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收入证明要加什么抬头,高级职称证明材料

admin52024-05-04 18:20:51

单位开收入证明要加什么抬头

直接收入证明就行。一般不需要加特定单位。一般写明具体员工名字,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从事什么工作,年收入多少金额。特此证明。然后是单位名称,同时加盖公章。如果是特定业务的收入证明,那就要按照业务要求,来出具特定格式的收入证明。

高级职称证明材料

单位开收入证明要加什么抬头,高级职称证明材料

一、档案袋材料

1、评审表 5份

2、一览表 2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材料等 全日制学历、评审依据学历原件及证明材料:《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是近期在学信网上打印的并有学校审核人签字、盖公章;《毕业生登记表》由人事股打印本人的档案材料。注:单位确实找不到的材料,各单位汇总后,填写《干部档案查阅审批表》到人事股查阅。

4、职称资格证书

5、聘任备案材料:首聘备案表或呈报表(2012年前的)、工资变动审批表(2012年后的各单位有备存)

6、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7、“六公开”监督卡: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另一份单独存放。

8、申报材料真实性确认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另一份单独存放。

9、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表:2013-2017

10、师德考核表:13-14、14-15、15-16、16-17、17-18,签署日期统一为每年的8月30日,学校盖章,个人、负责人签字

11、事业管理人员兼职审批材料

12、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证明或乡村学校从教经历以及2017年1月至今上课注明材料,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13、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14、农村任教证明: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15、业务工作总结 1份,封面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16、表彰奖励证书及证明:县级证书应出示公布文复印件,并折页标出个人姓名,

17、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专利证书及证明:有课题的必须提供有关的开题、中期、结题整套材料

18、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作品及查询材料:网络查询页必须齐全(报刊查询和文章查询),并有学校审核人签字、盖公章,粘贴在刊物封面,同时报刊折页、标明文章题目

19、展示课评价意见表、展示课教案:展示课必须是推评过程中的,参加评课的专家人数为7人或9人;评价意见表内必须注意签署日期、评价意见、专家签字、校长签字,盖公章。展示课教案右上角单位负责人注明:“此教案为展示课真实使用教案”并签字、注明日期,单位处盖公章。

20、教师资格证

21、职称申报材料审查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另一份单独存放;注意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并在相应栏内打勾

22、推荐报告:一式两份

此件为学校红头文件,完全学校的分学段推荐,可分为单人和多人,多人的需在推荐程序中注明每个人的位次,后附公示情况报告表以及公示照片

经与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沟通,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均需提交纸质业绩材料(其中各地市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人员,是否需提交纸质业绩材料,由各地市自定)。请在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内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申报人数等。1份报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或《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评定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3.聘任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4.聘任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5.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公司制度员工未签字确认有效吗

一般来说,公司制度对于员工具有约束力,即使员工没有签字确认,公司制度仍然有效。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员工没有签字确认,可能会影响公司制度在法律上的证明力。因此,建议公司在制定制度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以确保制度的约束力。

有效的,一般规章制度只需公司正式发布,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全体员工即可,比如OA.公告栏等,并不一定要员工签字。涉及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劳动规章等制度最好能让员工签字认可,在产生劳动纠纷时可作为证据。

万一没让员工签字又产生纠纷了,也可以OA,公告、红头文等形式证明已告知员工

临时封控有文件发布吗

临时封控有文件发布,封控管理坚持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的原则。每个村、小区只留一个出入口,由专人24小时值守。持证的公安干警、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保民生企业员工等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在配合值守人员做好测温、扫码、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后方可进出卡口,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出入。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农村居民不得出户,城镇居民不得出楼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