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的时候,招聘人员让我填过往公司的证明人和联系方式,该不该如实填写,特殊工种档案都有什么

admin2082024-08-29 10:15:50

面试的时候,招聘人员让我填过往公司的证明人和联系方式,该不该如实填写

首先,我会选择填写部分信息!比如王先生或者孙女士这样的称呼,但是联系电话什么的则不会填写毕竟那个是属于个人隐私,在没有征得别人同意的情况下泄露给别人是不可为的!

面试的时候,招聘人员让我填过往公司的证明人和联系方式,该不该如实填写,特殊工种档案都有什么

而且在第一次面试的时候我觉得没有必要提供别人的信息,毕竟这个时候你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录取,就算你会被录取自己会不会去也是未知数,所以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就可以了!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很讨厌这种第一次面试需要填写个人信息表格的。毕竟个人简历已经包括了面试所需的绝大部分必要信息,比如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教育经历等,像什么家庭成员信息等我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再未确定雇佣关系的时候就提供,还有就是过往工作中上司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这个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不能轻易地泄露出去!

我感觉这样的招聘方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获取或套取个人信息,如果你真的提供了真实的信息,那么他们就可以背后联系,有可能是为了挖人,也有可能会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骚扰!

如果是面试通过,需要进行背景调查,还是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再提供给公司人事部门吧,如果有可能尽量提供座机,当然很多公司也希望提供座机,毕竟造假的机会会小一些!

在这个个人信息被屡屡泄露贩卖的年代,没个人都在信息的浪潮里裸泳,但是我们依旧需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也不要轻易被被人套取别人的隐私!

该如实填写。

如果新东家发现你在一件事上撒了谎,很可能会全盘否定你的所有表现。

还别说信息是假的,就算都是真的,接电话的对方一时没想起你来,都会影响你的求职印象。

所以说,如实填写信息,是必须且一定的。

--那万一他们去调查,发现我的一些“不想让他们知道的”事情,怎么办?

这就是我今天要和你说的第二个问题了:如何留下真信息,还不被“翻老底”?

一、事前做功课

面试前的准备,不仅包括自我介绍,技能经历等等。还要和几个要好的前同事、前领导打个招呼:“如果要我留过往公司联系人,我就写你了哈,帮我多说几句好话呗。”

这样,就算对方突然接到调查电话,也不会觉得太意外,一些都妥妥当当的。

【可问题是】当初我是和公司撕破脸出来的,哪里找“要好的”同事领导?

那我想问一句,工作了一场,你真的连一个说得上话的人都找不到吗?现东家没说一定要直属上级,同部门同事,是同一个公司的就OK呀!

后者再退一步,真就一个人都找不出来,那有没有“不好也不坏”的联系人呢?打个电话,说几句好话,或者约对方出来喝点东西,一般人不会不帮忙的。

二、事中灵活处理

面试前太紧张了,竟然忘了提前打招呼,怎么办?

别急,这时就要冷静下来,认真评估下“自己的人缘”。

还是要挑你觉得不会“故意为难”自己的人,一个公司有两个就够了。评估的顺序是“由近及远”。什么意思呢?从你刚离开的公司开始想,再逐步到之前的公司、学校等等。

因为你刚离开的这个公司,是最有可能被调查到的,也自然是最重要的。

同样的,实在找不到“要好”的朋友,就填关系一般的,只要不是死对头,你的选择就没错。

三、事后及时联系

写完之后还没完,等面试结束,你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跟对方打招呼。

关系好的一句话就成了;关系一般的,还需要多沟通下。

“是XX吗?哈哈,是我啊,原来XX部门的XX。哥们,有个事得麻烦你一下,我刚面试了个公司,让我填过往公司的联系人,我就想起来你了。不好意思啊,给你添麻烦了,你看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喝杯咖啡?”

这样,即使对方没空和你喝咖啡,至少也不会在接到电话时感到意外,而对你产生了负面印象,甚至给出负面反馈了。

总之,写联系人一定不能造假,但我们还是有策略妥善处理这件事的。毕竟新东家也是在求证:如果一个人在老东家那谁都不说好,恐怕也真的该慎重考虑了。

以上,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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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了没用,离职后原公司不会给你讲好话的,因为那已经不关他鸟事,用人单位来电还增加其hr烦恼浪费其时间,不说坏话撒谎说是新来的hr已经不错。再说如果不是和以前的公司闹翻现在的用人单位会捡到人才?天真

一位朋友跳槽到新公司,面试很顺利。最后Hr问是否愿意将原单位人力和同事的联系方式留下,朋友直接答应了,人力部门也确实打电话过去做了调查。因为面试中他直接对话了直属上司和公司董事长,直属上司明确表示工资不会讨价还价,董事长更不会管工资这事情。所以他认为调查只是形式。然而,事实证明他错了。工资比预想的要少一点;其次,他的基础薪酬跟原来一样分成了三份。他问人力,不是说工资这块不变动了么?人力非常简单粗暴的回答,老板们不懂,这块是我们负责!

可见,不管找工作的过程多么顺利,为了保护自己还是要留一手。那到底应不应该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呢?我想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是步步高升还是因为混的不好而离职

工作稳定的原因都差不多,离职的理由千奇百怪。从找工作到正式入职,求职者都相对被动。若是由于混的不好等负面原因,奉劝各位还是不要留下真实的联络信息。千万不要以为自己的诚信能够换来对方信任,新单位大半儿会相信上家公司的评价。

2、与上家是和平分手还是撕破脸皮

Hr们其实对员工离职的原因心理还是很清楚的。如果矛盾没有公开化、大家都相互理解,那就是和平分手,同事们没有必要去埋汰别人。这样留下平时关系好的人力和同事的联系方式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很简单的离职搞成了手撕大战,那最好还是不要给新公司调查的机会,可定不会有好下场。

3、新单位对自己是十分认可还是可有可无

民营企业的管理问题花样百出,很多员工离职是被逼无奈。如果运气不好还可能频繁离职,而且肯定会被招聘方问到。如果新单位非常认可应聘者,就会淡化对过去经历的负面评价;如果觉得能力一般,可有可无,就会认为是员工自己的心态问题。所以这种情形,还得看面试的整体感受。

4、不真实不等于完全造假

首先,留下根本不存的信息是绝对不可行的欺骗行为。但是如果确实有客观因素导致面试障碍,留下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同事的联系方式还是可以的,个人觉得这样对公司和员工都是好事。从被联系人的角度说是帮朋友一把,站在公司角度将也能够进一步了解这位新人的优势。

劳动者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企业为了少承担成本也会谨慎筛选新员工。所以一定要灵活一点,将保护自己作为第一原则。但同时也要谨记,无中生有的造假行为绝对不能做,试想电话回复都是“不存在这个号码”,人力会怎么想,估计应该是“这人怕不是个傻子吧... ..."

不写。你又不是警察,查户口呢?爱要不要。有的公司还要填写父母电话,工作单位,籍贯。我尼玛,你这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还调查我父母?你有那个权利和必要吗?我要不要给你写上祖宗十八代家谱啊?很过分。就不填。上一份工作我会找领导留工作证明。新单位你愿意信就信,不愿意信就算了。懒得理你。很多东西都是自己隐私,包括家庭住址,婚否,为啥要告诉你?

特殊工种档案都有什么

特殊工种挡案都有什么?挡案就是挡案,根本没有什么特殊工种挡案,每个人挡案里的资料和记录大都不一样,里面主要有职工转正定级表、职工升级审批表、调整变动标准工资存挡资料、工效挂钩升级审批表、和厂里签定的劳动合同、职工发生过工伤的有工伤事故报告、各种奖罚的通知决定及独身子女表。

一般挡案里不会直接记录你是特殊工种,社保局只要审核挡案里转正定级表,工资调资表和你原始工资表,就能确定你是不是特殊工种?这里面有你的工种名称和特殊工种津贴。比如你是有害工种,原始工资表上就有有毒有害津贴,就能证明你是特殊工钟。

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特殊工种档案都有什么呢?首先作为特殊工种来讲,那么如果说你想按着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一般是可以按照正常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提前5年去办理退休。那么必须要具备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因为只有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以后,才可以证明你的特殊工种,比如说在个人档案中记录你作为什么工种,从哪一年开始工作到哪一年为止,那么符合特殊工种法定年限的要求。

这样的话我们才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去办理退休,甚至有很多地区规定,如果真的是作为特殊工种,那么还要符合另外一个条件,就是必须要在特殊工种工作之前要在人社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只有在备案登记以后,那么人社部门才会承认你的特殊工种,否则的话即便自己作为特殊工种,也无法按照特殊工种的情形去提前办理退休。所以说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也是需要注意的,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单位确实是按照特殊工种来工作,那么就需要提前备案。

然后还要保留完整的个人档案,因为在个人档案中要清晰完整的记录你的工种,因为你的工种必须要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比如说从事高空高温井下和特别繁重劳动力以及包括有毒有害的工作岗位,那么都是属于特殊工种,都可以提前办理退休,如果说不属于上述所规定范围内的工种,那么基本上是不可以享受到提前退休的待遇,所以说要根据上述范围内所规定的工种,然后清晰有效的记录在个人档案中,那么你属于上述之一的工种,才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去提前办理退休。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对于特殊工种的劳动者而言,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退休年龄比一般的工人要早,并且需要提交档案。具体档案: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申请表(审批表)、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登记表、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岗位变动表(调动表)、工作履历表、员工登记表、转正定级表、工资待遇及津补贴变动表、国家特殊工种名录及批准文号、单位相关发文、或公示或证明材料等。审批材料要有劳动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公章。上述审批类、证明类、履历类三类材料并不一定要求你一样不少,但至少主要的信息和数据都在。

如果档案已经丢失,无法提供人事档案相关材料,或者材料不全面,也无法补办相关材料的人,在无证可取情况下将不能享受。而在外企、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的特殊工种人员,一般也不可能拥有这样的档案材料,所以无法享受。

这里说的档案包括两个阶段的档案,一份是原始档案,一份是职工档案。

1.原始档案也就是参加工作之前的档案。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受教育的信息材料(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还有参加中高考时的试卷,成绩等等),个人学历信息证明资料以及奖惩材料等。

2.职工档案一般为参加工作后建立的企业职工档案,内容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党团材料,工作期间奖惩材料等。

至于特殊工种的档案材料也就是从事特殊工种时的工作履历证明材料,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转正定级表,调职调薪单,工种变更单,劳保卡,体检表,工资表,车间或班组花名册,履历表,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工种登记卡等。以上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明某个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材料放入档案。

根据从事的劳动不同档案还分为干部档案和工人档案。特殊工种属工人档案的一部分,由于其从事的劳动对身体有害可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但需要符合下面的条件:

1.从事的劳动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范围。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作年满10年。

3.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

4.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康健工作累计满8年。

5.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以上工作经历必须能够在档案里原始提现,国家对特殊工种审核非常严格,因此档案原始记录必须清楚,也是办理退休的重要依据。

特殊工种档案与普通职工的档案一般是没多大区别旳,档案收集有它固有的原则有程序,整理档案并不知道你最后能否以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反而那些刻意在档案上做特殊工种的“文章”的最后都“翻船”了。

先来说下特殊工种的含义:指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

认定为特殊工种和你能按照特殊工种办理退休还是两个概念。因为以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要达到要求的工作年限。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井下、高空、高温工种满9年,繁重体力的需满10年。所以特殊工种的档案管理尤为重要。

再来说一下特殊工种的档案里究竟有什么?

档案内容往往取决于各单位对整理档案的要求,以及你移交到单位都有什么资料?一般情况第一页都是《档案目录》,一目了然记录了此档案里究竟放了一些什么资料。

一、有些单位有有些单位没有的资料就是:学生时代的资料,他可能有入团申请书,学生登记表、甚至还有考试卷,形形色色,如果你是毕业包分配的学校,可能还有入职介绍信等等。

二、当过兵或许还有参军记录表。包括应征入伍表、退伍表、以及其他嘉奖表等等,有的当时直接移交到当地的武装部门或民政部门,当兵分配工作的一般都在档案里。

三、参加工作后的档案记录决定着能不能被认定为特殊工种退休?

对于普通下岗人员移交档案室最重要的三张表是:招工表、工龄核定表和解除协议。招工表:一般情况下以此表上出生年时间来认定休退时间。工龄核定表:决定你工龄的长短,尤其有视同缴费工龄的,必须通过此表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证明是与原单位脱离关系,所以档案才交给第三方管理。

除了这三张一般档案还有:入职体检表、调动表、转正定级表、调资表、证明材料等等。决定你最能不能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就是调资表。这张表上要看到两个重要的信息:一是职务,二是岗位津贴。

举个例子说明吧:某人1984年1月参加工作,一直干喷漆这活,如果他从1984年干到1994年底的调资表上记的录职务全部写着“喷漆工”,津贴栏显示出他享受当时的特殊工种工作的津贴。喷漆属于有毒有害满8年即可,他满足了在特殊工种的岗位工作要求的年限,可以办理提前五年退休。

讲了关于特殊工种这么多,一般非专业人士很难看明白,因为特殊工种退休,要经过多个单位的审批,相当的严格、专业。外行人往往只明白一点点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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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单位会给开工作证明和离职证明吗

这个要看单位的意思了,不过一般来说,只要是正常离职,包括正常离职申请,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日期等,单位都会给开工作证明和离职证明。因为单位也知道离职者去求职时需要离职证明和工作证明。如果非正常离职,单位不给开的话,那就只能去单位慢慢磨了。

一般劳动者离职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

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离职后单位是一定会给开离职证明的。离职证明主要用于证明你已经从这个公司离职,用于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向新的公司和单位证明,你已经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工作证明这种东西是需要你自己主动要求公司开给你的,一般公司不会主动开这个东西。

女人的第六感到底有多准?有事例可以证明吗?

特别惊讶于我妈的第六感。

先说我跟我家“先森”的事,开始家里都不很赞同,我俩就相约偷偷跑去广东打工了,后来才告诉家里,几个月后,不小心有了我家小家伙,正踌躇着不知怎么办好的时候,老妈打电话来了:“你老实说,是不是有小孩了?”当时惊了一跳,没有人说啊,谁告诉她的,见瞒不住了,只好对她禀报实情。电话那头,她说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在路上走,经过一个水塘,看见一个熟人正抱着个小孩在自言自语:“这么个病殃殃的小孩有什么用,有谁要啊?”老妈听了赶紧说:“给我吧,给我吧”。梦醒后她就猜到我可能有事了,没想到还真的证实了,后来生了我家那个小家伙,果真是个药罐子,病病歪歪好几年。

再一个又是关于我小妹的,很不幸,侄儿刚出生就因为“先天性喉软骨发育不良”送进省儿童医院,靠呼吸机养着,一个多月都没见好转,探视了几次,医院每次来电话,都讲没有起色,全家都差不多要放弃了,一晚,老妈又做了个梦,梦到侄儿孤零零的躺在保温箱,老妈眼泪婆娑的呆在身边,一个白胡子的老头悄然而至,对老妈说:“这孩子还有得救啊!”说着在侄儿的口里掏了掏,在头上拍了拍就不见了。第二天一大早,医院就打来了电话,说孩子已经大好转了,能够自主呼吸了,要我们去医院接人。

老妈的预感太强了啊,还是那么天大的好事,真是个大福星😊

晚饭后跟媳妇一起散步,遇到前任一家子,和她老公打了一个招呼,聊了几句就走了,媳妇却一眼认定我跟前任有故事。

有一次我姐来我房间找本书,书架上找到就拿走了。结果晚上媳妇回家,就问我:今天谁来过了?我说不知道啊,应该是我妈进来弄了一下卫生吧。刚好我妈在旁边,就说了我姐进来过拿本书。

我问媳妇怎么突然问这个?她说一看就知道一个年轻的女人弄过书架,问她怎么看出来的?她说一看就看出来了。😂

前几天晚上散步,刚好遇到前任跟她老公,推着两岁的孩子。她老公也是同学,就打了个招呼,随便聊了几句。没想到她们走了之后,媳妇问我:这是什么人?我说是同学啊,不信你看同学聚会的相片,上面能找到他。

结果她说我问那女的是什么人?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我没跟前任说话啊,这是怎么看出来的?想想还是如实说了,是前任很多年没来往了。

问媳妇怎么看出来的?她说我看她眼神不一样😂我说都刻意没看她啊,媳妇说就是没看才有问题,你们肯定有故事。

这第六感太恐怖了,又准确的可怕。有人会说那是观察能力强,是因为她看得细致跟感觉无关。还真不是观察能力的问题,其实就是感应力,说是第六感完全没错的。

也许上面说的比较抽象,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这个很经典的例子:

因为假钞越来越多,银行职员必须会分辨,把它们挑出来。开始的方法是每种假钞都让大家看清楚,但发现效果不怎么好,因为假钞种类越来越多,记不了也跟不上那么多。

后来银行就改了方法,每天只摸真钞,摸惯摸熟,形成了触觉记忆,只要接触到假钞,就马上能感觉出来跟真钞不一样——那么就可以判定这是假的。

说穿了就是这么回事,女人长期习惯了你的每一个细节,稍微有点不一样,她就能敏锐的感觉出来。并不是观察出来的,因为除了你,她对其它事情的观察能力可没这么强。

也只有平时对你非常在意,认真注意到了每一个细节,她才会有这么敏锐的感觉,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越爱丈夫的妻子,她的第六感就越强,也越准确。

结语:

女人第六感来自长期对你的关心和体贴,正因为她非常清楚你的每一个细节,才会有这么敏锐的感觉。

正因为如此,女人的第六感是非常准确的。一旦她感应到了,你再怎么抵赖也是没有用的。

我暗恋一个女同事,但不敢开口表白。有一天,她竟然主动找到我,说要收了我。

那个女同事是一个很完美的女人,不仅长得漂亮、身材苗条、性格温柔,而且还算是一个小富婆,她自己有房有车。

按理说,像她这么完美的女人,肯定有很多人追求她。但事实刚好相反,正因为她的自身条件太好了,我们都不敢追她,怕吼不住。

对于她,我是喜欢得要死要活的,做梦都经常梦到她。甚至是,如果能够娶到她,让我少活十年我都愿意。

但是,我也一直不敢向她表白。一方面,我觉得自己确实配不上她,怕被她拒绝;另一方面,哪怕她答应和我在一起,我怕别人因为羡慕和嫉妒而揍我。所以,我宁愿自陷单相思之苦中。

但是有一天,发生了一件让我痛苦并快乐的事。她直接找到我,说她要收了我。听到她的话,我大吃一惊。我开玩笑的问她,就不怕被我拒绝吗?

她竟然说,她的第六感觉得我不仅不会拒绝,而且会乐于接受。对于她的解释,我竟然无言以对。我不得不佩服她的第六感,也太准了!

后来,我考虑了一番,决定还是冒着被别人揍的危险,答应被她收了。直至最后,我们结婚生子。

在日后的婚姻生活中,我屡次见识到了女人第六感的可怕。比如:我经常偷偷藏私房钱,但她总是能轻易找到;再比如:有一次有个好久不见的女同学约我吃饭,我怕老婆多想,就骗她我是和男的一起吃饭。但没想到,我回家以后她就让我跪了搓衣板,说她相信我的人品,但是我不该骗她。

唉!后来,我再也不敢藏私房钱和冒着她跟异性一起吃饭了,后果太严重!


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

第一,女人的第六感确实很准。所以千万不要做对不起老婆的事,否则早晚有一天你会玩完。那时,你将后悔莫及!

第二,爱一个人就要大胆的追。有的女人自身很优秀,但她们仍然只是一个女人。如果她喜欢你,不会因为你的条件不如她而嫌弃你的。

第三,当一个听老婆话的男人也挺好。爱情和婚姻,本就意味着相互尊重和相互忍让。老婆高兴了,自己肯定也会高兴,所以多听老婆的话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