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工作证明原件是什么,公司要求上交职称证书原件,合理吗

admin72024-04-15 23:51:37

户籍原件是什么。与户籍证明原件有什么区别,是户口本吗

1、户籍原件就是指户口簿。

岗位工作证明原件是什么,公司要求上交职称证书原件,合理吗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2、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或是在无法直接出示户口簿时,由公安机关根据户籍信息出具的替代户口簿原件的文字性说明,其效力等同于户口簿。

3、户籍证明格式:

我市XX社区XX楼XX号居民张三,男,汉族,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证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盖章) 2010年3月20日

公司要求上交职称证书原件,合理吗

不合理,公司无权收你的职称原件,你可以复制一份给公司,交上去的时候可以带上原件去证明,如果公司收你的原件,就有抵押的嫌疑了。

如果公司一定要收上去,一定要叫他写个保管证明的,不然到时候丢了,要去找谁都不知道。如果不想交,可以诉讼到劳动部门。

身份证原件是什么东西

身份证原件是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身份证件。其中的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身份证来说,原件较复印件和其他转存文件有更高的法律效应,政府机关各项事宜基本以原件为主。

2、据了解,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在身份证原件上,有头像的一面是正面,而有国徽的一面则是背面。

身份证原件是指身份证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身份证件,是证明自己是自己的有效证件。

身份证原件是由公安部门签发的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它是相对身份证复印件而言的。

拓展资料:

身份证有什么作用:

公民的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选民登记,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婚姻登记,入学、就业;办理公证事物;前往边境管理区;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参与诉讼活动;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提取汇款、邮件;寄卖物品;办理其他事物。

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的,但是离职证明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在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补救

公司裁员时应该有书面通知或文件之类的东西,你把这些材料准备好后可以找单位的HR,要求重新开具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有证据材料,单位的HR不可能不给重新开具的,本身这是他的错误。如果没有书面的证据,你也可以找你的直接领导或知情的人的交谈,在交谈中确认你是被公司裁员,做好交谈的录音作为证据。有了证据找HR重开就有理了,如不重开可以向劳动执法部门反映要求协调解决。

《解除劳动证明书》的原因如写成个人原因则不能向失业保险部门申请失业金,而且更关键是的你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是肯定不会支持你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此,你一定要收集必要的证据。

学天真回答这个问题,职场坑挺多,学点法律知识不吃亏。公司依法裁员是正常的,但前提是按照劳动法规,并且按法规补偿员工,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

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了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公司需要裁员,并上报劳动部门批准后,公司正式出具解除劳动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要写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且按劳动法规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做手脚,挖坑让你跳,让你写上离职是个人原因,这个员工签名是不能签的,也许公司口头承诺如写上个人原因离职,会给你什么补偿,如不写就就没有,这个是不能签的,公司过后一旦反悔,你劳动仲裁时,输的概率就大了,因为个人原因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如果是你已经劳动仲裁了,但还没开庭,这个本人原因的离职证明,对你来说是非常的不利,什么大律师也没什么做用,但是还没到穷途未路的地步,如果你能找到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乘人之危,胁迫等签下的证据,那就有可能打胜这个劳动官司,前提是证据真实有效,这个证据可以是以前的电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是人证。但这个人证一般情况下,仲裁委会不认可的,人证这个证据证明力是微弱的。

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主要看公司裁员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公司是依法裁员,公司是否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般公司HR专员都有员工离职各项表格,其中“员工离职表格”中有一栏“员工离职原因”,有几项公司辞退、自愿辞职、个人原因等。这些表格的填写,都需要“离职员工”签字生效。

在离职证明上写成“个人原因”离职。可以释义为个人主动辞职而不是单位辞退!

但是,构成你离职的不仅仅有“离职证明”。

题主想说的是“用人单位辞退”你 ,而不是因为个人原因,个人主动辞职!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

1、提前一个月,向被解雇员工下发“通知书”;

2、说明解雇原因;

3、为被解雇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

4、社保转移及办理劳动合同终止,办理失业保险金等事宜。

上述要件是单位解雇你的主要证明。说明了单位解雇你的原因。

尽管离职证明写的是“个人原因”,也改变不了单位解雇你的事实。

不会因为你在离职证明上写的是个人原因离职,用人单位就会逃避给予你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主要看你举证的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是否成立。

主要看用人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仲裁委员会只要认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一张离职证明,不会影响劳动仲裁的判决,即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需要给与赔偿金。

你怎么那么大意啊,既然是被公司裁掉的,那么公司给你出具的离职证明上面就绝对不能写成个人原因离职,这等于是你自己主动离职的,而不是公司方面把你裁掉的,你拿这样的离职证明去申请劳动仲裁,我告诉你,人家仲裁委根本不会受理的,你也别想拿到任何补偿。

你必须明白一点,劳动维权必须讲究证据,是按证据来判定的,你现在手上的那个离职证明只能证明是你自己走人的,绝对无法证明是公司裁员把你裁掉的。即使你实际上确实是被裁员了,你真的被冤枉了,但你口说无凭啊,仲裁委认可的就是白纸黑字的离职证明。所以我说你怎么那么大意呢,当初为啥不拒绝签收呢?

为今之计,你如果还想申请劳动仲裁,补救是不大可能的了,但如果你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一是你离职单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公司裁员导致离职,二是你这个离职证明上面没有你个人的签字或手印。那么你还可以放手一搏,你完全可以无视公司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用其他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即便公司到时候拿出留存的一份离职证明,你也可以否认的。因为你的离职单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公司裁员,而离职单可是经过公司领导层层审批确认的,所以最有法律效力;再者没有你签字的离职证明,单位随时都可以制作一份,所以几乎没有作用。

如果你当初办理离职的时候,离职单上面的离职原因写的也是个人方面的原因,那么你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是不可能得到仲裁受理的,更别提什么补偿了,只能自认倒霉。

最后,不管这件事最终如何,希望此事能让你“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如果遇到这类裁员的事情,一定要注意公司开具的任何文件内容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就坚决不要接受,这样你维权才会被受理并有胜诉的可能。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看这个问题,不能被带沟里。我们主张的是公司违法裁员,不给赔偿,《离职证明》连小问题都算不上。

公司这是在拿着“裁员”做幌子,辞退员工,还不想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仅仅是在《离职证明》上动手脚,只管去劳动仲裁吧。记得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要赔偿金,不是经济补偿金,这可差了一倍的钱。

怎么证明是公司辞退我们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简单的理解,到底是我们员工提出辞职,还是公司违法辞退,得公司拿出证据。

首先,我们不能被带偏去,一直想着怎么解决《离职证明》的问题。我们手里可能没有像《裁员通知书》一类的证据。但是这个问题不用我们举证,在庭上我们只用提出《离职证明》是假的,是公司裁员,不是个人辞职。

作为举证方,公司要想证明我们是自己辞职,能拿出我们的《辞职信》吗?能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是我们自己辞职的吗?我想前面只要我们没有喝醉了,乱签字,公司是什么证据都拿不出的。

《离职证明》是由公司单方面开具的文件,旨在说明公司与我们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是公司单方面出具,不需要员工签字,因此它的法律效力要远低于《解雇通知书》、《辞职信》一类的文件。仅凭一张《离职证明》,公司什么都说明不了。

如果公司不能举证《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基于疑点利益归于劳动者,仲裁庭会同意我们的主张,《离职证明》无效。

如何判定公司裁员是否合法?

前文说了,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于《离职证明》,关键是公司裁员合不合法。合法裁员,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N,违法裁员,公司支付赔偿金2N。

合法裁员,有3个前提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1.裁员人数要在20人以上,或占公司10%的人员;

2.通知到工会,或全体职工;

3.向当地人社局报备。

按照这个问题来看,基本是违法裁员,跑不了了。如果这家公司是合法裁员,一定需要向人社局报备。都报备了,还是这种低劣手段,不是自相矛盾吗?

违法裁员,公司要赔多少钱?

既然是违法裁员,或者叫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赔的可就大了。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要支付的赔偿金=2×工作年限×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等。(部分省市不包含加班费、年终奖)

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0.5年计算。比如小张工作了5年又7个月,老王的工作年限为6。

赔偿金最高是12年吗?

在《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提及了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但是这仅针对高收入人群,不是指所有人。

法律规定,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人,经济补偿的基数不按其平均工资计算,而应该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且最多补偿12年。但是低于3倍社平工资,不受此限制。

举个例子:

上海2019年的社平工资为9580元。

老秦月入22000,在公司干了10年,被公司违法辞退,老王的赔偿金=2×10×22000=44万元

如果老秦月入30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赔偿金=2×12×(3×9580)=68.976万元

但是老秦月入27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赔偿金=2×15×27000=81万元

大家注意,在劳动仲裁时,主张的金额要合理,但是不要主张过少。我看过一些裁定书,一开始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工资是3000,后来又主张是4000,可能会被驳回,不予支持,因为一开始我们主张的是3000,就按3000来计算。

总结:

劳动仲裁,讲的是法,讲的是事实。凡是事实,必有合理的逻辑。明明是公司裁员,却在《离职证明》上写我们自己辞职,这是公司在玩文字游戏。

我们不需担心,在庭上,公司负有举证责任。没有我们的《辞职信》,公司的这套行为就玩不通。

在庭上,我们的思路要清晰,我们应该将精力放在如何举证公司违法裁员,主张多少赔偿金上。公司玩这种小把戏,只能给自己减分。


关于辞退员工,你遇到什么样的套路?

学历认证表原件是什么

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就是所发的学历认证证书。

学历认证是一项保护公民隐私、倡导道德诚信、维护社会公平的档案利用工作。文章从学籍档案服务学历认证实践中的隐私权维护、路径实现、管理制度构建等问题进行分析。

对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

学历证明原件,是证明你完成了,学制系统内学业而颁发的文凭。

一.学历证明就是指对持有毕业证人的学历认同的一种认证结果,以此来代表该人已经达到了认证的学历水平。学历证明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出具学历证明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学校的法定职责。

二.学历证明原件一般是指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

通过单位自己交社保怎么开收入证明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参保人员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代办,被委托人还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个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办理。

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人员,可凭市民卡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市民卡正在办理之中或未办理市民卡的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已办理过网上注册的人员,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打印。

按以上三种方式均无法获取参保缴费证明的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由受托人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柜台查询打印。

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因履行工作职责依法申请办理单位或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询目的和法律法规依据,经审核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查询对象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