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没有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有哪些办法-工作证明问谁开,要说明用途吗

admin122024-04-18 19:33:42

工作单位没有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有哪些办法

没有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有两种情况,一是到目前为止连续没有缴纳,二是以前年份的没有缴纳,而最近几年又给缴纳了。

工作单位没有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有哪些办法-工作证明问谁开,要说明用途吗

第一种情况属于连续侵权,随时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缴;

第二种情况属于中断侵权,这要看侵权最后月份距今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限。如果没有超过时限就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缴;如果超过了时限就视为放弃追诉的权利,则不能再要求单位给予补缴。

要求单位给予补缴的办法也有两种:

一、到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给予补缴社保费;

二、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给予补缴社保费。

切勿主动辞职,要等被动离职之时机!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此情况下一般协商不通,只有举报投诉,如再不行再走仲裁及法院之路。

一,证据方面要有劳功合同,并要有历年次要求单位缴社保的书面材料,即能证明过错不在你,而在单位的证明证据。

二,同时还得有社保开户帐号,如没有一般无法补缴,最后只得以获取补偿费而了结。开户后你就专门的社保号,只需补缴应缴未缴的年份就行。

三,不到万不得己时,千万不能主动辞职,可继续上班只要每年写份材料就行,直到被动离职时向社保部门报案。

四,只要达到立案条件,的确是单位过错,且在正式退休年龄之前,成功投诉的大都可补缴成功。被动离职的还可办理失业证,缴过一年社保的可领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大龄的可申领社保补贴。

五,辞职也要以单位违法不缴社保为理由,这点尤其重要,不仅可以补缴成功,还可获得相应补偿,但无法享受相关失业政策。

建议和公司理性沟通补缴事宜,先礼后兵。公司拒不补缴的可进一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缴纳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性。缴纳社会保险的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在退休,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5种情况下依法从国家获得帮助和补偿。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应尽的义务,更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拒不补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规定:各类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注意投诉时效,保护自身权益

受理举报投诉的时效为2年:

“自社会保险缴费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可以举报投诉,超过2年的,联合执法办不再受理。违法行为属于连续或持续状态的,举报投诉的时效从违法行为终了时开始计算。”

4.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惩罚措施:

①“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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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工作单位没有给员工正常的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来进行补交吗?有哪些办法呢?如果自己的工作单位没有给员工正常的缴纳社保,当然是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的,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企业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交纳员工的个人社保的,当然没有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的关系来缴纳社保待遇,那么员工是可以要求来进行补交的。

当然有些情况他可能遇到的结果是,你即便是要求补交,他也不一定能够给你补交。因为这样种企业既然敢不给你缴纳社保,就意味着你即便是自己主动提出来补交的话,他也不一定能够及时的来给你补缴,所以说我们只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当然这个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呢,是可以匿名举报的,只要是你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家企业单位确实是出现了不缴纳员工社保的情形,当然你个人应该不是一个个例,因为很多企业的员工都会造成这样的一个情形,所以说把具体情况跟他一说明,那么劳动监察大队就会调查,如果结果属实的话,他一定会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要求企业单位来补交我们的个人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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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沒有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有哪些办法?

工作单位沒有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肯定是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它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根据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巜决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统一筹集。具体的提取比例和积累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实际测算后确定,举报国务院备案。

并且还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提取。也就是说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企业逾期不缴纳,要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同时还规定基本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由此可以看出,养老保险对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是何等的重要。

题主提出的问题是企业沒有给员工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有哪些办法的问题。

纵观目前缴纳养老保的现状,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对《决定》执行得很好,特别是国有企业一般都是按政策规定全额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企业沒有正常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换句话说,就是沒有按时、足额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这个问题是一个一比较沉重的问题。而且是在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确存在这种现象。《办法》是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范畴,严格一点说这种现象是违背法律的现象。员工当然有权利要求企业补缴。但是,麻烦往往出现在这个“但是”上。一般的员工沒有勇气向企业提出补缴,也不敢向企业提出补缴。除非你不再想在这个企业工作,准备离职的情况下,才会向企业提出。

那怎么办呢?我觉得各级政府都设有对养老保险的监察部门。这个部门应是设在劳动监察部门,也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吧。可以不记名(匿名)向这个部门反映,要求他们出面调停,看能否起到一定效果。

实际这种现象的出现目前在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中,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纵然各级政府也有相关的规定,比如企业滞纳的处理办法,也规定了企业应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规定,到目前为止还沒有看到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处理办法。因此,这些企业利用60%至300%的规定往往按60%的比例缴纳,实际上违背了按时、“足额”缴纳的规定。

要彻底解决这个美中不足的问题,还是只有靠国家、靠政府立法,执法部门认真执法才能彻底解决。才能维护养老保险基金的不断积累,还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公正。

不知网友门有些什么办法,大家一起探讨,为这部分员工排忧解难吧!

我是高楼避愁,请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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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外出务工要开医学证明,请问要到哪里可以开到证明

外出务工证明办理地点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1、有的地方规定:凭本人档案、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两张到城区就业处办理。  

2、有的地方规定:携计生部门发给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区就业管理处即可办理外出务工证,  外出务工证集情况介绍、信息收集、培训经历、组织管理、维权服务为一体,既能让企业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又能让务工人员得知有关机构的服务;既是一个介绍证明,更是一个维权手册。务工证的发放,受到广大农民工的热烈欢迎。外出人员务工证办理对象:到外县市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