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连续工作证明(员工连续工作证明怎么写)

admin132024-04-02 02:16:12

部门领导每次把自己的任务分给下属员工,都会加一句不干可以马上走,这工作还要继续吗

部门领导的这种做法确实有些过分,但是也不宜过多的受其影响,踏踏实实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是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

员工连续工作证明(员工连续工作证明怎么写)

第一,不要反驳部门领导

每次安排部署工作,部门领导都来这么一句,确实让人十分不爽。你可以当做没听见,你可以不在乎,但是你没有必要直接进行反驳,否则部门领导会对你恨之入骨,认为你影响了他的权威,今后则会处处针对你。虽然作为部门领导,不一定有开除你的绝对权力,但他在更大的领导面前,还是有相当大的建议权。

第二,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部门领导说的是不干可以马上走,你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那么针对的就不是你。部门领导之所以每次都要这么说,证明他对工作非常重视。如果你每次都能按时完成工作,还能高质量完成工作,相信他一定会对你另眼相看。有的时候甚至会推为先进典型,用于鼓励和激励大家。

第三,真诚给出意见建议

在你的工作完成的比较好,得到了他的认可之后,或者你们的关系处理的比较融洽的时候,你可以以朋友的身份给他提意见建议。提意见建议的角度,重点围绕部门领导如何更好的驾驭局面,如何更好的调动下属的积极性开展,相信大多数的部门领导都是聪明人,一定能够接受你的意见建议,

最后,祝工作顺利。

一、一个类似的案例分享:

我们之前有个运营主管,每次策划活动后,总有一些规则被客户钻空子,但是主管从来没有觉得这个跟自己有啥关系,而是认为文案小毛没写清楚。写文案的同事小毛觉得自己特别委屈,毕竟在策划的时候,运营主管就没有把细节讨论清楚,所以后来有什么活动策划的时候,小毛都会找主管确认哪些规则要添加,哪些规则重复可以删,问得多了,反而让主管发毛。主管认为文案没脑子,有些很明显的细节还需要要自己来反复确认,所以主管常常说的一句话,“小毛,你怎么这么啰嗦,是不是不想干了,不想干可以走人或者让小林接替你!”被批评的小毛尽管很委屈,却也没办法,他知道主管平时很强势,容不得多提几点建议,只好找其他同事再商量具体细节。

小毛有几次被主管骂得受不了都有辞职的念头,不过想着年前主管帮自己底薪直接加1000,也就算了,毕竟主管说话毒点,但是人不坏。

二、针对“领导分任务给下属员工,都会加一句不干可以马上走,到底要不要干”这个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看领导的性格。有的领导本身说话就大大咧咧,口无遮拦,但是心眼不坏,甚至关键时刻,还能顶住压力替员工扛起责任。所以很多员工虽然领导很强势,甚至说话比较毒,却没有离职。一般能留下的就两种人:一种和领导性格、做事方式相似的人;另外一种,像小毛一样能够理解领导的为人处事。

2.工作威胁。也有的领导,占着自己是主管,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喜欢用威胁的方式让员工干活,通过逼着员工干活的方式,让员工有危机感,这种情况在事业单位特别多,因为很多事业的员工,基本一干都好几年,丢了工作很不划算。

三、成熟的职场人,应该如何看待领导的这句“狠”话

1.跟领导沟通。 有的职场新人,一开始不了解领导的品性,更不了解领导的做事方式。当有的领导说话比较冲,你跟领导以暴制暴,他横你更横,互相怼起来,其实没啥作用,解气一时,爽一时,但最终走人的还是你。与其这样,还不如找个时间,和领导单独沟通下,当然在沟通过程中,注意自己的语气措辞。大部分领导等你反馈后,都会改变一些说话态度。2.努力学习,锻造核心竞争力。如果你一开始只是职场菜鸟,那最好还是夹着尾巴做人,领导多说几句狠话,不要太过于计较。要想有更多的话语权,让领导有更好的态度对你,最好的办法就是努力学习,在部门甚至一个行业里有自己的话语权,公司在这方面只有你能行,有了这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领导对你说话还会那样吗?

3.保持理智,理性看待。公司请员工来上班,本质上就是让员工创造价值,如果不能为公司创造价值,那无疑就是损害他的利益。所以,成熟的职场人,如果能了解老板的用意,就会更加理性地做决定:要么选择离开,领导从新再找到合适的员工,要么按照领导的意愿去办事,放下自尊心,只有当你真正为领导的利益考虑时,就会被真正重用了。

总之,领导说出这类狠话时,或许比较委屈,但委屈过后,还是要尽量冷静分析,不能意气用事,一方面学会跟领导沟通,说出自己的感受,另一方面努力学习,锻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这才是根本。成熟的职场人,都会保持理智,学会分析,不会因为领导的一句话轻易离职。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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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如此嚣张的领导,基本上可以判定是个垃圾。

说他是部门领导简直抬举他了,偶尔说这种话似乎还能得到原谅,如果每次分配任务下去都这样说(“不干可以马上走”),我觉得连个街头小混混的头目都不如。

人家还懂得讲哥们义气呢,还懂得如何哥们人心,团团伙伙虽然说起来不好听,但也比这种所谓的“部门领导”要高明得多。

所以碰到这种垃圾,你说这样的工作还要继续下去吗?除非你走投无路,实在没有其他工作选择了,才在这里继续干。否则简直是自取其辱!

这样的“部门领导”不知是怎么坐上这个位置的?如果在企业里出现这种情况,实在会让人惊掉下巴,至少在我工作这么多年来,还从来没有见过这号领导,更没听说过分配任务会这样“画蛇添足”的!简直令人不可思议+发指!

不过呢,这也从侧面反应出,提拔这种人当部门领导的上面领导估计也不是什么好鸟,很有可能是一丘之貉,在这样的公司干下去,那不是亏待自己吗?是在没必要过多纠结,能早走就早走,能走多远就走多远,难道离了这样的公司活不成了?最起码的受尊重的待遇都没有,还有啥意思!

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样的“部门领导”也真的非常愚蠢,你不喜欢下面的员工倒也罢了,但没有必要制造对立情绪呀。人心都是肉长的,都是需要尊重你的,如此刺激下属员工,员工在做事的时候能尽心尽力吗?估计会憋住一肚子气吧,至少是肯定不爽的。

员工一不爽,就不可能把事情干好,也绝不会尽心尽力的去做,到头来损失的还是领导带领的部门自身。

如果连这一层都没有想清楚的话,总是以一副黄世仁的嘴脸对待员工的话,迟早会啪啪打脸,估计等待他的是下课或者公司垮掉的结果!

所以这种工作要不要继续呢?我劝你马上走人,一刻都不要耽误,不要为了眼前那点工资干的那么糟心。

我是作者@喻派职言,今日头条签约作者,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有料有趣有态度! 以上内容均为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抄袭。

这样的领导,确实不值得跟了:

1、领导和下属是需要相互尊重的

领导在职责上是比下属更多,责任更大,权力更大。但是在人格上,领导和下属是平等的。因此,领导可以吩咐下属做事,但是要尊重员工。

现在的员工,已经不是七八十年代的人,他们可以命令。现在的员工,他们更看重的是尊重感。

如果没有尊重感,员工可能会马上就走了。

你的领导每次在安排任务的时候,都会加一句不干可以马上走,说明他不尊重你。这样的领导,是不值得付出的。

2、你的领导不重视你

如果一个领导在给你安排任务的时候,对你说这样的话,那说明他是不在乎你的。那你继续留在这家公司,你也不会有所发展的。

因为对一个人来说,如果想要在职场中有所发展,就必须有一个好领导,这个领导必须愿意帮助你,给你机会,你的发展才会快,否则你再努力,也没有用。

3、是否要走,你要自己看情况

既然你的领导这样对你,他可能有一种心思,就是想赶你走。这时,是否要走呢?

如果你吞不下这口恶气,我觉得你留下来和他斗一下。

如果你觉得浪费时间,那就赶紧走吧,没有前途!

部门领导经常对下属说“不干可以马上走”,不必为这句话而离职,建议继续干下去。

经常对下属说“不干可以马上走”的部门领导是不称职的

该部门经理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大家是职场的员工,而不是该部门领导的家奴。该部门领导无权驱赶员工离职。

这么说,不利于队伍建设。管理员工,要把员工朝身边拉,而不是朝外推。这个部门领导或许用的是以退为进的战法,但是经常对员工说“不干可以马上走”,是对员工的轻视和蔑视,是对员工的不尊重,会伤员工的心。时间一长,员工就会觉得自己可有可无,对职场似乎没有价值,失了自信,工作只会越干越差。这样的部门领导带不出队伍来。

这么说,是领导无能的表现。经常对下属说“不干可以马上走”的部门领导看上去很有霸气,一副满不在乎的架势,其实是外强中干,虚张声势,是无能的表现。有本事的人不说这样的话,而是遇强则强,努力把烈马驯服,把不好带的队伍带好,进而展现自己的能力。

这么说,会把职场人才逼走。一次次地刺激,人会受不了的。有本事的人不愁活路,最终不堪忍受,就会离开,导致职场人才流失。

是否离职不仅看该部门领导,更要看整个职场情况而定

该部门领导无能,不会带队伍,那只是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整个职场没实力没前途。

对于该部门领导的言行,可以这么应对:与领导素质差的人,不必太计较,不必针锋相对,而把精力用在做好自己的工作上;如果超过底线,不妨予以适度回击,对于这种不尊重下属的人不必太给面子;如有可能,也可以申请调整自己的岗位,不与该部门领导为伍;必要时可以根据确凿证据,团结有相同遭遇的同事集体向上级部门提议罢免该部门领导。

如果职场业务正常,风气不错,建议继续干下去,不因为一个部门领导而影响自己的择业行为。

如果职场整体不行,风气不正,效益不佳,即使没有这个部门领导出现,也可以离开了,何况有这么一个让人工作不舒心的人在呢,那就离开吧。

合同到期,原单位没给续签合同,是否属于自动离职?原单位也不给开具离职证明怎么办

1、劳动合同到期,原单位没有续签合同的,不属于自动离职,而是属于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情形。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合同到期,原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原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法律依据是国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所规定的:“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如果原单位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的,你首先与原单位进行协商,告知他们有此法律义务,并明确表示,如果他们不开具该证明,你将去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他们。其次,假如原单位坚决不给你开证明,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去投诉原单位,政府主管部门会依法帮你处理该案件。


谢谢邀请回答。

合同到期,原单位没有续签合同,不属于自动离职。只要事实劳动关系继续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是劳动关系的存续。只要继续上班,如果超过一个月都不续签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你这里提到了“原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应当是办理离职手续了,或者已经停工了。因为背景介绍不详细。我推测为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没有续签合同,同时也让你停工了,涉及到了离职的问题,单位没有开具离职证明。

在这个前提下,有两种情况:

1、企业还没办理离职手续,你希望离开,并要求开具离职证明。

只要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你们的劳动关系就默认为存续,这个时候企业不会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停工的,企业应当支付生活补贴和社保等费用。如果企业不发放生活补贴以及停保的,属于违法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你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或者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相应的补偿。

2、企业已经办理离职手续,你希望开具离职证明。

企业不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完善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如果企业拒绝履行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者发起劳动仲裁。

因背景介绍不详细,先回复到这里,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私信沟通。

欢迎关注并私信,获得免费的咨询。

这个问题之前我也有回答过。

合同到期单位没给你续签合同,不属于自动离职,这是公司违约行为。虽然你们没续签合同,视为你们之间劳动关系是有效的,程序上你还是原单位的员工。

建议你有2个方案选择,一是你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合同,终止合同,如果他不同意也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去劳动局仲裁,但这样做没有补偿金。

二是你直接去劳动局仲裁,告发原单位不和你续签合同,争取补偿金,补偿金的金额可以参考下面的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到期续签的问题是劳动关系争议点较多的问题,合同是双方的契约,要求双方有契约精神,做HR十余年,也经历过好多次因为合同续签发生的劳动争议,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

1、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因为忽视并且也没有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视为自动续签,双方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可以继续履行合作。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并且一年后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未提前通知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3、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续签,但是员工不签,根据续签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和岗位因素,如果维持原有待遇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低于原有待遇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开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没有离职证明说明用人单位还没有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离职原因没有明确,会存在一定的争议和风险。比如未开离职证明,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等,都可以追溯企业认定工伤。所以,不开具离职证明对用人单位来说风险最大。

员工面对状况如何处理

如果碰到这种状况,先和公司协商,要求用人单位选择继续续约或者终止,办理相应的手续,并支付应有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保留好自己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合同、考勤、对话等。

用人单位和员工是利益的两方面,出现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劳动法就是给双方制定了游戏规则用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以及履行应有的责任。但有些矛盾是可以调和的,所以建议发生争议,可以先礼后兵,和用人单位协商,如若协商不成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