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房怎么开购房证明
南京购房证明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开具方式。
其中,线上开具购房证明主要针对两类人群:①.南京户籍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的居民,②.南京户籍的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
电子购房证明可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来申请
线下开具购房证明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购房者如为单身需带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购房者如已婚需带全体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未成年子女可不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购房者为现役军人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需带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原件
非南京籍居民还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线下购房证明开具点和时间:
周一到周六:中山路171号、华侨路35号、华侨路52号、江宁市民中心
周一到周五:大光路49号、龙蟠路9号
因星期六南京市社保参保缴费验证平台无法验证社保,造成非本市户籍需提供社保的市民不能办理购房证明。外地人满2年社保的,务必在工作日去开购房证明,周六开不了。
社保证明可网上打印。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区、街道等社保服务窗口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后,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获取。网站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基本步骤:进入网站-用户登录-个人用户登录-个人查询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权益记录管理-参保证明打印。
社保证明自带验证码,可验证真伪。如多次打印,网站只保留最后一次验证码可验证,之前的验证码自行失效。
在南京老五县参保的人员,需两年以上社保证明的,到当地社保部门开具。
个税证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开具。
1、本地户籍开具购房证明所需材料
(1)已婚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未婚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3)离异
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户口本(离婚协议中未成年子女归自己的,孩子的证件——户口本及出生证明也要带齐)
备注:
(1)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且本人页户号要与首页户号一致。
(2)结婚证上夫妻双方所有信息要与现在使用的信息一致。
(3)单身必须本人来办理,或者提交经公证且明确有效期的由本人出具的《单身情况具结书》办理。
(4)夫妻委托办理需提供双方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南京社保缴费证明怎么开
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各地根据当地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大同小异。下面以南京市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下社保缴费证明的规定。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
南京在校大学生购房证明怎么开
1、不能用常住人口登记表办理该项的,但是可以凭当事人的集体户口卡(效力等同于家庭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办理购房证明;
2、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后,再去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如:学校等)提交借户口卡的申请(加盖印章);
3、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证件及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借出本人的户口卡后,再复印就可以了。
南京人才落户后多久开购房证明
落户后就能提交《人才购房证明》!
《人才购房证明》申请流程:
在人才购房申请系统提示上传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提交即可。审核工作以“全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的方式进行,审核通过的获得电子版《人才购房证明》。
人才提交申请后,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给予《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12个月,逾期须重新申请。
首先你要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才可以按照政策才能够购房,并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并且人才落户,再去开购房证明,才能在南京买房子,首先要开购房证明,没有社保不可以,社保是第一要素,要注意的是购房证明有效期6个月,
南京开购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2020
2020年南京本地户籍开具购房证明的材料:
以下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都要带齐,不齐不办理
(一)已婚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二)未婚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三)离异
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户口本(离婚协议中未成年子女归自己的,孩子的证件——户口本及出生证明也要带齐)
备注:
1、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且本人页户号要与首页户号一致。
2、结婚证上夫妻双方所有信息要与现在使用的信息一致。
3、单身必须本人来办理,或者提交经公证且明确有效期的由本人出具的《单身情况具结书》办理。
4、夫妻委托办理需提供双方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非本地户籍开具购房证明的材料:
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原件,申请时填写);
2、单身——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并出具《单身情况具结书》;
3、已婚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未成年子女可不提供);户口簿不能反映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现役军人——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原件,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5、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上记载的身份证件编号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变为18位的除外),需提供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6、购房人委托办理开具购房证明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单身情况具结书》应由本人现场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