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单位会给开工作证明和离职证明吗
一般只有离职证明,证明你在这个工资工作过,正规公司都会开证明的。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离职后,单位会给开工作证明和离职证明吗
一般劳动者离职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
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这个要看单位的意思了,不过一般来说,只要是正常离职,包括正常离职申请,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日期等,单位都会给开工作证明和离职证明。因为单位也知道离职者去求职时需要离职证明和工作证明。如果非正常离职,单位不给开的话,那就只能去单位慢慢磨了。
离职后单位是一定会给开离职证明的。离职证明主要用于证明你已经从这个公司离职,用于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向新的公司和单位证明,你已经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工作证明这种东西是需要你自己主动要求公司开给你的,一般公司不会主动开这个东西。
违法辞退,离职证明瞎写怎么申请仲裁
1.有离职证明在手,可证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解除理由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否有法律依据,需要公司证明。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条规定适用条件有:1.劳动者尚处于试用期内,即俗称“未转正”;2.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制度(比如职位说明书)明确了劳动者所在岗位的“录用条件”;3.公司需要证明劳动者哪些方面不符合录用条件。
3.若公司无法满足以上条件,公司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会被确认为违法解除,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看到你的提问,并且你已经写得很具体了,但还是有一点点缺陷,那就是你没有写你什么时候入职,在公司服务多久了?
看到你的提问,我想说的是你们公司HR真是“人才”啊,绝对的法盲啊。这种“人才”HR会害死公司的,我个人鼓励你去仲裁!
如果你已过试用期,就凭这张离职证明,公司必输;
如果你在试用期内,那么公司也需要证明你这个岗位的录用条件是什么?你是否入职时就已经知晓录用条件?如果公司不能提供证明,那么仲裁一样会输哦。
如果你已过公司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试用期期限,那么公司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你,并且没有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公司可以说肯定是100%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该法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句话有两层意思:
- 第一层:就是员工只要是过了试用期,哪怕是不能胜任工作,也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岗,这个手续,如果没有这个手续,公司与员工解除,员工不同意,那么公司就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 第二层:员工如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解除,或者不提前30天,直接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员工,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除了支付这个费用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还对经济补偿做出如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法条第三款就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通过上述《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会发现,如果自己已过试用期,公司离职证明上写的是你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也就是表示你不能胜任工作,但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公司没有给你培训,
- 也没有给你调岗,
- 更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 还没有依法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所以说公司肯定100%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去仲裁,公司100%输。
如果你已过试用期,关于劳动仲裁的仲裁请求事项建议你这样写:
1、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2N赔偿金;(N指你的前12个月税前平均工资)
2、本案律师代理费用XXX钱(如果你司龄长建议你请个律师,反正费用让对方公司承担)。
3、公司存在的其他违法事实。
- 例如年假未休天数*3;
- 未支付的加班小时*1.5或者2;
- 等其他公司可能涉及违法行为。
(有些地方仲裁庭在审理2N案件时,N一般不用前12个月平均工资,而是用员工与企业劳动合同上面约定的基本工资。具体以当地仲裁庭裁决为准)
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你一样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2N赔偿金。
原因是你去仲裁后,只要提供公司出具的这张离职证明即可,要求公司证明你为什么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你本人没有签字,你可以不认可,并表明你入职前或者入职后都不知道自己的录用条件是什么?所以说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非法的。那么你赢的可能性也会很大。
这个时候,你在仲裁请求要这样写:
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2N赔偿金;(N指你的前12个月税前平均工资)
律师就不用请了,原因是试用期内时间肯定不会长,请律师相对不太划算。
但是反之,如果你入职的时候签过录用条件标准,那么现在公司在试用期内以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你去仲裁公司的赢面就比较大了。所以你自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规定如下: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法条第一款就说明了,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的。
如果你确定自己没有签过,但最后公司拿出有你本人签字的录用条件标准,也有可能是公司找人冒充签的字,你可以申请仲裁庭进行笔迹鉴定哦。
结语
因为你的提问中,没有提到自己是否在试用期,或者已过试用期,所以我的回答只能将在试用期内或者已过试用期这两种情况都进行一一分析,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照价值。
法律明确规定了离职证明中可以包括哪些内容,公司瞎写离职证明必然违法,如果因此对劳动者造成损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合法的离职证明具备哪些因素
- 离职证明中只需要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即可。
- 在劳动者要求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在离职证明中客观的说明离职原因。
综上所述,在劳动者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公司不能在离职证明中写离职原因,更不能写关于劳动者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能力不济等极具主观性的内容,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删除不合法内容,重新开离职证明。
建议的维权方式与仲裁诉求:
- 首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重开离职证明,同时进行取证,为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做好准备。
- 公司拒绝重开离职证明,建议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因为这种解决途径比较快捷,同时劳动监察大队具有行政处罚权,公司拒绝配合或将面临行政处罚,对其能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 如果公司拒开新的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就业产生损失,这时再申请劳动仲裁比较合理,仲裁诉求的金额可参考劳动者即将入职的新单位的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无法确认新公司的工资标准,也可以参考劳动者在原公司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注意一点,主张因离职证明造成损失的赔偿,需要由劳动者一方证明:损失是由公司不按法律规定出具离职证明直接导致的,并证明造成损失的数额。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已经拿到离职证明,那重点就看离职证明上是否有公章,如果有公章,也是具有效力的。这点是基本前提,否则你还要继续去上班。
一、无论是辞退通知还是离职证明,公司肯定是写对自己有利的。
这点完全不用担心,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公司单方面写的,作为员工来说,只要没有签字认可,那就有权去申请劳动仲裁,并说明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你,那只能是在试用期。
这个理由只适用于试用期,过了试用期,公司就不能用这个理由了,否则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嫌疑。
三、针对这个情况,劳动仲裁请求可以这样写。
1、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也就是2N。
2、请求裁决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其他比如社保、或者有克扣工资之类的也可以一并要求。
接下来就是带上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了,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你好,我是喵姐,在职场打拼20年的资深HR,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
违法辞退,离职证明瞎写怎么申请仲裁?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这么看:
您说是被公司违法辞退,但是公司出具的离职证明说我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微信通知你别来上班,并驱赶你,后来才出具了一个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离职证明。
首先,你应该确认一下解聘原因。
1、转正后:
公司出具的离职证明说的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来的,这一条只针对于试用期员工。如果您已经是转正员工了,那公司本身使用的这一个法条就是不合法的,所以,只要您转正了,就无需理会他们的这个解聘理由。
2、转正前:
如果您本身还未转正,那么公司使用这一条倒是可以,只不过他们应该提供具体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证据,不能只是口头说不符合就不符合了。
例如,招聘条件中明确的规定内容,您不符合。或者您入职后签订了岗位说明书,您不符合。总之,这个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标准,是要有书面证据的,公司如果无法提供,也是得不到仲裁的支持和认可的。
其次,你应该积极和公司协商。
我觉得您应该先和公司积极协商一下,如果公司提出的解聘条件,您不能认可,那不妨双方先坐下来谈谈自己的想法。
如果是企业非法解聘,那么应该是2N的赔偿金,估计公司对这点也很明白,我觉得可以和公司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金额,不一定非要按照2N,只要双方都能接受,也是正常意思表达就可以。
为啥喵姐建议先协商呢?因为你可以想想:打官司是不是有时间成本呢??如果仲裁出来结果,公司不服。公司会不会要到法院一审二审呢?一个案子拖到2年也很正常。公司可以慢慢拖,个人呢?要不要吃饭,要不要找工作?新公司背调,发现这个人把之前公司告了。。。不管何种原因吧,肯定会认为这是个较真、爱找公司麻烦的人吧,工作能好找吗?我建议协商解决,是充分考虑了个人会面对的种种困难。以及,如果赔偿金额不多的情况下,不如各退一步,拿钱走人,干净利索。
最后,协商不成,可以提起仲裁。
当然,如果公司要赔偿的金额和您心理预期差额太大,或者公司处于拖着不处理的状态、无法协商,您当然可以依法提起仲裁申请。
这时候需要收集相关资料:例如您说的微信通知您别来上班的截图,离职证明,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工作卡,社保证明等,都尽量提前准备好。
重点可以仲裁的就是非法解聘的2N的赔偿金,当然如果有未休年假也可以同时申请三倍补偿,以及加班费等,这些您可以灵活掌握。
总之,喵姐建议,如果可以协商,尽量还是先协商一致,如果实在无法协商,那去仲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正确的选择!加油!
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头条号:喵姐聊职场,和喵姐一起畅聊职场的酸甜苦辣!
公司没有考勤怎么证明我去上班了
是公司因为无考勤记录,准备裁你了吧?如果有视频监控最好,如果没有,不妨抖个机灵,引导同事说你来过,但同事一般不会直接为你对抗公司,所以录音是比较好的办法,既证明清白,也不会给不相干的同事惹麻烦。
公司随便给人开工作证明可以吗?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公司不要随便给人开工作证明,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假如在职员工或者离职员工要开工作证明,一定要慎重,了解工作证明的用途后再开。盲目开工作证明是会有以下后果的。
1.工资收入证明不能随便开
很多人想要公司开工资收入证明是为了贷款买房,有些人不符合买房的标准,会要求公司开虚高的收入证明。我们都知道,开收入证明是要盖章的。如果员工存心不轨,他在离职后去劳动仲裁机构告你,你还不得付工资差额呢。
2.离职证明不能随便开
有些人会在离职后要求公司开工作证明,是为了凭借此领取失业金。但是,自愿离职的情况下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所以,为了拿到失业金,有些公司会给你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并且宣布公司停产。这属于骗取失业金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对于公司来说损失很大。如果你要开具离职证明,一定要写清楚离职原因。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没有在公司工作,但是,为了以后找工作有工作经历证明,让你的朋友帮你开具工作证明,这样的行为是对你即将入职企业的欺骗,是可以取消你录取资格的。
这种行为很可能给公司带来不好的后果,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做得好。这几种证明公司不能随便开1.工资收入证明不能随便开;有些员工就会凭这份在职证明把公司告上法院,主张剩下公司未支付的工资。法院受理案件后,经与双方沟通了解,告知公司,没有其他证据否认自己盖章的离职证明的合法性,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公司盖章的离职证明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3.离职原因不能随便证明离职原因是员工能否领取失业金的决定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有机会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