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工作证明伪造,公司要求提供毕业证照片验证学历信息,靠谱吗

admin292024-02-18 11:04:05
  1. 大学刚入职,用人单位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去派出所开证明,警官说不对个人开,你怎么看
  2. 公司要求提供毕业证照片验证学历信息,靠谱吗
  3. 对于教师职称评定中提供假证明材料,你怎么看

大学刚入职,用人单位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去派出所开证明,警官说不对个人开,你怎么看

不支持犯罪连带连坐。一人犯罪一人当,犯罪后伏法自觉改造重新做人,是众期。社会国家应给于开始新生活的机会与条件,制裁犯罪是为了纯洁与净化社会风尚,使人脱胎换骨与大众和社会容合成为守法公民,不能用一个阴影永远把人罩在犯罪中,那样与我们惩戒犯罪的初衷不附,不利于长治久安。

出国留学工作证明伪造,公司要求提供毕业证照片验证学历信息,靠谱吗

如果把人划分为无罪和有罪两个人群,并进行各种形式的固化不解与延申,几十年甚至百年后有罪及所涉群体会越来越多,无罪群体会负增长,对社会的稳定会造成危险态势,这是我们惩戒的目的不愿看到但存在的现实。想一想很可怕。我的想法对错与否请诸君帮理正。

首先,这种说法不对!

直至2021年前国家废除政府职能部门开具证明名录,没有废除派出所给公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一条。

首先,“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

居民办理招工、出国等,需要居民调取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凭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况且,现在公安部信息系统已经联网,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出结果。

“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派出所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我认为,这个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对私人开,警官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一般单位就业,是不允许素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只有特殊职业或公务员招录时,才需要给予政审,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过,这是对公,需用人或招录单位出具公函,才能办理。

出据无犯罪证明的规定

2016年,公安部等十三个部委联合下发了一个规定,对证明的出具有明确要求,凡是证明"我妈是我妈”之类的证明一律不许出具和不许要求出具。

对于仍然要求提供的要进行追责,该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一块,管理特别严格,具体规定如下: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

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无犯罪记录证明除特殊情况外对公不对私

根据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向相关符合使用的单位提供,不能向个人提供。

因此,凡是个人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不予出具。

特殊情况对私人的有明确规定,比如出国办理通行证,即护照等,可以凭身份证出申请办理无犯罪证明。

如果按证策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该怎么开

如果是根据规定入学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从事尖端科技,危爆作业入职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根据对公不对私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到应聘或入职人员的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出具无犯罪记录公函内容应写明需要证明的原因。

公安机关收到公函后审查认为该出具的,交责任区民警审核并查询后,在公函下面签置查询审核情况,交内勤出具证明。

内勤出具证明为正副件,正件交给使用单位,副件与公函一起存放,并做好登记备查。如无异常情况,当日办结。

对大学生入职用人单位需要无犯罪证明,警官说不对个人开你怎么看

我们了解了以上知识,所以,我的看法是警官的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那么,当遇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其实很简单,现在信息时代,办事便捷,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让单位出具一个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函,用微信或文档传送给你,在派出所进行带章打印,然后交给民警审查便可以办理。

结束语:大学生入职,用人单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警官说不对个人开,我的看法是正确的。因为,现在对出具证明有严格的要求,总体原则是无犯罪记录证明除特殊允许可以给个人出具的外,都对公不对私。

遇上这种情况,与用人单联系,让他给你出具一个公函,写明原因便可解决。凡事都有规矩,因此请大家理解,别抱怨警官,这不是故意卡人。

(正文完)以下为延伸阅读:

无犯罪记录证明新规定有哪些?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四)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五)经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申请,市级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目前考虑到居民办理特殊事项(如招工、出国等)需要,根据省公安厅最新文件规定,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谢谢邀请

作为一个退休的老警察要纠正一下提主的这个"关于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出具体对象及具体办理过程中的误解,公安机关的基层派出所对因考入如军队和公安院校的考生、应征入伍的适龄青年和进入保安队伍从事保安工作人员需出具"无个人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其他根据单位和各校的要求非办不可时必办,在录入大学刚入职的毕业生在进入本单位(企业)工作的人员如确因单位(企业)需要,派出所都会出具这个证明材料的,最好是用人单位的负责这个工作的同志去开这个证明材料,不过话说回来了,一个刚大学毕业才入职的在校生能有什么违法犯罪的记录呢?恐怕是千分之几都不到的,但是作为个人去开不妥,个人去你代表是哪个单位(企业)呢?难怪人家不给你开这个证明材料,这是个理解上的误会,确因需要,一般公安机关的基层派出所都会出具这个证明材料的,不存在故意刁难不开的,这是其一;除进入了国家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这个证明材料是必须的外,一般的单位(企业)是根据自己的单位(企业)的理解,要求出具这个证明材料的,这样对单位(企业)和个人都有好处,事实证明我是一个清清白白的一个人进的你单位(企业)的,说明我这个人没问题,具体怎么用我,还是我在你单位(企业)有什么事,我们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扯皮。

无违法犯罪记录是李克强总理特地提出的,不对公民个人开具的证明之一,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隐私、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再次就业。

特殊行业,确切需要开具此证明的,由用人单位自行前往受聘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或者开具介绍信由受聘者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介绍信格式一般为:

尊敬的XX派出所:

现有我单位新员工XX,需要前往贵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请贵所同志予以接纳办理。

XX单位

年 月 日

我三次更换工作,开具了三次无违法犯罪证明,都是由用人单位开具介绍信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并无拒绝情况。

但是如果个人私自前往开具,或者无公司介绍信,派出所自然不会开具证明。

若是用人单位和户籍地相距较远,本人已经在户籍地,可以让用人单位以传真、电子件方式将介绍信发送过来。

公司要求提供毕业证照片验证学历信息,靠谱吗

靠普啊

1、有公司要求学历认证,13年就验证过了,还是自己去人才市场验证的。你们公司是帮你验证了,这算很好了

2、最好自己去办学历认证,以后的工作中也能用上,验证好原件留着,以后公司提供复印件就行了

3、学历认证是很多公司防止有人学历造假,现在网络很发达了,网上就能进行学历认证,很方便

4、我还碰到学位也要认证的公司,他们要你报到时提供学历和学位认证,还是报到时知道的后来补上学位认证。

5、还有其他的职业证书,当时人事一个一个到网上核对,而且公司根本用不上那些证,但是还是很认真的核对。人事没找对地方,我还教他们到哪看。学位因为网上能核对08年及以后的,我的06年的,所以我自己网上认证,半月后提供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大公司,中小公司都开始注重学历认证了,这是很正常的一件小事。也就是防止入职员工造假

有什么不靠谱的!你应聘敢填学历就不要怕查!提供真实的履历本身就是最基本的诚信!我就是不网查,你学历拿来我就能判断八九不离十,张口问你三个问题连学历证书我都不需要看就知道你真假!

公司要求提供毕业证照片,在学信网上查核毕业学历信息,这太正常不过了,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要求。如果要说靠谱,我觉得贵公司还是蛮靠谱的,人事审核还是重视的,现在打印技术发达,毕业证信息造假的也不是没有。

其实你们公司在入职之前就应该收集你们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吧。一般有经验的人力专员,审核学历,压根儿就不会通知你们,按照你们入职的毕业证复印件就悄悄就查了。用不了那么大张旗鼓的还通知你们。

题主大可放心提供毕业证照片给你们公司!


对于教师职称评定中提供假证明材料,你怎么看

从问题提出来看,既然涉及到了造假,那么必须有所惩治对应,维护公正,以正视听。

根据造假方式途径、方式可适当区别对待。对于假材料来源可能有二:

一、资历造假,因为评定资格不够,试图通过利益输出,进行个人简历文件类造假,此类不仅违规,也涉及违法,且涉及到了行业腐败,必须追根溯源,严惩不贷,相关连带责任人一并处理,令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论文材料等造假。这属于个人造假,也可分为两类:

1、利用网络上他人成果造假,也就是涉嫌抄袭。或东拼西凑,个人成果毫无体现。

2、通过一些出版社非正常渠道宣传,花钱买来的证书。

第一类属于明知故犯,应严肃处理;第二类现象曾经有事实例证出现,原因是一部分人不了解评定要求,或者说被出版社花言巧语蒙蔽,此事必须查证,处理上以警告为主,取消当年不当积分,如有再犯严肃处理。另外,教师自己应事先研究清楚各项要求,切勿踩雷自误。

关于教师职称评定,是对个体教师工作的认可和尊重,也和教师未来一系列福利待遇息息相关,如果出现不公,会严重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严重的会导致学校管理混乱,影响整体教学秩序,所以凡是评定职称中涉嫌的违规违法,必须严肃惩处并做到防微杜渐,胆敢有以身试法者,必须严肃处理。

教师职称评定存在一定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这是客观事实。

但“三味”认为职称评定中的“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不应当归类为“不公平公正”现象之列。

严格来说,“假证明、假材料”属于申报者个人的诚信问题与职称制度及评审程序无关

在“三味”看来,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问题,应该算不上职称的主要问题。因为职称评审制度对“弄虚作假”行为有明确规定和严密措施。文件截图为证:

在“审核人负责制”和“公示制”下,如果仍然还有参评者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只能说明以下三点:

1、材料审核人(领导)失职,敷衍了事。

2、群众监督形式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至少参评竞争对手,应敢于监督、举报,否则,事后再发牢骚,纯属胡闹。

3、弄虚作假者敢冒受处罚的风险,说明已经到了“为职称豁出去了”的疯狂地步

“三味”已多次见识了上级对“职称作假”进行处理的事件:

某老师因班主任经历弄假,其本人被处“五年内不得晋评职称”,且负责审核的领导受记过处分。

对于职称评审中的“作假”行为大体上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真的假”(或叫“无中生有“)。即对实际上没有的荣誉、经历、资历等,通过人为手段生造出来。这类,应当较容易被“熟人“或“同事”识破

另一类是“假的真”。即虽未经历或付出,但评审制度“认证不认实”。如:花钱购买的论文、挂名的课题、以及一些形式上的培训经历和学分等,甚至包括“他人让给的”或“轮流“、抽签而来的优秀、选进等。明知实为假,但有证即为真!对这类“假”,往住举报了也无效

我是头条号“三味聊教育",力求用时代的眼光、理智的头脑、友善的言语,与您一起聊教育那些事。感谢您的阅读、点赞和关注,并期待与您共同探讨本问题。

谢谢邀请!

题主提出的,对于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问答题,来谈点我的看法;

首先我要说的是,你提出的关于教师职称评定提供假证明材料,这种社会现象由来已久,而是普遍存在的。我这样说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不信你可以从各种新闻报道或电视上也可以看到;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假文凭、假大学、学历造假、各种职称造假、反正我经常可以看到。甚至社会上有些人,把造假行业变成了“生财之道。”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前些年国内很多地方,制造贩卖假证件、假公章、假文凭、假档案泛滥成灾,这几年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整顿,现在已经初步得到遏制。

对于各种职称评定提供虚假材料,这种行为有失社会的公平正义,应该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要进行全方位,出重拳,来一次全面打假了。

你所提到的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存在的提供虚假材料问题,你可以要求学校对本校所有评定人员的评定情况进行公示,这样就可以解决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了。

个人观点,一面之词。欢迎大家共同探讨!补充纠正。

你认为的“假材料”不一定真的假,也可能是酸葡萄心理。如果真的是造假,你可采用两种办法:一是提供确凿证据,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二是如果领导不处理,那么你就来个“他假你也假”,争取自己也能评上理想职称。如果你只是嫉妒别人,自己连“造假”的能力也没有,那就真的没办法了。

谢谢作者诚邀回答这个问题。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对人民教师的基本要求。从这两点上看,为了评职称,提供假证明,显然应该是坚决抵制的行为。

评职称是学校的大事,是老师的大事,直接关系到老师的待遇、声誉等一系列重要事项。为了评上职称,很多老师呕心沥血,在教学之余,做科研、写论文,付出了很多心血。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老师动起了歪脑筋,提供假证明,大概有这几种情况。

1、投机取巧

什么叫投机取巧?就是看凭职称需要什么条件,论文、项目、获奖证书……研究清楚后,不是自己努力去申报项目,撰写论文,认真教学,而是看有什么途径、有什么渠道、有什么空子可钻。于是,通过网络、关系弄了一些假论文、假项目、假证书准备蒙混过关,而很多学校审查机制不够科学、严密,可能还查不出来,结果是造假的老师评上了职称,而辛辛苦苦奋斗的老师有可能没有评上。

2、急功近利

有些年轻老师一对比评职称标准,发现自己差距很大,很多条件和标准都不符合。怎么办呢?如果熬资历下去,不知猴年马月,前面排队的还有很多呢。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能造假的就造假,能突破的就突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尽各种办法,去搞评职称的各种材料,参加相关活动,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经历。在这些老师心中,教育育人已经不是核心,想办法搞到职称才是最重要的,和职称有关的事情,尽量多干,和职称无关的事情,再重要能不干就不干。

3、鱼死网破

有些老师,年岁已大,评了很多年,还是没评上,同龄人大部分已经上了,甚至再过个几年就退休了。怎么办呢,职称上不去,退休后,影响工资待遇。于是,可能一世清明,一生干净,到最后来个鱼死网破,一步没有站住,掉进了提供虚假证明的烂泥坑里,毁掉了几十年积累的名誉。

总之,提供虚假证明评职称老师应该还是少数,大部分老师靠的还是实力。我想说评职称很重要,但是老师的师德、人品更重要。如果把孩子教育好了,桃李满天下,职称评上评不上又有什么关系呢?话说过来,如果通过不当正手段把职称评上了,丢掉了人格,良心一辈子不得安宁,又有什么意义?并且提供假证明评职称等于是给自己的人生埋下了一颗炸弹,随时可能引爆,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这样的事情真不划算,所以还请想提供虚假证明评职称的老师慎重。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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