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执业医师证更换工作单位后由哪个单位提供执业时间和工作考核合格证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离职证明协商一致可以吗?这样能拿到赔偿吗

admin92024-04-07 02:48:11

报考执业医师证更换工作单位后由哪个单位提供执业时间和工作考核合格证明

建议你变更到新单位再报考,不管怎么说,你到新单位工作,不变更执业地点,你就是违规诊疗,虽然不是非法执业,但却存在超出你执业地点执业的行为,要受卫生监督所处罚。

考核合格证明,无非就一张纸而已,没必要斤斤计较,卫生行政部门也不会吃饱没事做,去查你考核合格证明的真实性,他们审核重点是放在学历上面。别的材料只要齐全,是不会多管的。本人负责执业医师报考审核工作,至少我不会吃饱饭没事做,要跑到每个医疗机构去查考生工作情况。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离职证明协商一致可以吗?这样能拿到赔偿吗

报考执业医师证更换工作单位后由哪个单位提供执业时间和工作考核合格证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离职证明协商一致可以吗?这样能拿到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本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0年的经验解答如下。

视频加载中...

首先,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也就是劳动合同法上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边写的是协商一致解除,而且你也签字确认的话,应该对你是不利的。

第二,我们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第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你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如果并未写明有哪一方主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由单位来证明协商解除的原因。

第五,在法律实务上来说。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能否证明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是有争议的。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劳动者还可以争取一定的赔偿权利。是否能够争取成功,那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争取的情况来确定。

建议。应该就本案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已得到具体权威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

公司发起的协商一致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但是,既然是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正常的离职程序应该是先确认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然后签订书面的补偿协议,人手一份。然后再去办理离职手续。

拿到协议后,如果单位违反协议约定,也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如果什么协议都没有,只有一份解除证明,主张经济补偿金,就需要一番周折。

假如单位不认可经济补偿金的事情,这需要各自举证。

单位需要举证,你的离职属于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你需要举证当时的离职情形属于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然后结合离职证明 ,结合证据来确定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说,仅仅凭借一张离职证明很难确定应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其他证据配合。

公司一般都会这样操作,离职证明写协商一致其实对个人还是有好处的,否则写被辞退,新公司看到这样的离职证明,估计会怀疑你的能力吧。

不管是被辞退或自己辞职,都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既然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需要核实公司是否将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写到离职协议中了,如果写上去了,就可以签字,否则就不能签字。

离职证明是单位开的你怕啥。这种情况最好解决,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转身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违法开具离职证明,给你造成经济损失。

单位打死也拿不出和你签的解除协议,这就是典型的违法解除,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要向你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如果单位打死不承认,你就申请劳动仲裁吧,最后还是一个结果。证据这块你不用单位,非法解除,举证责任在用工单位。

我是不太懂。。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三个选项,你选择的是哪个。另外如果是协商解除,双方之间应该有个协议以及关于补偿的方案。

这些都没有,你可以直接去仲裁,以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双倍补偿金。

1-整理好工作上班的证据以及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何时解除的,以何种方式

进入新公司后,就叫上离职证明,档案是否自动跟上的

自己保存,新单位会给放在档案的。

不管是自愿离职、非自愿离职,还是失能性离职、功能性离职,都需要进行一系列合法合理的专业流程操作。若公司因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造成员工损失,法院可判决公司依法支付赔偿金。所以HR一定要依法、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好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扩展资料:

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不属于合同内容,但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

对公司而言,离职证明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终结劳动关系的明确证据,是对其他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公示。

对离职员工而言,离职证明是转移社保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和必要材料。若因公司未开具离职证明,造成离职员工损失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单位不给开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怎么办

关键在于知道领导不同意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去解决。

想从事业单位转公务员编制,在正常情况下比较难,当然在一定层面就不是事儿了。

但是既然有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想法,说明题主在事业单位要么对环境、工作、职位、待遇、领导等不满意,要么不能实现自己的想法,希望通过转换实现。

根据题主的问题推断,可以有一个基本的假设,能够参加公务员考试:

  • 年龄应该在35岁以下,因为这是一般公务员招考的年龄最高限;
  • 具备相当的学历和能力基础,一般事业单位都是有进必考;
  • 在事业单位有一定工作能力、承担了一定的工作项目,如果是新人,走了也无所谓,如果是没有工作能力或者承担任务,腾出一个编制正好可以加人。

我们来分析下可能的原因:

1、领导对你有看法有意见,不希望你好;

2、领导看好你,不希望你走;

3、你的离开会对领导产生影响:或者领导不珍惜人才的“大锅”,或者是领导没有容人之量,或者放任人才流失,或者是领导嫉贤妒能;

4、领导体现存在感的方式之一,卡你一下而已;

5、其他外力因素。

针对以上可能的原因,采取不同对策:


第一种情况下:

想要离开是因为关系不好,领导不待见,这样的领导确实有,对你有意见,就不希望你好,希望死死的压住你,让你很难翻身。恃才傲物的人身上,很容易有这样的情况。

对策:

分析深层次原因,找到问题的症结:

如果确实是过矛盾、冲突、误会等,那就主动沟通,化解矛盾,争取谅解;

或者通过领导周围的人去影响,比如单位内其他的领导、领导的上级、领导的同级、领导的家属、其他能够影响领导的人;

关键在于:

把话说开,以前有过不愉快之类的,还是要感谢单位提供的机会,领导给予的教导,同时,说明自己的理想之类,俗话说,欺老不欺少,说明感恩,会让领导掂量万一影响了人生,领导要承担的责任可不小。

第二种情况下:

如果你的学历、能力等各方面都不错,能够帮助领导承担很多工作,领导用的很顺手,那领导可能出于私心,不希望换人,对自己和单位造成影响。

对策:

这种情况下,这种不同意也是某种程度上的肯定,要感谢领导的栽培,同时说明自己的打算,然后推荐其他能力和各方面都不错的同事给领导,或者说明自己腾出来的编制可以引进更合适的人来为领导服务。

关键在于:

领导对你的工作的肯定和依赖,所以对领导的感谢很重要,同时要说明自己在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可以通过其他同事的工作来弥补,顺势就可以推出其他同事了。

而且事业单位工作的核心很多时候在保证整个机构的运转而不是多么辉煌的业绩。传递地球离开谁都能转,来个人都比自己做的好。

第三种情况下:

事业单位通过招考进入的人很多都是高学历,经过考试,甚至有些在进入后参与了很多工作,被上级领导肯定过、表扬过。

这种人往往被视为人才,后备干部,而且在上级部门和领导那里挂了号。离开,就会让外界,最主要上级部门和领导对领导的容人之量、掌控力、用人之才,甚至个人品性产生质疑。

比如某985研究生进了事业单位,而且发表过几篇重量级的文章,在整个系统都有名气,这种情况下,这个人一旦离开,外界就会有很多传言:领导不珍惜人才,所以走了;领导听不进专业意见,人家走了;领导要弄个自己亲戚进来,把人家挤走了;领导怕这个人成长太快,对自己构成威胁,比如受到上级领导的赏识,威胁自己的心腹之类的

对策:

针对具体的方面,要低调,把能够完成的工作、体现的能力、获得的成绩,归功于领导和单位的领导和培养,个人能力只是一方面。

关键在于:

体现对领导的尊重、感激和不舍,加上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家人的期望、父母的关系之类。总的来说,领导非常赏识、重用,但是家庭也是重要,所以要取舍。

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向上级部门或者领导进行专门的汇报。

第四种情况下:

可能一直与领导都是平行线,没有交集,谈不上赏识,也说不上矛盾,领导因为单位内部或者外部的原因,要体现出这个单位的绝对权威,就需要一件事情来立威,很不幸,你成了导火索。

对策:

诚恳沟通自己的现实情况,三番五次拜访,意思都体现到,也让大家都看到领导的权威和说一不二,体现领导的存在感。

关键在于:

领导关于存在感一定有个痛点:有的喜欢下属的吹捧、有的希望下属的肯定、有的渴望下属的宣扬......

第五种情况下:

涉及到的问题可能比较多:比如你知道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领导不希望脱离控制;比如领导相中你做他的女婿或者媳妇儿;比如有领导的社会关系和你之间有关系,领导受到了压力或者招呼;比如领导需要利用你的能力、社会关系做一些事,怕你的离开坏事......

对策:

这个方面涉及到的都是一些非常个性化和具体的原因,首先需要搞清楚具体的原因,这个原因一般是当事人最清楚,再就是领导身边亲近的人会知道一些内情。

知道原因之后,再做决断。万事在于沟通,人都有需求,领导也是,或者满足需求,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关键在于:

挠到那个痛点,针对性的解决。

有个朋友,从中学老师考公务员,校长怕这个教学能手走了影响对他治理学校的评价,不签字不盖章,眼看着报名日期到了,沟通多次无果之后,让他老婆去校长办公室撒泼闹腾,校长丢不起这个人,只好放人。

注意点:

  • 不能撕破脸,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单位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有调查审查之类,领导成事可能不行,败事却很厉害。
  • 体现出志在必得的决心和行动,一定要走的人留不住,这个谁都清楚。
  • 感恩,有前程不望领导,也就是有差池绝不善罢甘休(这是不能说出来,却要表达出来的意思)。
  • 尊重是必须的,对于任何人都是,这是沟通的基础,也是群众基础。
  • 有矛盾,必须修复。
  • 当然,上层路线也是一个选择,把握度。

大家还有什么好的方法,欢迎留言探讨。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过了笔试吧,你现在是事业编,或者国企央企工作吗?如果是,你就要多和你的直系领导拉拉关系,请下客吃顿饭,或者送点小礼品,让他不好意思不给你开报考同意证明,要搞清他不肯开证明的真正原因再投其所好,对症下药。一般情况下单位不会太过阻拦,因为人往高处走是人之常情。如果实在是不同意,你就只能辞职了,全力以赴不给自已留后路,不成功便成仁,也许会发挥出自己的潜能,胜利上岸。不管单位同不同意都不能与之发生矛盾,不然政审背调时会有麻烦。希望回答能帮到你,也祝顺利上岸!

现在很少有单位顺不让人去考公务员,甚至鼓励事业编去考公务员。如果你没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是能考到外地去的,如果领导是单纯的不签字同意你报考,他这样也没违反规定,你只能从以下两方面解决。

一,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目前很少有人会这样阻挡你的前途,你可以态度诚恳的和领导说这件事,给对方足够的尊重,具体语言表述根据领导的思维喜好来。

二,直接辞职备考。如果你已经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是可以辞职不交违约金的。你领导唯一能阻止的情况就是你想这边在本职位工作,考上了就离开这种情况,他可以在你单位出具的证明上不签字盖章。如果你辞职了,那么你就随时可以报考。

谢邀。我女儿先后考入县、地级市事业单位,才考上市级公务员,经历了两次事业离职。单位从挽留到放人,我们共同经历了这些过程。从县级事业考到市区事业,是通过一个德高望重的领导促成放人的。市区事业单位放人,是我去面见领导后同意放行的。我觉得,事业人员被公务员录用,领导不会铁心不放的,毕竟他是过来人,知道考录的艰辛。

人才不是单位的,是国家的,领导要有这种胸怀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要考公务员,政策是允许的,也是青年人上进的表现,领导应当理解并支持,为国家输送人才,于单位、于个人、于领导有百利无一害。单位输送出去的公务员,永远都对原单位有深深和浓浓的感情。

公示后或者政审前再向单位交底,注意场合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阶段基本无需告知单位。政审考察前找一个时机,领导高兴的时候,最好晚上下班去领导家里,汇报情况,并解释为何公示后才汇报的理由:不想引起人心不稳;觉得青年人要追求进步,希望继续进步。领导最喜欢追求进步的员工。不要说单位不好,工作不顺之类的话。感谢领导多年照顾,单位栽培,适当表达留恋之情,明智的领导会顺水推舟。还可以通过分管副职、人事处领导做大领导思想工作。

江苏省招录部门人性化措施,有利于人才选拔

江苏省考中,公务员招录部门体谅考生的难处,尤其是企业考生,实行了人性化举措,虽然规定报考时候需要提交单位证明,但有困难的,可以联系招录主管部门,写一个保证书,经批准后推迟到体检前提供。

国考目前没有延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措施。

考虑不周之处,请朋友们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