我们举证,在庭上我们只用提出《离职证明》是假的,是公司裁员,不是个人辞职。
作为举证方,公司要想证明我们是自己辞职,能拿出我们的《辞职信》吗?能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是我们自己辞职的吗?我想前面只要我们没有喝醉了,乱签字,公司是什么证据都拿不出的。
《离职证明》是由公司单方面开具的文件,旨在说明公司与我们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是公司单方面出具,不需要员工签字,因此它的法律效力要远低于《解雇通知书》、《辞职信》一类的文件。仅凭一张《离职证明》,公司什么都说明不了。
如果公司不能举证《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基于疑点利益归于劳动者,仲裁庭会同意我们的主张,《离职证明》无效。
如何判定公司裁员是否合法?
前文说了,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于《离职证明》,关键是公司裁员合不合法。合法裁员,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N,违法裁员,公司支付赔偿金2N。
合法裁员,有3个前提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1.裁员人数要在20人以上,或占公司10%的人员;
2.通知到工会,或全体职工;
3.向当地人社局报备。
按照这个问题来看,基本是违法裁员,跑不了了。如果这家公司是合法裁员,一定需要向人社局报备。都报备了,还是这种低劣手段,不是自相矛盾吗?
违法裁员,公司要赔多少钱?
既然是违法裁员,或者叫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赔的可就大了。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要支付的赔偿金=2×工作年限×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等。(部分省市不包含加班费、年终奖)
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0.5年计算。比如小张工作了5年又7个月,老王的工作年限为6。
赔偿金最高是12年吗?
在《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提及了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但是这仅针对高收入人群,不是指所有人。
法律规定,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人,经济补偿的基数不按其平均工资计算,而应该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且最多补偿12年。但是低于3倍社平工资,不受此限制。
举个例子:
上海2019年的社平工资为9580元。
老秦月入22000,在公司干了10年,被公司违法辞退,老王的赔偿金=2×10×22000=44万元
如果老秦月入30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赔偿金=2×12×(3×9580)=68.976万元
但是老秦月入27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赔偿金=2×15×27000=81万元
大家注意,在劳动仲裁时,主张的金额要合理,但是不要主张过少。我看过一些裁定书,一开始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工资是3000,后来又主张是4000,可能会被驳回,不予支持,因为一开始我们主张的是3000,就按3000来计算。
总结:
劳动仲裁,讲的是法,讲的是事实。凡是事实,必有合理的逻辑。明明是公司裁员,却在《离职证明》上写我们自己辞职,这是公司在玩文字游戏。
我们不需担心,在庭上,公司负有举证责任。没有我们的《辞职信》,公司的这套行为就玩不通。
在庭上,我们的思路要清晰,我们应该将精力放在如何举证公司违法裁员,主张多少赔偿金上。公司玩这种小把戏,只能给自己减分。
关于辞退员工,你遇到什么样的套路?
你怎么那么大意啊,既然是被公司裁掉的,那么公司给你出具的离职证明上面就绝对不能写成个人原因离职,这等于是你自己主动离职的,而不是公司方面把你裁掉的,你拿这样的离职证明去申请劳动仲裁,我告诉你,人家仲裁委根本不会受理的,你也别想拿到任何补偿。
你必须明白一点,劳动维权必须讲究证据,是按证据来判定的,你现在手上的那个离职证明只能证明是你自己走人的,绝对无法证明是公司裁员把你裁掉的。即使你实际上确实是被裁员了,你真的被冤枉了,但你口说无凭啊,仲裁委认可的就是白纸黑字的离职证明。所以我说你怎么那么大意呢,当初为啥不拒绝签收呢?
为今之计,你如果还想申请劳动仲裁,补救是不大可能的了,但如果你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一是你离职单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公司裁员导致离职,二是你这个离职证明上面没有你个人的签字或手印。那么你还可以放手一搏,你完全可以无视公司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用其他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即便公司到时候拿出留存的一份离职证明,你也可以否认的。因为你的离职单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公司裁员,而离职单可是经过公司领导层层审批确认的,所以最有法律效力;再者没有你签字的离职证明,单位随时都可以制作一份,所以几乎没有作用。
如果你当初办理离职的时候,离职单上面的离职原因写的也是个人方面的原因,那么你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是不可能得到仲裁受理的,更别提什么补偿了,只能自认倒霉。
最后,不管这件事最终如何,希望此事能让你“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如果遇到这类裁员的事情,一定要注意公司开具的任何文件内容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就坚决不要接受,这样你维权才会被受理并有胜诉的可能。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主要看公司裁员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公司是依法裁员,公司是否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般公司HR专员都有员工离职各项表格,其中“员工离职表格”中有一栏“员工离职原因”,有几项公司辞退、自愿辞职、个人原因等。这些表格的填写,都需要“离职员工”签字生效。
在离职证明上写成“个人原因”离职。可以释义为个人主动辞职而不是单位辞退!
但是,构成你离职的不仅仅有“离职证明”。
题主想说的是“用人单位辞退”你 ,而不是因为个人原因,个人主动辞职!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
1、提前一个月,向被解雇员工下发“通知书”;
2、说明解雇原因;
3、为被解雇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
4、社保转移及办理劳动合同终止,办理失业保险金等事宜。
上述要件是单位解雇你的主要证明。说明了单位解雇你的原因。
尽管离职证明写的是“个人原因”,也改变不了单位解雇你的事实。
不会因为你在离职证明上写的是个人原因离职,用人单位就会逃避给予你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主要看你举证的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是否成立。
主要看用人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仲裁委员会只要认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一张离职证明,不会影响劳动仲裁的判决,即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需要给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