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效吗
感谢楼主的提问!您的问题:“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用吗?”我的回答是:
根据你所提问的情况,我分析你是因为工伤,想申请劳动仲裁,问工友的书面证明是否能作为你与施工方的劳动关系的证明!
首先,你在工地干活受伤,应明确可以确定为工伤!
其次,根据你所提问题中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推定雇用你在工地干活的应该是属于有工商登记的法人企业。只有作为法人的企业主体雇用,你与雇用方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作为自然的个人老板雇用你,则你与雇用老板之间存在的则是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发生的工伤事故,一般是按民事诉讼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第三,你在工地发生工伤后,属于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应当在发生工伤的一个月内由雇用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则你发生工伤的所有医疗费用,包含伤残等级的对应赔偿等工伤待遇均可企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等则由企业承担。
第四、如果发生工伤后企业不认账,则需要由工伤职工或企业工会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向当地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4、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医疗材料;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 原件并加盖公章;
6、职工发生工伤的证人证言( 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
综上,发生工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可作为你工伤的佐证,但仅仅以工友的证明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采信度较低。实际上员工个人提供的如单位盖章的工作证、上岗证、培训证、单位的集体照(有员工在里面)、工资表、工资条、银行打印的工资卡流水等,都可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且更具采信度。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共同探讨!
工友的证明不是决定性的证据。工友有时也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效力有瑕疵。重要的还是合同或证明合同的关键证据。以事实为依据。
实践中还要注意工资的发放主体。有些应该是劳务关糸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我是民警,提交什么材料可以证明我的工作呢
这还要什么材料?
拿出警官证就可以了。 警官证是人民警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明,正面有持证人着常服免冠的寸照并注明持证人姓名、[某省]某市公安局[某分局]、警号;背面则注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血型、出生日期、职务、警衔、有效日期等,底边并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并注明。上有持证人的姓名,单位,血型等信息。
工作单位证明里的签字人员可以是自己吗
由公司经理签。收入证明的格式如下:
1、个人信息包含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岗位名称,入职时间,收入金额以及用工种类,用工种类部分要明确表述是正式员工,临时员工还是兼职员工。
2、标注内容在个人信息的下方,应表明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信的,并且只能代表目前的收入情况。同时为约束收入证明的使用范围,可以加上本证明仅限做哪方面的使用的说明。
3、企业信息企业信息中包含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联络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企业名称一定要与公章的名称一致,企业联络人可以是办理收入证明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部门经理。扩展信息注意事项1、格式开收入证明,一定要注意格式的正确,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都要完整准确。如果是用于办理银行业务,应使用银行的收入证明模板,这样可以确保格式符合银行要求。2、鲜章开具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企业为方便档案管理,可以存一份复印件留档,但是开出去的证明必须是红章才有效,复印件是无效的。3、公章落款盖章可以是公司的财务章或者公章,且是圆章,这样收入证明才是有效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其他章,比如合同章,销售章等是不能使用的。
4、收入属实开具的收入金额要与实际收入相符合,不管是企业方还是当事人都不应该伪造虚假信息,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要负相关责任。
考上了新的事业单位,但是原单位不给开证明怎么办
想方设法得到证明。
1.搞清楚原单位不给开的原因,如果是原单位主观上认为人才流失严重等原因不给开,那是他的主观意愿,没有道理,那你就要刨根问底,直到对方的说法站不住脚,妥协。如果是其他的原因,比如说原单位签的合同是三年,你第二年考走了,确实人家把文件摆在那里,是挺有说服力,但事在人为,不给开调动,那就写辞职信,合同期不满,可以辞职呀,辞职可以解决合同不到期的问题。
2.要看清楚自己的想法,如果去新单位的决心很大,就要排除万难,不管是软磨硬泡,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还是表决心赚同情,自己要努力。
3.这一点很重要啊,你要打听一下此前有没有跟你类似情况的人,最好就是你本地本单位的,十有八九是有,打听一下别人当年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只要解决了,你的问题得到解决的希望很大很大。
4.问一下亲戚长辈,打听他们听说的事,看看他们有什么好办法。很多单位敲定能不能给你开证明的都是跟长辈们年纪差不多的领导,所以多听多思考多实践。
您好,山东华图为您解答!
从开证明来看,您是已经进入了面试前资格审查的阶段,还未能面试。
1.资格审查必须要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除工作协议证明的,可以与原单位好好协商一下,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如果您有十足的把握,肯定面试能成功且体检、政审都能顺利的话,可以与原单位离职,但是也要确保在原单位能顺利拿到离职证明,并且档案能顺利调走的情况下才能离职。3.如果您想要离职的话,建议与现在的招考单位先打电话说明情况,问下离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以下为资格审查公告附件-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祝您顺利!
看来是同路人 前几年我也遇到这个问题。现分享如下:第一,咬定青山不放松。 遇到这种情况 ,要与领导打长久战, 最重要的是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一次两次三次五次十次八次的去找领导说明理由。摆事实,讲道理,磨破嘴皮子, 磨烂脚底板,问题可能就迎刃而解了 。第二 ,守株“逮”领导。在上班前,下班时 ,晚饭的时候,守候在领导的小区门口。看到领导进门就迎上去。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与领导进行有效沟通。甚至可以帮领导夫人帮忙做家务, 帮忙倒垃圾。心诚则灵 ,相信你的诚心 一定能够感动领导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
单位与你建立劳动关系后,意味双方就建立了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你考上了新的事业单位,并不意味着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动的解除。单位不愿给你出具证明,可能有三种原因:
一是单位对你才能认可,不愿少才流失,为挽留人才而出此下策不开证明;
二是你事先没与单位沟通,你的岗位暂时又没有合适的人来承担,单位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给你开;
三是你对单位没有足够的尊重,认为考进了事业单位,单位必须让你走,单位因你的傲慢不尊重而依合同不愿给你出具证明。
你如果确实想走,就分析下单位不出具证明的原因,对症施策,你就能成功。
总结:当然我要提醒的是办好事情关键是要学会尊重,以情感人。傲慢只会令人讨厌,尊重是互相交流沟的基础,情感是解决问题的润滑剂。
首先,你要搞清楚原单位为什么不给开证明,只有弄清楚了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根据程序来办理,实在不行,走些其他程序也可以,只要是不影响你到新单位任职就行。
本来考上新的事业单位是你梦寐以求的事,所以,到原来的单位办理证明,一定要冷静处理,做到有理有节,不要把事情搞砸了。
这种事情,好多人都碰到过,不知朋友们你遇到过没有?
辞职了,可是以前的同事打电话让我帮他处理一些事情,要不要去
具体得看是什么事情 你是否继续与他结交 看你们的关系了 有些事你帮他了也不讨好 比如借车 借钱 什么的 小事可以帮 该拒绝也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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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以前同事请你帮他处理一些事情,该去不该去,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处理!
首先,你辞职了,以前的同事还请你帮忙,至少说明你人缘关系还不错,你和这个同事应该私交还可以。TA既然对你开口求助,说明信任你,都说在职场上没有真正的朋友,其实也不尽然。我工作多年,辗转了好几个单位,但是也有同事变成了朋友,而且一直有联系。只要你心怀坦荡 ,真心待人,同事一样也可以是朋友。所以同事请你帮忙,我想你去也无妨 。
其次,我认为漫漫人生路,亲情爱情友情都是必不可少的,即使辞职了,友情还是可以维持的,山不转路转,世界这么小,搞不好哪天你们又成为同事,多个朋友多条路哦。
最后总结:
做人还是大气一点好,有格局的人才有大作为!不管同事是请你帮忙处理公事还是私事,开开心心的去,这样的你的人脉和口碑才会越来越精彩!
这个就看你自己怎么处理了?当然你不去没有任何毛病,因为你已经辞职了。但你和以前的同事关系怎么样?跟之前的公司、工作还有没有感情?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时间宽裕,跟之前的公司、同事都没有矛盾的话,帮一把也是可以的,毕竟人在职场,兜兜转转,还有见面或合作的机会,相当于给自己留条路!
凡事真的需要多分析多判断,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建议你三思而后行。
一旦辞职,身份就已经发生了改变,再次和以前的公司以及同事相遇打交道时,有很多细节应该更为注意。
如果是个人私事,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帮助
注意前提,是个人私事,也就是说和工作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俗话说的好,朋友多了路好走,既然别人请求 你的帮助,至少证明你在这件事情上有着相对的优势,这也算是结交人情的一种方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别人,意味着别人也就欠下了你一个人情,现在社会最难还的债就是人情债了,说不定以后就能用的上。
当然,如果超出了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或者要花费很大的精力,那就需要自己做好权衡了,值不值。
如果是公司公事,不要私下帮助,一定要摆在明面上
简单来讲,如果是涉及工作上的事情,员工私下请求你的帮助,建议你不要轻易答应,一般涉及到两种情况,要么是自己以前工作有所遗留,要么对方遇到了问题让你帮忙解决,但是功劳与你没有关系。
对于公司管理者来讲,员工一旦离职就不应再知晓关于公司的商业内容,很多老板也很忌讳已经离职的员工打探公司的商业机密。
虽然是对方主动请求你的帮助,但是一定要把事情摆在明面上,让对方的上司或者老板知晓,否则将来很可能说不清楚,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
如果是涉及到之前工作交接的问题,可以到之前公司协助解决,但是也必须是在公共场合下,正常的工作内容一定 不能像地下交易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