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公司不给开辞退证明,我就拿不到补偿,有什么巧妙的办法让公司开辞退证明
坚决不签字离职。如果公司不承认辞退,要你自动离职,你签字就是主动离职了。公司不会给赔偿,你也拿不到失业保险金。
目前来说,如果题主还没签字,那还好办。把公司与你沟通明确告诉你是辞退,要你主动离职的事情的证据收集起来。
可以录音,文字都行。一定要有证据。
同时,正常上下班。保留好打卡记录,上班的时候发一封邮件,中午发一封邮件,下班再发一封邮件。可以写工作总结,也可以写工作疑问都行。也可以发微信,QQ等文字记录。证明你是在工作。
然后,公司让签字坚决不签。所有沟通都录音就行。
等到你证据齐了,你就向公司提出要求辞退补偿,不然你就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一般,公司这个时候都会主动与你和解的。
我是职场大侠,一个互联网职场老油条,欢迎一起讲述职场的故事,分享职场的心得,谢谢!
很多公司为了规避自身风险,在辞退员工时不给员工开辞退证明,而是直接不让员工进入公司区域让员工走,或者让员工自己写辞职单。但员工要去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又必须要你出示公司辞退你的证据。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做呢?
一、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1、公司不想让员工拿到有效的辞退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让员工多折腾。
2、这也是公司设的套路,如果在公司没有正式书面辞退员工的情况下,员工就贸然不来上班,到后面,公司可以直接以连续旷工为有辞退员工。有写员工已经吃过这样的亏。
二、遇到公司辞退不给书面辞退通知的情况,我们应该这样去做。
1、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按时出勤打卡上班,并且做好取证,比如公司口头辞退你等录音证书。
2、如果连公司大门都不进去,那么在进入大门被阻碍时,第一时间录视频,并且打劳动监察的电话,或派出所的电话,并确保拿到受理回执或记录。
3、如果公司真的辞退你,一定会截止某个时间停缴你的社保、停发你的工资,那么在这个事实发生后,你就可以准备好材料去申请劳动仲裁了。因为这种情况即便公司没有辞退证明,你可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总而言之,在没有有效的公司辞退你的证据之前,你要都收集其他证据,并等待劳动仲裁时机的出现。
离职证明可以造假吗?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有没有什么关系,HR会去查离职证明的真伪吗
离职证明是不允许造价的。当你说了假话,就要为这个假话说更多的假话 。如果真实对待的话,就不会庸人自扰了。
1.什么是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2.用途:①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③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④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3.书写格式:兹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公司无关。特此证明****公司单位(盖章)或人事章****年**月**日
想报考一级建造师,工作证明怎么开
一级建造师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开?
对于建造师工作经验证明来说,不管是一级建造师报考还是二级建造师报考,工作经验的内容都是差不多的,也没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必须把以下信息体现出来:
建造师工作经验证明应当有被证明人的工作经验年限;
工作经验证明应该有工作经验性质说明;
工作经验证明应该有证明单位的详细信息;
有以上三点内容体现即可,此外还需要单位提供公司行政专用章,该证明方可生效,否则的话不予以说明证明信息。
考后注册与工作证明单位有何关系?
考试过后的初始注册,与你报名时的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即你考过后愿意哪家单位帮你初始注册都可以。
什么单位可以开具工作证明?
开具一级建造师报考工作证明单位要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建造师报考所需的工作证明是指工程类(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证明。
具有园林绿化/计算机网络/土石方工程等施工资质。公司经营范围涉及专业与一级建造师专业之间对应关系:
(1)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
(2)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
(3)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
注意:一级建造师工作年限证明,没有固定格式,把问题说清楚就行了,言简意赅,不宜过多展开。
进入新公司后,就叫上离职证明,档案是否自动跟上的
自己保存,新单位会给放在档案的。
不管是自愿离职、非自愿离职,还是失能性离职、功能性离职,都需要进行一系列合法合理的专业流程操作。若公司因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造成员工损失,法院可判决公司依法支付赔偿金。所以HR一定要依法、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好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扩展资料:
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不属于合同内容,但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
对公司而言,离职证明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终结劳动关系的明确证据,是对其他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公示。
对离职员工而言,离职证明是转移社保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和必要材料。若因公司未开具离职证明,造成离职员工损失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的,但是离职证明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在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补救
这个应该分开看,有利也有弊。
公司裁员,是需要给被裁人员补偿的。如果,单位想用这个个人原因离职来免除补偿,那必然是不能接受的,当时就不能要这离职证明。
如果说这个补偿并没有少你的,写成个人原因也未尝不可,甚至可能还更好一点。因为被裁,要不就是你能力不足,要不就是单位效益很差。不管是哪种,都可能被下一家HR利用压低薪酬。但是个人原因,这个就可以说一些比较好解释的理由。
既然你在这问,估计是前者,就是没有拿到赔偿。这种情况下只能用之前的各种记录来证明了。包括和主管或者HR邮件往来、聊天记录、短信。还有就是其他同事作为人证,不过这个比较难毕竟他们不想得罪领导被穿小鞋。
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主要看公司裁员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公司是依法裁员,公司是否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般公司HR专员都有员工离职各项表格,其中“员工离职表格”中有一栏“员工离职原因”,有几项公司辞退、自愿辞职、个人原因等。这些表格的填写,都需要“离职员工”签字生效。
在离职证明上写成“个人原因”离职。可以释义为个人主动辞职而不是单位辞退!
但是,构成你离职的不仅仅有“离职证明”。
题主想说的是“用人单位辞退”你 ,而不是因为个人原因,个人主动辞职!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
1、提前一个月,向被解雇员工下发“通知书”;
2、说明解雇原因;
3、为被解雇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
4、社保转移及办理劳动合同终止,办理失业保险金等事宜。
上述要件是单位解雇你的主要证明。说明了单位解雇你的原因。
尽管离职证明写的是“个人原因”,也改变不了单位解雇你的事实。
不会因为你在离职证明上写的是个人原因离职,用人单位就会逃避给予你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主要看你举证的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是否成立。
主要看用人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仲裁委员会只要认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一张离职证明,不会影响劳动仲裁的判决,即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需要给与赔偿金。
学天真回答这个问题,职场坑挺多,学点法律知识不吃亏。公司依法裁员是正常的,但前提是按照劳动法规,并且按法规补偿员工,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
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了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公司需要裁员,并上报劳动部门批准后,公司正式出具解除劳动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要写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且按劳动法规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做手脚,挖坑让你跳,让你写上离职是个人原因,这个员工签名是不能签的,也许公司口头承诺如写上个人原因离职,会给你什么补偿,如不写就就没有,这个是不能签的,公司过后一旦反悔,你劳动仲裁时,输的概率就大了,因为个人原因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如果是你已经劳动仲裁了,但还没开庭,这个本人原因的离职证明,对你来说是非常的不利,什么大律师也没什么做用,但是还没到穷途未路的地步,如果你能找到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乘人之危,胁迫等签下的证据,那就有可能打胜这个劳动官司,前提是证据真实有效,这个证据可以是以前的电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是人证。但这个人证一般情况下,仲裁委会不认可的,人证这个证据证明力是微弱的。
公司裁员时应该有书面通知或文件之类的东西,你把这些材料准备好后可以找单位的HR,要求重新开具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有证据材料,单位的HR不可能不给重新开具的,本身这是他的错误。如果没有书面的证据,你也可以找你的直接领导或知情的人的交谈,在交谈中确认你是被公司裁员,做好交谈的录音作为证据。有了证据找HR重开就有理了,如不重开可以向劳动执法部门反映要求协调解决。
《解除劳动证明书》的原因如写成个人原因则不能向失业保险部门申请失业金,而且更关键是的你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是肯定不会支持你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此,你一定要收集必要的证据。
你怎么那么大意啊,既然是被公司裁掉的,那么公司给你出具的离职证明上面就绝对不能写成个人原因离职,这等于是你自己主动离职的,而不是公司方面把你裁掉的,你拿这样的离职证明去申请劳动仲裁,我告诉你,人家仲裁委根本不会受理的,你也别想拿到任何补偿。
你必须明白一点,劳动维权必须讲究证据,是按证据来判定的,你现在手上的那个离职证明只能证明是你自己走人的,绝对无法证明是公司裁员把你裁掉的。即使你实际上确实是被裁员了,你真的被冤枉了,但你口说无凭啊,仲裁委认可的就是白纸黑字的离职证明。所以我说你怎么那么大意呢,当初为啥不拒绝签收呢?
为今之计,你如果还想申请劳动仲裁,补救是不大可能的了,但如果你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一是你离职单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公司裁员导致离职,二是你这个离职证明上面没有你个人的签字或手印。那么你还可以放手一搏,你完全可以无视公司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用其他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即便公司到时候拿出留存的一份离职证明,你也可以否认的。因为你的离职单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公司裁员,而离职单可是经过公司领导层层审批确认的,所以最有法律效力;再者没有你签字的离职证明,单位随时都可以制作一份,所以几乎没有作用。
如果你当初办理离职的时候,离职单上面的离职原因写的也是个人方面的原因,那么你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是不可能得到仲裁受理的,更别提什么补偿了,只能自认倒霉。
最后,不管这件事最终如何,希望此事能让你“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如果遇到这类裁员的事情,一定要注意公司开具的任何文件内容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就坚决不要接受,这样你维权才会被受理并有胜诉的可能。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