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籍证明应该去公安局的那个部门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 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 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 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 并不是以你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你申请的当天。3、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我们理解, 不因为需要你户籍证明的人不想复印你的身份证或户口,这即可能复制到假的, 也废纸张,因此叫你自己到派出所出具一份,而且是派出所盖章的原件,这更具真实性。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
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
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
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
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
并不是以你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你申请的当天。
3、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我们理解,
不因为需要你户籍证明的人不想复印你的身份证或户口,这即可能复制到假的,
也废纸张,因此叫你自己到派出所出具一份,而且是派出所盖章的原件,这更具真实性。
户籍证明可以乘坐火车吗
户籍证明可以用来乘坐火车的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旅行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含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铁路公安部门开具的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等24种,1.5m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还包括学生证。
没有户口本可以开户籍证明吗
没有户口本可以开户籍证明。持本人身份证,说明理由即可。只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办理户籍证明是免费的,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居委会开上户口证明需要带什么资料
居民办理户口迁移落户,需要居委会开具”同意接收户口“证明,其他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当事人应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迁出(入)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入)证明、入户申请书; 2,根据户口移移类型的不同,选择交验:购房入户(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居住证明)、人才引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捎出所,开具户口“准迁证”,再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所,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 4,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居民落户手续办理需要居委会什么资料
落户签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离婚证)、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等资料。
申请人提交落户申请后,转入地派出所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接纳证明,同时在转出派出所开准迁证和销户。之后再到落户地落户即可。
居民办理户口迁移落户,需要居委会开具”同意接收户口“证明,其他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当事人应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迁出(入)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入)证明、入户申请书; 2,根据户口移移类型的不同,选择交验:购房入户(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居住证明)、人才引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捎出所,开具户口“准迁证”,再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所,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 4,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