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打架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和解了,算违法记录吗,工作证明犯法吗

admin62024-04-15 16:30:45

与人打架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和解了,算违法记录吗

与别人打架去派出所做笔录和解了,算违法记录吗?

与人打架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和解了,算违法记录吗,工作证明犯法吗

和别人打架,这个行为一般情况下是违法行为,如果是正当防卫则排除违法,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做笔录明案件事实,对双方进行调解,民事部分双方和解,互相谅解,那么公安机关会从轻处理,在做出行政处罚时会考虑和解及谅解的从轻情节,做出较低的行为处罚,甚至可以做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这些都是有记录的,你的违法事实是存在的。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经查,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被迫自卫,这种情况排除了违法,也就是说你的行为没有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构成违法,没有给予处罚,这样也就没有违法记录了。

所谓违法犯罪记录,通常是指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处理过的。允许和解的,基本是纠纷引起的打架,没有严重的后果,行为违法,但很轻微,对你和家人以后的生活,不会带来任何影响。

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只要动手打架的,一般都是拘留,能和解出来,万幸!

1、你说的违法记录,其实,不准确!你想表达的应该是会不会成为刑事犯罪记录。既然都和解了,派出所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应该是认为你们的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仅仅是一般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还没有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应该也是不会刑事立案调查的。既然都没有刑事立案,就不会成为刑事案件的案底,也就不会有刑事犯罪记录。

2、但是,你的行为,虽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如后期因为打架、斗殴或其他事情,再次被同一派出所抓了,那派出所会认为你怎么老是进来,会给派出所留下“老油条”的印象,后期有些事情就不好宽大处理了。

3、普通违法记录,如交通违法,扣12分学科目一的,都是排着队在等,但对个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影响基本是没有的,不要有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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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没有违法记录的,与对方发生轻度冲突只要没造成轻伤及轻伤以上伤害,并未造成财产损失,并且两方互相谅解,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并互不追究刑事的,仅属民事纠纷,并不会留下任何违法底案!

打架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虽然和解了,但记录应该是存在的!相信你们的和解不是口头上的。有记录那就是前科劣迹,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里规定的16至18周岁违法,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这里说的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就不包含前面的和解问题,有记录就不能算首次违反,从这一点看打仗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有成本的!像这种和解,不能称之为正式的前科,但肯定是劣迹。通常,前科劣迹是串联在一起讲的。

如果参加公考员考试进入面试,要求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但开这个证明会被公司开除的话应该怎么办

就我个人而言,对在私企、外企等非公企业工作报考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完全是人为设置的障碍!同意报考证明不好开,这是很多考公人都面临的问题。

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因

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目前是在公务员、事业编考试笔试环节通过后,面试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的。

其实,同意报考证明最初只是公对公需要,只是针对吃公粮的人群,毕竟机关事业单位和央企、国企,说到底都是在同一个碗里刨食吃,领导之间很可能互相认识,单位之间互相打交道,别因为工作人员考到自己单位,结果原单位不放,两边再闹的不愉快。另外,一些相对重要的部门和保密岗位,是有脱密期限的。所以要求参考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后来,随着招考制度的不断发展,招录单位为了避免增加重复性审查,将条件前置,要求在面试资格审查环境就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在企业要开同意报考证明怎么办

1.与招录单位沟通

这是发生在我参加省考面试培训班认识的一位公务员身上的真实案例。他在私企上班,和题主情况差不多,不想让领导知道自己参加了公务员考试。然后他通过公务员职位表上的单位电话,联系了该单位,询问是否可以面试结束后补上,该单位开始是不同意的,最后他托人找了单位领导,并确保自己面试结束后会立刻提供该证明,好像还写了个保证书,领导与组织部打了招呼,然后他先面试,后补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功后,他找公司开了证明,并办了辞职。

所以,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尝试与招录单位沟通,看能否开个口子,但可能性不高。

2.与原单位领导沟通

我国自古有成人之美的美德,对于你有更好的发展,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领导们一般都会给予方便。

很多时候都是我们自己感觉,如果让公司知道我在考公务员,那以后在公司个人处境可能就不太好,领导会对自己有意见,提拔升值也不会再考虑我……等等。其实这种想法在绝大多数单位并不适用,都是我们自己凭空想出来的。

如果你们公司不是明确要求考公务员必须辞职或开除的话(其实开除不符合劳动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完全可以通过沟通来尝试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印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印章需要通过办公系统发起申请,由领导审批。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可以采取两种途径:

①直接找审批印章的领导。我之前所在公司,同意报考证明使用印章,办公室主任就可以盖,不需要老板同意,所以直接找办公室主任说明情况。如果你和这个分管印章的领导关系还不错的话,应该是比较容易盖的。

②直接找公司老板。走顶层战略是比较容易的,而且很多老板为了自己的人设,这种小事他不在意,他交代下去的事,下面干起来绝对高效。

当然,找公司领导沟通时,礼多人不怪,该有的东西得有,该说的话得说到位,卖惨、表态必须到位。

3.直接辞职

这种方法也是最简单的方法,同样是破釜沉舟、断了后路的方法。但我认为,这种方法能让自己更专注、努力的准备面试。

有压力才有动力嘛,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有“公务员考不上,我还能回原单位上班”这种想法,估计也不会投注100%的努力去准备。

当然,这种方法只是对于你对公司并不是特别满意,待遇一般、工作一般的话完全可以辞职,即使考不上,能够重新找到类似的工作。如果你对现在的工作比较满意,待遇也很好,前景也不错,领导也器重,那就不要随便辞职了。

最后,我还是要说,对于私企,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真的没有意义,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员工提交离职申请,即便公司不同意,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而公务员从面试结束到上岗报到,远远不止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是大半年时间,什么手续档案不能办妥呢。

说说我家的情况吧,和你的情况差不多,可能对你能有所帮助。

我孩子在银行工作,研究生学历。他觉得在银行工作压力很大,正好有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是一种叫“人才优选计划”,直接面试过关就能录取。

但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在报名的同时必须要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一旦被录取,单位必须同意放人才行。

可银行有规定,开证明可以,必须辞职才行。银行也想留住人才,换位思考也是能够理解的。

孩子担心一旦辞职了,如果面试不过关,就等于鸡飞蛋打了。有些患得患失,就没有下决心辞职而放弃了进事业单位的机会。

我觉得,你应该要对自己的职业规划有个清楚的定位。不能瞻前顾后而患得患失。如果下决心当公务员,就应该集中精力、义无反顾地去准备。这样的话,才能背水一战,成功的概率会比较大。

先真诚与单位领导汇报沟通,单位能理解给开具证明最好,万一当不成公务员也不至于丢了工作。如果单位领导不同意给开具证明,就果断辞职,集中精力备战公务员面试吧。

根据这几年的工作经验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关于同意报考证明,这个是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招录机关要求开具的,一般是要等到笔试过后,面试前,中间有个现场资格复审的环节,就要提供了,后期的考察中也需要提供。主要是为了规避考上了考生所在单位不放人的尴尬。

其实,这个证明是在你报名的时候就需要准备好的。毕竟他叫同意报考证明。意思就是你在下决心考公务员的时候就应该要跟你的领导报告这个事情,虽然不一定能考得上,但是至少他是知道这个事情的。从人员管理方面来说,公司或者单位也可以谋划一下继续招人的工作。

实际工作中,我们碰到过单位不同意报考后直接辞职的,但是辞职后,面试没有发挥好,直接失业了;也有没跟单位报告,私自加盖了公司的印章被查出来拒绝录用的;也有单位没有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隐瞒这段工作经历,被考察组发现后,以隐瞒重要经历不忠诚不老实拒绝录用的。

所以,既然你选择了这条路,就要把所有的后果想清楚。当年的向公司提出来说要考公务员时,公司的几个头头都是支持我的,毕竟如果考上了,还是从他们公司里走出去的公务员嘛。

希望以上对你有帮助。

参加公务员考试,一般都需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但如果报考人员在私企、外企等单位工作,想得到单位同意报考,如果没有考上公务员,那后续被单位领导边缘化的可能性极大。

十几年前,我参加公务员考试时,在面试前不需要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果如题主所说,在面试前需要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这个证明确实不好拿,特别是在私企或外企工作的职场人,一般单位是不会同意员工这样做的,要么认真干,要么辞职走。

对于想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职场人,要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那最好是和单位领导坦白说明情况,力争让单位同意你参加考试,即使考不上,回来也不会为难你。

如果单位是在不愿意出具这个同意报考的证明,那这种单位对你来说,也没有必要呆下去,选择离职走人也许是上策。

需要根据自己考公务员的具体情况来采取不同的对策:

1、如果自己很有把握考上公务员,那就坚定的辞职走人,认真完成这次考试。到时同意报考的证明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村里出具。

2、如果面试已过,笔试没有把握;或者笔试面试都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事前换一家单位,可以出具报考证明的。这样既可以上班还可以抽时间复习考试。

想参加公务员考试是自己的职业选择,但如果你是在职场在职人员,还是要不耽误工作时间去做应试准备,这样显得很不职业,单位领导也很反感这么做。

如果公司不同意开具证明或不同意员工参考公务员的话,这是违反宪行为。一般的公司法人都不会这样做的。

开除员工公司有这个权力,如果因为要考公务员被开除是不正确的,如果因其它原因除外。

当然,熊掌和鱼不可兼得。毕竟这都是假设,现实中很少很少。

去劳动局告公司,没有出勤表等材料怎么办

这个要看你从事的是什么性质的工作,如果是经常出差的工作,可以查火车票或者是机器的日期,去出差办事的登记表,通话记录,短信、微信、邮件等等。这个最好还是找个律师朋友问一下,看看这种情况是需要你自己举证还是需要公司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