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报错了,证明怎么开
如果是考勤管理人员报错了考勤表,可以按照这个模板向财务部提交情况说明:
财务部XXX:
XX年XX月份的考勤上交有误,由于我的粗心将XXX人的考勤情况多写XX天,(少些了XX天)劳费财务部修改一下,正确的考勤情况应是XX天。
特此说明!
管理人:XXX
年 月 日
离职证明是否可以写“严重违反管理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此类离职原因
(图片来自于网络)
最好不要这样写,这样写会遭离职人员的憎恨。
一、因为离职证明是离职人员寻找工作,证明和原公司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员工与上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最好的证据。
(图片来自于网络)
二、员工离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是企业一种法定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离职证明相当于原单位或原上级的推荐信。
四、离职证明相当于下家公司对员工的背景调查。
过去不等于未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综合上述,离职证明上能不能写“严重违反管理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自行定夺。
在我们酒店行业的这个职场领域,一般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会根据在单位的违反情况严重程度选择性填写!
因为说实话,如果再离职证明上出现这样的字眼,对于像我们这种从事五星级酒店行业的人来说基本就是打入冷宫了!
之前我在的酒店,有位员工盗窃客人财务几万元,后来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这件事人力资源部最后就写到他的工作证明里面去了!这件事确实也是影响很大,客人投诉也很严重,酒店最后也赔偿了几万块钱!这件事后来也被传到整个酒店圈,这个员工基本也告别了酒店这个行业,没人再敢录用了!
而且五星级酒店有一套严格的背景调查,如果你的下一家单位查到你有严重违反条例,那基本都不会选择你进单位!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人力资源部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不过话说回来,我们最好在单位尽职尽责工作!不要做违反酒店相关制度的事情,尤其是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单位解除合同原因是实事求是的就合法
促进就业单位也不能隐瞒实际解除合同原因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不知道题主有没有看明白,这个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当具备的内容,但并未禁止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记载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
我们这边实操的时候,对于离职原因是这样操作的,不写具体原因,但会写上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几条,一般来说,从事人力资源的人,即使你不写具体原因,一看法条就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解除了。
出生证明可以修改吗
出生证明是《出生医学证明》的简称。出生证明除医院打印错误外,不可以修改。如医院当场错误,可当场修改;如医院错误事后修改,需医生、大夫、医院领导层层签字修改。
出生证明是婴儿出生入户的唯一合法的法律证明文件,由省卫生厅备案。如改姓名可在入户后曾用名一栏,由公安派出所修改,并交由公安部门存档。出生时间不可以修改。
出生证明遗失,可在本地日报社登报声明后,由当地妇幼保健院予以补办。
没有出生证明的,不予补办,可到公安部门办理亲子鉴定手续,办理入户。
出生证明、防疫接种证明要妥善保管,孩子长大不见起不出国,如出国,它是必备的证明文件,有些国家需要查验原始档案。
以上内容,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一切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出生证明的标准称呼是出生医学证明。
严格意义上将,出生证明是不可以更改的,是由医院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目前使用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是印有防伪标识的,出生证明简答的将就是新生儿在上户口前的身份证明,当然不可以更改。是具有权威性的证明文件。
当然是可以修改。有误必改,没错不改,是原则。一般小错,在报户籍时,在派出所可变动,特殊情况需县公安局长批复,方可变更(很烦的)。
愿年轻爸妈在孩子岀生时,细致地办理好岀生证明。它输入电脑将伴孩子一生,又不得变动,非常重要!
谢悟空邀请,回答完毕!
出生证明是不能更改的,出生证明是医院签发,卫生部备案的,所以名字一定要想好!提问者不知道要改什么?出生时间,出生证明证件号那肯定是更不能改了,那就触犯法律法规了!
如果是要改名字,可以在上户口的时候花几块钱办理一下名字变更就好了!这是最便捷的方法了!
感谢邀请,很高兴能回答问题。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中指出,《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发的,管理与签发机构的入库、领发、签发、换发、补发、网络管理等工作均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但若是《出生医学证明》因下列情形之一被认定无效的,可以申请更改或补发:
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户口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3.《出生医学证明》未使用电脑打印的、手写时未用钢笔或碳素笔的;
4.《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的、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5.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6.《出生医学证明》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
7.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
如果因个人因素只是改宝宝名字,且没有上户口,可以带着父母身份证以及宝宝的出院记录到宝宝出生的医院进行修改,但一般需要主治医师甚至主任、院长等的签字方可,较为麻烦;或者可以考虑宝宝登记户口后,带上父母的身份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更改姓名。
注册安全工程师,如果换了工作单位,如何变更受聘企业,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 变更注册申请表填报要求: 1、下载《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当地职业健康安全协会网)后电脑录入内容,并打印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原件; 3、提交:与原聘用单位签订的到期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解聘证明原件(二选一); 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开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证明,证明必须是原件(二选一);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2张贴在表上。6、注册管理系统自2012年1月1日起已正式启用,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必须首先登录注册管理系统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后,方可向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报送注册申请材料。希望能帮到你哈亲。
改病历需要什么手续
步骤/方式一
改病历的原因一般分为下面三种情况:
步骤1
名字写错:
步骤1
需让医院重新开具病历,或者开具证明医生笔误证明;如果写的是曾用名,需要到户籍单位开证明,证明病历上确实为本人。
步骤/方式二
出现错别字:不可随意涂改,之前字迹需保留,不能掩盖或去除;可让医生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修改。
步骤/方式三
患病时间错误:
步骤3
本来是买保险后患病,笔误写成了保险前患病,这样的情况除了让医生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修改外,最好加上医院公章,证明病历真实性。
1、医院各科室对电子病历系统现有功能提出修改需求时,需填写《电子病历程序修改确认单》
2、由修改需求提出人填写《电子病历程序修改确认单》的“提交科室、提交时间、提交人、功能/菜单”等栏的内容,并在“程序修改要求”等栏内进行具体的文字说明,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3、涉及医生使用程序的修改内容需经过医务科负责人签字确认。涉及护士使用程序的修改内容需经护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所有涉及病历格式的修改内容需经病案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5、签字确认后的《电子病历程序修改确认单》交信息科,由信息科最终确认“程序修改意见”。信息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工作落实给开发商的维护工程师。
6、由开发商的维护工程师负责填写?“反馈信息”栏内说明,由信息办经办人负责与相关科室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7、程序修改完成后,由信息科填写“实施情况”及“完成时间、信息办经办人”等信息。开发商方在“主管工程师”栏内签字确认。提交科室在“科室签字确认”栏内确认筮字。“备注”栏可填写工作提交科室对本次工作的满意程度反馈。
8、全部工作完成,《电子病历程序修改确认单》填写完毕后,编号入档备查。
1、病历的修改不同于病历的涂改。修改病历是合法行为,而涂改病历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
2、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修改病历:
(1)、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是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纪录清楚、可辨。但是,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医师不得再对病例进行修改。
(3)、如遗漏重要内容需要补记时,医师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补记,位置与上次相关病程记录紧邻,注明补记时间并签名,也可以与上级医师同时签名。
事人携带身份证,到就诊医院提供身份证后填写复印病历材料申请表,主要填写个人信息、要复印的病历、复印的理由等,然后由医务科盖章。到病案室后将复印病历申请表给病案室工作人员,然后工作人员将会查找,查找过程中会问你什么时候出院、身份证号码等等,以确认查找的是正确的。
法律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你好,目前医院的病人医疗信息,都是根据病人就诊卡上的内容电脑生成的,大部分的医院规定,如果需要修改的话,要在住院期间提出证明才能给予修改,出院后一般是无法再改了。
具体的建议咨询一下所在医院的医务部门,不知道这样的回答您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