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房产情况说明,效力如何,工作工作证明证明

admin112024-03-22 07:58:52

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房产情况说明,效力如何

主要看楼主是什么用途。

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房产情况说明,效力如何,工作工作证明证明

一般不用于商业用途,都是可行的。例如注册公司作为地址证明,办公所在证明等非商业性证明。

如果是房屋抵押,买卖等商业行为,则需要其他手续相互支持。

谢谢邀请:

提问事实不清,此证明是用来做什么?需要具备怎样的效力?

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房产证明,只能证明所管辖社区的居民住房问题及租房的基本情况,而这些证明需要居民提供属实的相关信息。社区居委会才能出具。

合同到期,原单位没给续签合同,是否属于自动离职?原单位也不给开具离职证明怎么办

这个问题之前我也有回答过。

合同到期单位没给你续签合同,不属于自动离职,这是公司违约行为。虽然你们没续签合同,视为你们之间劳动关系是有效的,程序上你还是原单位的员工。

建议你有2个方案选择,一是你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合同,终止合同,如果他不同意也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去劳动局仲裁,但这样做没有补偿金。

二是你直接去劳动局仲裁,告发原单位不和你续签合同,争取补偿金,补偿金的金额可以参考下面的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没有喊你离职,也没续签劳动合同,你按平常一些继续上班就是了,属于自动续约。如果公司说不续签了,那公司需要给你原工资每天二倍赔偿标准,需要公司给你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通知,公司要给你赔偿金,按照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标准,不然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做好相关证据收集

谢谢邀请回答。

合同到期,原单位没有续签合同,不属于自动离职。只要事实劳动关系继续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是劳动关系的存续。只要继续上班,如果超过一个月都不续签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你这里提到了“原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应当是办理离职手续了,或者已经停工了。因为背景介绍不详细。我推测为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没有续签合同,同时也让你停工了,涉及到了离职的问题,单位没有开具离职证明。

在这个前提下,有两种情况:

1、企业还没办理离职手续,你希望离开,并要求开具离职证明。

只要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你们的劳动关系就默认为存续,这个时候企业不会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停工的,企业应当支付生活补贴和社保等费用。如果企业不发放生活补贴以及停保的,属于违法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你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或者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相应的补偿。

2、企业已经办理离职手续,你希望开具离职证明。

企业不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完善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如果企业拒绝履行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者发起劳动仲裁。

因背景介绍不详细,先回复到这里,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私信沟通。

欢迎关注并私信,获得免费的咨询。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合同到期原工作单位没有给去签合同,是否属于自动离职,原工作单位不给开具离职证明怎么办?合同到期,原工作单位没有续签合同,这种情况下是不属于自动离职,如果原工作单位确实是不给你续签合同的话,那么就属于是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的话,你是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待遇的,即便是你拿不到离职证明也是没有关系,首先我们可以考虑怎么样获得一份经济补偿的待遇,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话,都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待遇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你在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决定的,工作一年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所以说自己,能够获得多长时间的工资补偿待遇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决定,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获得一份失业金的待遇,那么失业金待遇也要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如果你的失业保险参保年限在一周年以上,大约可以获得三个月左右失业金的待遇,如果你的参保年限在10周年以上,大约就可以获得,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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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意味着你们之前签订的合同自动终止,但合同的终止并不属于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到岗并且也无其他特殊情况时,视为自动离职。

合同到期后,你仍然正常上班,并且单位没有通知你不用来上班,此种情况属于你们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一个月后,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主动提出不再续签的,无权要求经济补偿金,但单位主动提出不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开具离职证明属于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拒绝开具,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开具。


没有离职证明,新公司的社保能正常交吗

离职证明其实是新公司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劳动关系,避免争议才要求的单据,跟上保险没有特别的关系,如果新公司不要,你可以不用提供;但是如果你要把原来的社保转移到新单位,必须到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费,离职证明也是需要的;个人认为离职跳槽很正常,但是和原来单位的关系还是要搞好的,新单位那边也要协调好,在一个月的交接期内,建议两边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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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没有离职证明新公司的社保可以正常交吗?首先这个新公司的社保能不能够正常缴纳,主要取决于你原工作单位的社保有没有停止交纳,如果说你的原工作单位的社保还是继续交纳的一个状态,并且你更换工作单位的过程中是本地区更换工作单位,那么作为新工作单位来讲,是没有办法来新建个人社保待遇的。

但是如果说你是跨省区工作单位转移的话,那么即便是原工作单位的社保没有进行停止交费,实际上也是可以新建社保待遇的,所以说要根据你的参保地区来决定,一般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就需要停止原有的这个社保交费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如果说原工作单位还继续给你参保的话,实际上你的社保关系是没有办法来转移的,会对你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为只有将社保关系转移到一起之后,那么你的累计缴费年限才能够合并计算,最终你才可以获得一个最大化的累计缴费年限,所以说离开原工作单位首先要做的就是我们需要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把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保,这样的话新工作单位就是可以正常的来给你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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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离职证明只是为了入职新单位而证明你跟旧单位已无劳动关系的证明,跟你是否在新单位缴纳社保没有任何关系,当然前提是你确实已经离职并且旧单位已不再为你缴纳社保,这时候就可以要求新单位给你办理续交社保手续。

这里提醒广大朋友,离职证明这张“纸”还是非常之重要的,正规的公司在给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是要求提供旧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的,包括社区办理失业保险等也需要用到离职证明,所以各位在离职之后一定要主动跟旧单位人事部要离职证明,切记!

离职证明于社保是否如期缴纳无直接关联。

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要求候选人准备的入职资料其一,目的在于让候选人出具与原单位解除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规避双重用工风险。

社保的缴纳手续与离职证明无直接关系,按照与用人单位约定的相关条例,员工缴纳社保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未开设社保账户的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供用人单位社保专管员,为其开设当地管辖区社保账户。

2、在统筹范围内,之前已在原单位缴纳社保的员工,需提供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由用人单位社保专管员为其办理接续,转入,缴费手续。

3、统筹以外的员工,需在与元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时,告知企业社保专管员,让其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希望都楼主有些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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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没有离职证明新公司的社保可以正常交纳吗?这个离职证明其实并不是决定你和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转系转移的一个重要条件,实际上新工作单位能不能够正常的给你缴纳社保,首先要在于你的社保关系,有没有能够正常的转移到自己的新工作单位来,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说社保关系能够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对于你来说肯定是能够来缴纳社保待遇的。

或者说还有一种情形,就是说你跨城市或者是跨省区更换工作单位,那么即便是自己的社保关系没有及时的转移过去的话,因为由于是不是在同一个地区参保,所以说能够重新建立自己的社保关系,所以说也是可以来正常交费的,只不过就是即便是重新建立自己的社保关系,也需要将你之前原工作单位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保,这样的话才可以正常的进行交费。

所以说,对于我们来讲,离职证明并不是缴纳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而是转移自身的社保关系才是重要的依据,那么在转移社保关系之前,必须要跟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由原工作单位做一个减员之后,那么才可以正常的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所以说这样的一个流程才是我们正常通过新单位来缴纳社保待遇的一个流程,而并不是说持有离职证明就可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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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上交离职证明,领导不签字,无法证明是提前30天上交的,应该怎么办

最简单方法,EMS一份辞职报告给公司,拿着EMS的小票,这就是证据,仲裁和法庭都认。因为这个是邮政法支持的。EMS送达就代表法律上你公司应该收到和知道。除非你公司能找到证据证明邮政没送到。至于说这个报告是不是在门卫或者领导垃圾箱里了,这个与你无关。那是公司内部管理的事情,你公司以领导没看到抗辩无效的。但是记住只能是邮政EMS和挂号信。别的顺丰通达不行,邮政平信也不行。

辞职不需要批准不需要理由,所以领导是否签字只代表他是否知道,他没有审批权也无需他同意。仲裁或者诉讼的节点就在于你是否提前30天通知了公司。

我多次离职,也被公司层层刁难过,有一点点的经验,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本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关系,你提供工作岗位,我提供自己的劳动,大家各取所需,公平公正。但是一涉及到离职,很多的企业领导就变脸了,甚至是原形毕露了。为了阻止员工辞职,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就是不让你走。但是员工一旦提出离职申请,那就几乎无法挽回了,不走的话害怕企业秋后算账,以后还得走。

我们先看看劳动法对辞职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这一点是保护劳动者的,因为相对于企业,劳动者还是弱势方,劳动者可以无理由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企业想和劳动者解除关系,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5、26、27条,而且还需要给予劳动者补偿。

但是当我们准备辞职,然后给领导递交辞职报告,领导不签字,甚至直接不接收你的辞职报告,或者是接受了直接给你扔了,然后说你没有交报告,怎么办呢?还是有办法的。

首先你必须确认实在是没办法,必须辞职,甚至不惜得罪原单位。然后可以按照我的办法去办。有三个办法:

  1. 通过公证处证明你交过辞职报告。我们原单位好多人辞职,单位根本不接受辞职报告,马上给你扔进垃圾桶。没办法大家只好找公证处,花钱请人家公证。自己带着公证处的人去人事部门,公证自己的辞职报告,然后交报告过程进行拍照取证,只要他收下了甚至是他看见了,就有法律效力了。一个月后你就可以办辞职手续了,单位就无话可说了。
  2. 采用律师见证方式进行公证。我们单位也是与时俱进了,直接买通了公证处,只要是我们单位地去办辞职公证,市公证处不给办理。后来我们就找律师事务所,做一个律师见证信,和公证程序一样,但是法律效应没有公证的高。我就是这样办的辞职!
  3.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自己找一个小单位,最好是认识的朋友或亲戚开的,直接去小公司入职,他们也不需要什么手续。然后几个月后正在辞职,手续是小公司出的,肯定新单位也是接受的,没有问题。

大家切记:最好的办法还是好说好散,能走正常程序就走正常程序。比如找熟人托托关系啦,给领导送点东西啦,中国是人情社会,一般都会解决。

如果是女生,实在不行去领导家里哭哭啼啼,磨一磨泡一泡,一般都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注意哦,以上三点只是不时之需,不要轻易使用!

辞职有风险,离职需谨慎,希望大家好好工作,幸福生活。

其实你这担心是多余的,现在要想证明自己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的办法是很多的,现代资讯这么发达,科技手段日新月异,对于这种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单位,必须采用一定的科技手段。

第一,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要求用人单位代表签收。

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朋友都知道,在平常送达文件时,都有一个签收程序,所以我们在写好书面辞职报告后,一般是直接交给自己的直接上级,没有直接上级的小公司,是直接送给人力资源部。那么自己可设计一个签收表格,著名送达文件名称为辞职报告,送达部门为人力资源部,签收人员栏,要求接件人签字。这个签收表就是证明自己提前三十日内通知用人单位的直接证据,今后如果要仲裁,打官司时也是证据之一。

第二,有意识地邀请同事一同递交辞职申请。

如果不制作签收表,可邀请一至二个同事一同前往人力资源部递交辞职申请,委托一个同事负责录音录像,或是递交时,名正言顺低要求接收人拿着你辞职申请照相,这样到了三十天后,谁也无法抵赖不是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申请的事实。

第三,其实很多单位是不会刁难辞职人员的。

一般正规一点的公司,或是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对于辞职者还是非常宽容的,很多单位只要辞职者递交了辞职申请,都不会等到满一个月才让你走,只要是办理完了交接手续一般都会让你离开。人心都不在公司了,强留下来还有什么价值呢、但是也有部分公司的老板是非常喜欢斤斤计较的,对于这种小鸡肚肠的老板,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所以要采取录音录像等非常手段,不然真的为难你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第四,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不管是不是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只要用人单位批准离职,或是经过双方协商离职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人损失。

其实这个问题也不难解决,按照两种情况来处理问题即可。我们先来看以下这张图片,这是我朋友的辞呈,正好可以拿来当案例说明。请各位看的时候对照自己离职证明的内容,重点看我划线部分。

可能是地域文化的差异,我看过HK几个朋友写的辞职信都是类似这种,客气的同时带着义不容辞的果断:第一段还恭恭敬敬地说我现在要辞职了,希望领导能体察批准;第二段就直奔主题,我虽然很谢谢你给我机会,但现在我要走了,我来告知你一声我会上班到某月某日,然后离开。离开前还顺带跟领导要推荐信。

短短一两百字,把该交代的都交代清楚了,干净利落;,所以一到这个日期,不管领导“察情”没有,她都能果断离职。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你属于哪种情况以及对应的做法。

一:你提交的离职证明是“离职申请”还是“离职报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法虽然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书就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你的辞职书是“申请书”,代表了你是希望与用工单位协商处理这件事,所以如果领导不批准,你就不能辞职。所以我认为这种情况下,不管你能否证明是30天前就提交了,那对你都是不利好的。

2.你会问上面的辞职信也出现了“向您申请”的请求句子,但是为什么这样就能辞职呢?因为下一段已经明确标明了“最后工作日期”,且说明了我会在离职前做好交接工作。

所以如果你的离职证明没有出现“申请”式的请求句,而是带有直接“通知”式的说明,那么不管领导是否批准你都能直接走人。明确辞职信内容是为了防止领导耍赖皮反咬你一口:你问我同不同意,我既然不同意,那你就不能走,否则就违规了。

要知道除了劳动法外,每个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不一,公司也能以你违反规章制度为由阻止你。

二:跳槽急切、领导不签字,可以收集写“离职证明”的相关证据

既然你已经提前了30天提交离职证明,领导不签字的原因不管是什么,说明他心里有数,跳槽已成定局。你要做的是怎么让自己利索的、没有扯皮地离开。你说无法证明自己在30天前提交过离职证明,其实你可以。请参考以下步骤操作。

▶证据收集:

1.离职证明一般是打印文件。找出原文档,轻触可以显示创建日期,截图保存;打开文档,截图报告里面的申请日期。

2.找出电脑的打印机,找出“离职报告”文档的打印日期,截图保存。

3.找出任何有关你30天前后,跟任何同事书面聊天提到过辞职的信息(微信、邮件、朋友圈)截图保存打印。

4.请任何知悉你离职消息的同事作证。

▶以上三条是物证,第四条是人证。接下来找领导就辞职的事二次沟通,沟通前手机关闭静音,开启录音模式,然后先礼后兵。

▶话术演练:

辞职君:“领导,首先非常感谢公司和您的培养,但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向公司递交辞呈。一个月前的11月3日我已经把离职证明交给您了,12月3日本来是我最后一天上班的日期,考虑到领导比较忙,我多留了两天帮忙。只是今天已经是12月5号了,上完今天我就不再来了。特地跟你说一声,免得明天你看不到我找我。”

领导回复1:“我还没批准呢,你真的不能再考虑考虑。”

辞职君:“明天就是我进修的时间,真的很抱歉。希望以后有机会一起吃饭。”编一个好听的理由。

领导回复2:“我没批准不能走,再说我没看到什么离职证明,你不能走。”

领导耍赖,态度强硬,这时候你就可以拿出前面收集的证据,加上二次谈判现场的录音。一样可以帅气走人。

三:辞职范本参考及离职注意事项

为防患于未然,有跳槽打算、迫切离职愿望的朋友,在递交辞职信时一定要注意用书面形式告知。①最简单的莫过于打印出来后一式三份签名,分别给领导、人事部、自己;同时邮件(最好公司的)分别发送给领导和相关人员(包含HR、小组长、组员、自己私邮),附上扫描件。然后再发一次微信告知领导。②递交报告后一个月,尽心尽力做好手头工作,同时做好岗位工作的整理以便交接,做到不落下不好的把柄。

③辞职报告范本参考:(以上述为例修改)

抬头用辞职/离职报告,“报告”一词比“通知”、“告知”语气要软,一般不是霸道总栽范还是建议用“报告”一词。切记辞职书不要出现“申请”二字。最后用标准祝词收尾:“此致、敬礼”或者“以上请知悉,谢谢”、“祝工作愉快”。

◇感谢阅读,我是@曦有范,关注我解决工作问题,一起轻松玩转职场。END

其实这个你叫辞职报告的时候提前拍个照或者拿给几个信得过的朋友看。到期后不让走,直接去劳动局举报就可以了。

我以前有个工友也是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签字,上面也没有下来问过。到期了他就没去上班了,打包准备走了,但厂里说要记旷工和扣钱。他当天就直接去了劳动局举报,中午劳动局电话就打到老板手机来了,老板赶紧通知厂里结算工资。下午劳动局就跑厂里来核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