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正规的公司员工离职后都会有离职证明,一份给离职员工,一份公司留底。其实离职证明不仅仅是员工需要,对于公司来说也是需要的,有了离职证明,这个员工离职后的行为跟公司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当然公司的离职证明也不是随随便便发放的,我们公司离职流程比较规范。首先员工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书面的离职申请报告;主管领导谈话沟通离职原因,如果员工执意要离职的,公司会招聘新人或安排其他人交接好工作,列好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已交接完毕;仓库签字确认公司工具已完好归还;财务签字确认无借款或货款未结清。
然后公司人力部门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离职证明,上面会写明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离职原因,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都会体现。离职证明上员工签字按手印,公司盖公章,两份离职证明还会盖一个骑缝章。最后终止员工社保公积金,将终止单和离职证明一并交给离职员工。
有些员工向公司拿离职证明是为了办理失业金,其实员工主动离职是无法办理失业金的。我也碰到过一些主动离职的员工,要求给他们出具可以申请失业金的离职证明,做为人事部门员工一般只会按实际情况填写,毕竟这个造假是会给公司带来风险的。因而有些离职员工就会说,公司不给他们办离职证明,其实是员工没有明白办理失业证的要求,只有被动离职或劳动合同到期,这种非主观意愿失业的人才符合办理失业证。
现在无论公司还是员工,劳动法的意识越来越强了,很多公司新员工入职时,需要员工提供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风险。
总之,员工如果正常离职,公司是有必要也是有义务提供离职证明的。如果公司强行不给是可以找劳动部门投诉的,其实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公司是不会不给的,除非员工离职流程没走完。
这具体离职情况只有您自己清楚了,不明白可以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职证明必须开啊!
除非是私人性质,不正规的公司,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签订过,纯粹口头协议,那么根本就是非法用工,也就没有离职证明一说啦。
正规公司用工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岗位,薪酬等相关规定,以劳动法为前提条件。
第二,缴纳社会保险,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也必须缴纳,而不是说转正后才缴纳。缴纳的社保基数,也需要注意,这里不多说了,因为打擦边球的企业太多。
第三,按劳动法给予员工休假,加班不能超时等等,离职也必须开具相应证明。
很多人在跳槽之后,回老单位开离职证明,老单位就是不给开,这种现象很常见。
那么碰到这种事,还有什么办法呢?其实啊,这个时候,老单位的这种行为已经违法啦。只是我们很多人还不知道,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
一、单位为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是他们应当做的法定义务。
单位为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是法定业务,在我国劳动法中,有这样明确的规定单位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给离职员工问。好多离职员工,他不懂这个事,以为办这张证明就是求公司帮忙,所以千方百计的讨好公司的人事部门为其开一张离职证明。
二、员工是否办理工作交接都必须给办离职证明?
有一些单位的人事部说,你跑来开什么离职证明啊,你工作都还没交接完。很多人都被这个理由给拒绝的。其实给你离职证明是强制的法定义务,我国劳动法中没有规定说员工必须交接完工作单位才给办的,所以说这个理由是单方面的,不受法律支持的。
三、单位拒绝给离职员工办理离职证明,属于违法行为。
通常离职员工为了开张离职证明都是低三下四,讨好人家。其实你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单位索要这张离职证明。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要讲点方法,先礼后兵。
四、为什么很多单位会拒绝给离职员工办理离职证明呢?
很多离职员工都想不通这个问题,其实这其中有很多原因的,有的是单位的领导授意人事部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报复这名离职员工,领导也没说不给办,就是拖一拖你,让你心里很难受。也有的是因为人事部太忙啦,懒得烦你这点事,反正以后不是同事了,管你干什么,我现在忙得很,不想给你办。
五、如果单位不给离职员工开离职证明,由此引起离职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该单位是要赔偿的。
六、他们实在不给你开,也不要再求他们。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吧,让政府部门出面帮你打好这个电话。总不至于为了这一张证明上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仲裁吧,一般他们接到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就会乖乖的给你开了。
谢谢邀请!
这个问题挺搞笑。如果您没有不配合工作交接的情况,那么原单位的做法正说明他们的HR没有法律常识。姑且不说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这一层,公司没有书面证明与员工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依然存在劳动关系,员工还可以凭此控告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未发薪。
这类案件在仲裁庭上是发生过的,而法律上也有很多关于“不辞而别”员工的处理和裁决的案子,虽然情形不同,但均是因为用人单位未出具或送达离职证明(或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的。您可以了解一下。
关于您的情况,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所以说,公司这样的做法,既幼稚又可笑。
当然,不排除也存在这种情况,您可能占有公司的物品未归还或交接工作做得不理想导致用人单位故意为难。如果是这样,建议您还是尽快配合完成,以免因此耽误您的下一份工作。
希望对您有帮助。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提前30日之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那么30日以后,公司必须做出相关的批复。
也就是说单位最多给你拖一个月。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他就违背了法律。你就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你的权益诉讼。
当然,其实也没必要闹到这一步,你还是和公司好好商量一下。因为那些你的社保手续也好,离职证明也好,毕竟是你个人的一个东西,公司扣押着对他们也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而且还为难你,还影响你今后的仕途。这样两者兼不可得没什么意义。
所以说好好和公司领导商量一下,应该我想会解决这个小问题的。你的合法收入所得,他不会因为任何因素去扣你的,如果真的是要坚决的扣下你的这些东西,那么你就通过一些劳动仲裁,或者是。司法诉讼途径去解决这个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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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局不给办理退休,我该怎么办
很高兴有机会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您提出的问题是:我的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局不给办理退休,我该怎么办?
答:首先要告诉您,办理退休的审批条件,与档案里有没有工资发放记录,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有关系的材料应该是:正式招工审批表和调配令!以及职工各项登记表和工资审批表,而不是工资发放记录,如果是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还需提供当年缴费收据。您说的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局不给您办理退休,一定是您记错或理解上的错误,因为没有工资发放记录是不会影响您办理退休的。
为此,建议您重新去社保局详细咨询一下,仔细问问不给您办理退休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您档案里所缺的材料到底是工资发放记录还是工资审批表,如果是没有工资审批表,您可以去您单位的主管局的人事部门调取工资审批表,也可以去档案局查询您的工资审批表!查询到以后,可以请求这两个部门给您出俱一份盖有两个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然后将证明材料交由劳动局审批,审批合格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我的回答完毕,希望能帮到您!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我的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局不给办理退休,我该怎么办?这个办理退休跟工资的发放记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我们办理退休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就可以了,第1个条件就是自身达到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目前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0周岁以上,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以上。
那么第2个条件就是我们养老保险的累计参保年限要达到15周年以上,当然这个可以是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只要能具备这样的两个条件,而且这两个条件都是需要同时来具备的,就可以正常的去申请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他跟我们档案中有没有工资发放记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这个工资发放记录主要是认定我们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你确实是有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自己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那么想要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就必须在个人档案中,就相关的记录,比如说你所在的这个工作单位有没有给你相应的工资发放记录,但是如果说没有这样的记录,只是不能够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但是你的实际缴费年限如果达到15年以上的话,依然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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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企业在职职工,不管男女达到退休年龄时,人社局都会非常严格的审核你的人事档案。主要审查如下几点:
第一、实际年龄。如果身份证上的年龄和档案中记载的年龄不一致时,以档案中记载的最早年龄为准。也就是说入团申请书,或者招工表之类的。
第二、调增表。审核调资表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你是切切实实的在职职工,还是空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以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空挂户。如果没有调资表,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参加工作之后不久就没有再连续工作,尤其是原来的国有企业。如果属于这种情况,人社局自然是不会给你办理退休手续的。
第三、特殊工种。如果是在有毒有害工种的企业工作,如果在这些岗位上连续工作八年以上,就可以享受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待遇。因此人社局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档案中特殊工种是否连续工作八年以上,这些信息都在职工的增资调资表上反映。
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你可以顺利退休。如果其中有一条有问题,退休就难以办理了。
谢谢邀请。题主大意: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局不予办理其退休手续,怎么回事?
为了谨慎回答,且结合我们这里办理退休手续之有关事宜,可以确认:即便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不影响办理退休手续。为何?
办理退休手续流程大致如下:当依规缴纳“五险一金”之自然人到了退休年龄时,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独生子女证原件、银行卡等,到社保局提档→提取并验证缴费清单→当面启封核实工龄→缴费累计:分别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总和→验证缴费基数→最后提交到退休计算公式→屏幕上即显示该自然人每月领取退休金具体数额。
至于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它并不影响其办理其手续。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致有以下因素,从而造成办理障碍。一是档案里缺失参加工作第一时间,也就是《招工录取表》,即便缺失,档案里同样有《转正定级表》,以后还有《干部履历表》或《职工履历表》等等,都可以形成“参加工作第一时间”,有无工资发放表并不重要。
由于不清楚题主为何原因,所以只能原则上分析。我的建议是:当面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缺什么补什么,如由单位出面是为最佳办法。
比如《招工录取表》,它是由劳动局批准的,一式三份,分别由劳动局、录用单位和个人各一份并存档,查询一下并不难;
再比如:有关单位人数结构、性质、工种工资、改制、入党入团提干升职等等等等,当地县委(市委)档案馆都可查找到原始资料,查找到后复印并盖上鲜章,社保认可。
最后,祝友顺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