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一直不给签合同,辞职私自拿单位的公章盖工作证明,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私自拿单位公章盖工作证明肯定是不对的,
但是也不会到违法行为,
毕竟你们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也有义务为你开工作证明。
但是单位一直不与你签合同是违法的,
你可以找劳动仲裁去主张你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大学毕业没找到工作,就业协议随便盖了个单位的章,档案问题怎么解决
逐条回答:
1,是可以从人才调取你的档案的。
2,档案不会显示,报到证上面会有那个单位的名字。3,报到证是随档案走的。4,可以继续放在人才市场的。最后给你建议:1,你的档案可以放学校两年的,这样省的你来回折腾;
2,如果真的考事业单位,就把报到证直接开人才去,放那里方便。
3,兄弟不一定是事业单位才有施展你才能的地方,也不一定是你想象的那样。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收入证明盖合同章可以吗
证明的验印(盖公章行为)须具有证明力的机关盖章,而所盖的章必须是相应、相关、相具证明力的章。工资证明盖了合同专用章,没有证明力,因为合同专用章是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的确认章,对工资状况没有证明力。 工资证明书可以盖单位的行政章,也可以盖人事部门的章,还可以盖劳资审批专用章或劳动部门的行政公章,也可以由支付机关(财务部门)的公章。
劳动合同专用章能盖在离职证明上吗
劳动合同专用章能盖在离职证明上,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盖公司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其代表公司行为或公司授权行为,属于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作证明可以作为求职材料吗
这要看你招考的单位需要多久的工作经验了,比如这个岗位要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你在每个单位都没待过2年,那么就要多跑几家,如果有一家超过两年了,那么就先只提供这一家再说。但是等你通过笔试面试,进入政审阶段后,那么再看单位审查需要,毕竟这关系到你工龄的长短和社保交的时间啊。
工作证明可以作为求职材料的。但需要工作单位盖章,表示工作单位认可。
其实求职,更多的用人单位看重的是工作经历和实践,最喜欢的是工作业绩。假如有一套完整的工作业绩,包括业绩的经历、实践、数据、经济效益等具体内容,并能在专业实际操作中或具体表述中熟练的展示出来,一定是对口用人单位求之不得的人才。
工作证明作为求职材料的证明,需具备的材料是:
1.工作单位录用证明、录用协议、劳动合同等,都可以作为求职的证明。
2.所有证明,都应该有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3.经所在工作单位的人社局劳动部门验印盖章。由所在地人社局劳动部门验印盖章的工作证明,是最权威的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