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二十天且未签劳动合同工资该怎么发
国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规定若用人单位拒绝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的工资给员工!前者说明了用人单位在雇用工人使用的开始就应该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不能超过一个月的时间!法意同时包含了员工在这30天内,随时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法根本没有提出用人单位因自己规定有员工试用期,而必须在试用期过后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就是用人单位规定了有员工试用期,也只能在合同中的某条款中和员工约定好才行,这由员工自己决定是否同意,用人单位没有强制权!所以,你已经工作20多天了,用人单位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再申请要用人单位有关部门给你补签劳动合同,如果申请无果,你可以依法维权,你备好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包括厂牌,厂服考勤记录等证据)到有关劳动部门上诉,由劳动部门依法责令支付你双倍的工资!我说的工资是你开始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工资!
上班20天未签订劳动合同,大致可以推断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鉴于劳动者上班20天,未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存在过错,也不违法,不属于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范畴。故用人单位裁员劳动者除与劳动者约定的支付出勤二十天的薪酬外,另外补偿劳动者法律层面上不予支持;如用人单位从人道方面考虑给予适当补偿当然也是社会倡导的,也是维持和谐社会最好的处理方式。
首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是违法行为。
其次,公司裁员需要对员工依法进行赔偿。
根据你目前的状况,要根据当时入职时,和公司关于工资的约定及以是否约定有试用期来判断。
如果你入职前,约定了工资基数和计件工资的标准,那根据当时的约定结算就可以;如果没约定,从该公司、该岗位近三个月的平均工资,如该公司、该岗位近三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平均工资标准的,从当地最低平均工资标准;
如果约定了试用期时长和试用期期问工资标准的,从期约定;
如果未约定试用期,或明确约定没有试用期的,按没有试用期执行;
总而言之,如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未约定,从最利于劳动者的标准!
另外,就是违法赔偿和裁员赔偿的问题:
首先,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但违法用工未超过一个月,未达到违法用工1个月的赔偿标准,故可以不予赔偿;如果公司用工满一个月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如果入职时,约定了试用期,公司裁员又是因为职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发现该员工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或发现职工有劳务欺诈、信息作假、有重大劳动违法违纪或其它违法犯罪行为被权利部门公布等正当理由不宜再留任公司予以开除或辞退的,公司则无需赔偿职工;
如果入职时,未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短于你实际工作时间的(比如题主和公司约定的试用期是18天,实际工作了20天,则成为了该公司的正式员工),且职工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公司予以开除、辞退、裁员的,需要支付N+1个月的赔偿金。
谢谢,按照您的描述,我们首先确定两个前提条件,
1、上班二十天,但未签劳动合同;
2、公司原因被裁员。
基于以上两点,可以这么回答您:
一、你上班还没有满一个月,所以公司与您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合法范围内,只要公司在一个月内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把劳动合同给到您就是合法的。
二、重点是工资怎么发!首先要确定你的工资是多少。
1、你入职时公司肯定会与你谈过薪资,如果公司认可按照双方协商的薪资,按照二十天出勤折算,也是没问题的。
2、如果公司不承认当初你们谈的薪资,那么根据同工同酬原则,您可以要求按照公司同岗位其他人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你二十天的工资。
三、公司原因被裁员也要分情况看待。
1、你工作才二十天,肯定是在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如果要辞退员工,就需要公司是否有证据证明。如果有,那么正常结算完工资就可以走人了。
2、如果公司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那么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要求额外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通过以上三点,应该已经很清晰的回答了您的疑惑,希望对您有帮助。
您这种情况,公司是以什么理由辞退您的?是否有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呢?试用期是否有具体的试用期标准?是否出具书面辞退你的书面材料?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是起计算。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双倍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您可以根据实际的工作时间主张工资。此外,如果涉及到加班的情况,您可以主张加班费。但是,需要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具体的结合实际的情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
没有写还款日期的欠条有效诉讼期是多久
对于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诉讼时效得时间问题,另外一个就是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关键是它的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算的?
如果借条上有明确的还款期限,会认为从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了,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还的话,债权人协商不成就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了。
但是假如借条上没有写具体的还款期限是哪一天?那么这属于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一旦债权人提出履行要求,而债务人不履行的,则可认定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这时,诉讼时效产生。
所以在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时候,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进行还款,只要债务人明确表示他不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了,建议债权人就不要一直拖着了,尽快去法院起诉吧!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首先要搞清楚这张欠条的基础法律关系。如果这张欠条实际上就是借条,那么由于它没有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那怕从出具日期起三年以后主张也行。从主张之日之次日起才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如果这张欠条实际上是欠货款、欠工程款、欠吃饭喝酒等等,那么应当从出具之日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了。
没写还款日期的欠条,原则上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从借款次日起最多二十年。
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款人主张归还了,但是对方没有归还,从借款人主张归还的次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最长三年。
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款人多次主张归还了,但是对方都没有归还,并且每两次催还都不超过三年,则从借款人最后一次主张归还的次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最长三年,但从借款次日起最多二十年。
所以说,为了确保自己的权利,出借人每次要求还款,应当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主张过权利,这样的话有利于从诉讼时效方面保护自己。
法海一粟认为,题主所询问的问题,是诉讼时效应当从何时计算的问题。
1、诉讼时效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就是我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其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2、没有写还款日期的欠条,其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仍然为3年。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根据上述规定,诉讼时效规定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就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中止及中断事由等所作出的任何约定,均为无效。
3、没有写还款日期的欠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其诉讼时效的确定,实际上就是如何认定权利人的权利何时受到损害的问题。一般认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是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因此,在欠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时,确定其权利何时受到损害,实际上就是如何确定债务的履行期限问题。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上述规定,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一旦债权人提出履行要求,而债务人不履行的,则可认定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这时,诉讼时效产生。可见,债权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时间,就是诉讼时效产生的时间。
如果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或者债务人一直没有履行的,在理论上,其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则没有产生,因此,诉讼时效则一直没有产生;既然没有产生,也就没有所谓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题主想问的就是“没有写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吧?”
《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特殊的诉讼时效我们不再这里讨论了,反正记住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3年就行了。
诉讼时效的设立,是为了敦促人们及时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所以规定了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3年内,权利人没有想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则法院不再保护权利人的胜诉权。
过了诉讼时效,并不是说权利人就丧失了权利,而是法院不再保护你的胜诉权,如果债务人不知道诉讼时效过了,自动履行了债务,事后又以诉讼时效过了为由反悔,那法院就不支持债务人反悔了。
1、借条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需要给放贷人出具《借条》,当然了更规范的是两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条》类似《借款合同》,要写清楚借多少钱,借期多长时间,利息多少,利息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
债权人如果拿《借条》起诉,还要举证已经向债务人支付了借款。
《借条》的诉讼时效就从借期到期后开始计算了。
2、欠条
《欠条》肯定是债务人已经拿到钱,而且是逾期还款了,在债权人催款的情况下出具的。
《欠条》比较明确的是能确定,欠本金多少钱,欠利息多少钱,甚至保证什么时间还款。
《欠条》的诉讼时效从承诺还款之日起计算,如果是承诺的分期还款,则从承诺的最后一期开始计算。
3、没写还款日期的欠条
题主说的《欠条》比较特殊,上面光写了欠多少钱,没有说什么时间还款。
那么这样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呢?我认为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开始计算了。
4、诉讼时效三年就过了吗?
不是的,如果债权人在三年内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则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重新计算三年,但如果过了20年,则诉讼时效就彻底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