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单位会给开工作证明和离职证明吗-工作证明保险信息怎么写

admin92024-04-04 00:34:01

离职后,单位会给开工作证明和离职证明吗

一般劳动者离职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后,单位会给开工作证明和离职证明吗-工作证明保险信息怎么写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

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离职后单位是一定会给开离职证明的。离职证明主要用于证明你已经从这个公司离职,用于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向新的公司和单位证明,你已经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工作证明这种东西是需要你自己主动要求公司开给你的,一般公司不会主动开这个东西。

这个要看单位的意思了,不过一般来说,只要是正常离职,包括正常离职申请,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日期等,单位都会给开工作证明和离职证明。因为单位也知道离职者去求职时需要离职证明和工作证明。如果非正常离职,单位不给开的话,那就只能去单位慢慢磨了。

工资发放一直都是现金形式且没有劳动合同,工作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起诉时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在该公司工作过

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

有的企业为了减少开支,会以试工3个月为由,不给职工上社保,一到3个月就换人,看似企业省了钱,岂不知对企业的发展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职工不稳定,企业谈何稳定,害人害己。

起诉很麻烦,不给上社保的单位就是钻这个空子。

谢邀!在这样的企业中,被侵犯合法权益的不会是少数,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按他们的要求收集哪些资料证据。不要一开始就提”起诉”,法院不会直接受理这类劳动纠纷的案件。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手里是什么证据都沒有,就只有人证了,不久前好象看了一个案例,好象发生在北京,一个劳动者在一个公司打工,发的是現金,被辞退了,去仲栽被驳回,一审也败了,上诉二审法官让他画下来公司办公室,车间,包括卫生间多位置等公司详细平面图,法官,劳动者,用人单位直接去公司对平面图,结果完全相同,法官认为劳动者工作过,才这么熟悉,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有同等情况的可以网上搜一下。

你好,你的公司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想要起诉公司支付赔偿,首先就要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就是你说的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是公司的员工。

从你的问题来看,你能准备的证据太少了。因为关键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以及工资发放都无从准备,所以你想要证明在公司工作过,就必须从其他方面找证据。我提供一些个人参考,你看能否找到我说的这些证据资料。

首先就是准备工牌工服,这个是证据之一。如果你们公司有工牌工服,最好工牌上有公司的章子,工服上面印刻有公司的logo或者标志,那么就太好了,这绝对可以作为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没有工牌工服,但工牌没有公司的盖章、工服没有公司标志,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不过效力就轻了很多。

其次就是你的工作照、工作期间的资料签名,这个也是证明是是劳动关系的证据。但这个需要你在职的时候准备,如果已经离开了企业,恐怕这些资料难以弄到。

再次,你手机或者电子邮件里面存储的有关公司和工作的往来信息,这个也是证据之一。现在电子证据也是法律认可的,比如你手机电话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邮件记录等,只要跟公司挂钩的,你都可以拿出来当作证据。

还有,你可以找两名以上本公司在职或离职员工给你做证人证言,这也是法律认可的证据。如果能有证人最好了,对你证明劳动关系,起诉公司很有利。

再者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公司掌握的证据,比如你的考勤记录、你的工资发放签名记录、你的入职登记表等信息,你可以在法庭上要求公司提供,公司不得拒绝。如果公司拒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这个你必须利用起来,对你维权非常有利。

我上面说的那些证据,如果你能收集到或者利用上,就完全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过。

既没有工资流水,也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过社保,还有哪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从你的描述可以看到,你的工作单位可谓是异常的谨慎,可以说是什么书面证据也不给劳动者留,那如果劳动者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就没有办法了吗?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那么一些蛛丝马迹。下面就来看看吧!

一、可以用工作证,出入证,工作服,上岗证来证明。

二、与公司工作人员或是领导的微信聊天记录或通话记录。

三、同事的证人证言。

四、有你名字的公司文件。

上述证据都可以作为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如果上述证据都搜集不到,怎么办?

如果上述证据都搜集不到,还有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如果你是因上述原因而提的诉讼,当有的证据你确实无法提供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样,你就不会用担心无法举证的问题了。所以,要学会利用举证责任。这也是法律保护劳动者的体现。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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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退休了,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

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认定呢?

你这种情况是极少见的,既然要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说明你在养老保险实行改革之前,是有工作单位的。档案並没有拿在自己手里,是由单位管理的。那么最先接受你工作的单位,就有责任完善你的档案材料。

一张招工证明足可以证明你与这个工作单位是有联系的,但是不能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劳动关系的性质。

依据建立个人的规定,档案内除招工证明外,还要有劳动局和接收单位签发盖章的新职工录用登记表,才能证明你属于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

招工证明不是录用证明,它不能证明你是临时工,合同工还是正式员工。

如果你工作的单位承认你是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身份,是因为单位管理不当,造成个人档案内容缺失,单位是责任弥补的。

首先要做的是,把你参加工作起始历年领取的工资表,调资审批表,劳动局介绍信的原始凭证和其它辅助材料(保健费取暖费,出差费)找齐整理,用以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始终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完善你的个人挡案以后,到社保中心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认定你的视为缴费年限。

不过你要有思想准备,这是一个相当复杂麻烦的过程,好事多磨,但愿你如愿以偿,顺利退休。

如果只凭一张招工审批表,社保部门是不会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固定工从1992年10月1日起正式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合同制工人和大集体固定工从1996年10月1日起正式缴纳养老保险费,事业单位干部和行政公务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这三个时间节点之前的正式工作年限,全部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丶固定职工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其原有的工作年限;

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四、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丶下乡知青下乡期间的年限。

社保部门对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他们会通过本人原始档案中的招工审批表、劳动合同丶转正定级表丶工资晋级审批表丶参军入伍政审材料、入伍通知书、上山下乡审批表、返城审批表等一系列的材料来佐证、界定。特别是对于正式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在招工审批表、劳动合同等各种档案材料中,最有说服力的应该是职工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为只有与企业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才是计算工龄的开始时间。如果职工没有:与企业签订合同,那么他们就没有办法计算正式工龄。

举例说明,王师傅是1990年1月到企业实习的,实习期半年7月份才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应该从1990年7月份开始计算,而不是1990年1月。

由此可见,职工退休时,社保部门对视同缴费的认定是相当严格的,他们会根据本人的招工审批表丶劳动合同丶转正定级表等一系列的原始档案材料来审核认定。如果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表,那么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很难得到认定的。

这也再次说明,职工档案对于每个职工,特别是有视同缴费丶特殊工种的职工是相当重要的。对于把档案从单位提取出来的下岗职工来说,一定要及时把职工档案放到有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去代理,千万不能使自己的档案发生遗失或遗漏问题。

招工证明能证明你入职时间,但你是否在职工作需要查单位财务每月开工资证明;如你真实工作了,那么由所在单位承担你视同缴费损失赔偿责任,理由是档案由单位保管缺失招工表以外的材料是单位管理失误过错造成的,起诉单位,单位不在了告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如档案在个人手,或确实招工后没实际上班,那就另论了,你无视同工龄!

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是针对合同制职工和固定工而实施的养老保险政策,临时工不适用视同缴费年限政策。

合同制职工86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固定工92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临时工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合同制职工有招录合同制职工审批表,固定工有安置、分配、录用审批表,审批表上有招录、录用单位签字盖章,有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有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批盖章。这张表才是你身份的有效证明。如果你档案里没有这张表,只有一张招工证明,根本无法认定你的身份,只能是为你的身份认定提供一些参考。

合同制职工和固定工,在组织人社部门都有备案,如果根据你档案中那张招工证明,在组织人社部门查到了你相应身份的备案登记,那么你就可以享受相应身份的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如果在组织人社部门查不到备案登记,只能按临时工来认定,那样的话,就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关键看身份,对于档案资料不全的职工来说,也不要着急,只要身份没问题,组织人社部门就能查到依据,无非是需要点时间吧。

看了很多回答,看似专业,其实对档案和工龄的计算一点都不了解,都是在自我推敲。

首先要纠正一下称呼,职工档案里面没有什么招工证明,全名叫“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简称“招工表”,当然不同年代,不同市县,称呼略有区别。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进入国企的职工,都需要通过招工的形式进入单位。

跟大家明确一点:招工表是职工档案的必备材料,也是确认职工初始工作时间的必要凭证。

视同缴费年限:通俗点讲,就是没有实行职工购买社保政策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之前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纳了社会保险。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确定初始工作时间,如何计算工龄?总不能凭自己的嘴巴去说吧,也不可能根据自己的年龄去推算吧。

人社局对初始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的方法和档案材料必备内容如下:以招工表上面的时间确定初始工作时间,如果没有招工表,初始工作时间就无法确认。有招工表还是第一步,接下来必须有三五年的调资表,因为有些人招工进去后,学徒期不合格或者中途因为犯错误及其他原因辞职,那么就没有实际工作时间,所以无法计算工龄。

办理退休和补工龄必备材料:从上述解说,大家应该已经明白,国有企业职工如果要办理退休并且补算工龄,必须有职工档案,里面必须包含招工表或者劳动合同,另外必须有三五年以上的调资表。根据我十多年的从业经验,有以上材料,办理退休和补工龄不会有障碍。

温馨提醒:很多人并没有实际从业经验,冠以老师自居,这样会误导很多人,目前办理退休和补工龄的都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国企职工,很多单位倒闭或者改制了,你叫人家去补材料,补证明,岂不贻笑大方。

上交工作证明用户口本行吗

👮答案是不行的。原因是管理单位、性质、用途(作用)……等,各有不同。户口簿只能证明你的身份、家庭成员、与其相关的对应关系。

例如:证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或者说年龄、姓名、性别、婚否、兵役……等情况。

👩工作证明是体现你就职、就业或工作性质,或工作简历(资历、经历)工龄,与养老、医疗

、工伤、计划生育、等保险有关联。或证明你前工作单位的表现情况……。户口簿与工作证明,两

者之间在姓名、性别、年龄……等方面,有一致的对应关系。但与工作方面的资历、投保年限……等信息是两码事。

👧上交工作证明,是新的工作单位,需要了解你的工作基本情况。以利为你建立工作档案。

或为其投保……,或安排相对应的工作岗位、或工种。有利于新单位的管理工作、也有利于对你工

作的连续性……负责。所以户口簿是不能代替工作证明的。

单位拒不提供社保明细是否侵犯员工的知情权?该怎么办

从法律角度企业这么做是不合法的,不仅仅是违反了员工知情权,很可能单位就没有按要求申报缴纳,只不过现实中大部分企业都这样,员工明知有问题也没办法或情况复杂处理不了。

但是也是可以查的,各地都有社保局网站,可以去政府相关部门查询,带好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即可,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你针对你问的这个问题,我可以知道你很可能不知道如何查询自己的社保。这个你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职场一线,我置顶的第一篇文章,详细写了关于如何查询自己的社保明细的四种方式。这里我简要的给你回答一下:

其实查询社保明细,和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是完全不需要找用人单位的。但是只要你在用人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足额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劳动法》《中国社会保险费法》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违反,不管是国企,外企,还是私企都一样。但毕竟每个月都会从自己工资扣除一部分钱缴纳社保,而且参保人只能看到自己缴纳的那一部分看不到公司缴的那一部分,这让很多参保人担心公司是否依法足额为自己缴纳了社保,就想查询那么如何查询呢?

1,拿身份证去当地社保局的自助查询机上面,按照上面的操作步骤查询。这上面会将单位与自己的社保缴纳明细全部显出出来。

2,网上查询,可以登录当地的社保网的官网,进行网上查询。一般初始密码每个地方有所不同可以打当地社保局人工服务咨询社保卡初始密码。这上面也能查到你所缴纳社保的所有明细,可以选择打印这就可以作为社保的缴纳凭证。

3,微信,支付宝查询。通过登录微信――点击钱包――城市服务――社保公积金――登录。这方式缺点就是需要知道自己社保号,还有就是只有部分城市开通了这个功能。社保号需要去社保局自助查询机查询。

4,关注当地社保局的微信公众号查询。

如果你想要具体凭证,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事窗口,用身份证让窗口办事人员帮你打印。如果你发现公司有给你少缴,漏缴的情况,可以找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这种情况,基本是稳赢,单位就必须为你补缴社保,还要缴纳罚金的,社保法是有相关规定的。

自己去社保局凭身份证就可以查询了,不用去单位咨询。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在大部分省市提供网络查询,微信查询。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如果单位不提供查询,很大可能性是单位心里有鬼,害怕职工查出,如社保基数没有按照收入如实上报,这样可以少交社保,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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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遇到这种情况,实际上单位基本上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也不会侵犯到员工的知情权,因为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提供出社保的缴费明细,因为这个社保的缴费明细必须由社保部门才能够正常的提供出来,所以我们只需要持有自己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的柜台来进行正常的查询就可以了。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正常的来给你缴纳社保,那么在社保局查询的过程中都是能够一目了然查询到你的缴费明细,你从哪一年开始建立的自己的社保,并且交费到哪一年,而且进入到这个工作单位以后有没有正常来给你参保,都是能够通过缴费明细当中一目了然的看出来。

并且还可以通过缴费明细看出自己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多少钱,所以说通过社保局去查询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你在社保局查询不到自己的缴费,甚至来说也没有自己的社保关系,那么也就意味着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正常的参保,这个时候就应该要求企业单位来给你正常的参保,或者直接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和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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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遇到这种情况,实际上单位基本上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也不会侵犯到员工的知情权,因为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提供出社保的缴费明细,因为这个社保的缴费明细必须由社保部门才能够正常的提供出来,所以我们只需要持有自己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的柜台来进行正常的查询就可以了。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正常的来给你缴纳社保,那么在社保局查询的过程中都是能够一目了然查询到你的缴费明细,你从哪一年开始建立的自己的社保,并且交费到哪一年,而且进入到这个工作单位以后有没有正常来给你参保,都是能够通过缴费明细当中一目了然的看出来。

并且还可以通过缴费明细看出自己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多少钱,所以说通过社保局去查询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你在社保局查询不到自己的缴费,甚至来说也没有自己的社保关系,那么也就意味着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正常的参保,这个时候就应该要求企业单位来给你正常的参保,或者直接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和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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