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名字了,怎么办理工作证明,怎么办临时身份证明

admin232024-02-15 23:05:20
  1. 公司改名字了,怎么办理工作证明
  2. 怎么办临时身份证明
  3. 在同一单位已连续工作15年,现在单位要把我们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合法吗

公司改名字了,怎么办理工作证明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你从你的工作证明内容和形式入手。

公司改名字了,怎么办理工作证明,怎么办临时身份证明

工作年限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 ,从事 职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把工作证明格式做成这样,把工作经历写清楚,企业变更写清变更内容,有条件的附企业变更的公告。

公司更名了,肯定会出具一份公司名称变更说明。你直接找你们公司综合部办理就可以了。

如果你的企业是正常聘用你,并正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作证明可以把原来未更名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公司更名声明作为附件附在后面。

当然,如果你是临时聘用,没有固定的劳动合同,你可以把公司支付你的工资流水作为工作证明附件,单独写个声明让你们公司盖个公章也是可以的

怎么办临时身份证明

1. 首先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注意:这里的派出所是指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地)的派出所。

2. 需要提交本人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照片尺寸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交纳临时身份证制作工本费用10元。对于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要其监护人代为申领。

3. 随后公安机关会将审核后的居民个人信息报送到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审核确认无误后,开始负责制作临时身份证。

4. 临时身份证制作完成后,公安派出所会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临时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5. 在拿到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时,申领人需要将临时身份证交还给公安机关。

6. 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只有3个月,在有效期内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可用于出行购票或者办理护照等日常行为。

在同一单位已连续工作15年,现在单位要把我们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合法吗

只要你档案没有合法编制身份的证明依据(公务员,事业编管理岗、技术岗、工勤岗),无论你工作20年,还是15年,或者40年,认定你为临时聘用人员,都是合法合情合理合规的。

单位工作人员,分为编制人员、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等。编制人员都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进入的,比如:①中专以上学校毕业生的通过就业分配,定为公务员、事业编人员;②通过军队转业,定为公务员;③通过统一的招工考试,定为工勤岗人员;④通过内部考试,聘用人员转为事业编人员,事业编人员转为公务员等。无论以何种形式录用为正式编制人员,其档案都会有类似现在编制卡的证明材料。当然,也有可能证明材料不足,但无论怎样,档案里肯定会留存一些材料依据的。

比如,我们单位有一位工作了35年的工勤岗大姐,日常领取的工资也是按工勤岗发放,大家一直都视她为在编人员。去年初大姐退休时,我们人事科整理档案时,没有发现录用证明或类似的编制卡,人社局要求尽量找到一些佐证材料,否则不能按照正式编制人员领取退休金。大家都知道,在编与非在编的退休金差距比较大。为了把大姐退休的事办好,后来,我们人事科在其档案里找到一份统一的招工考试材料。这样,大姐才得以正式工勤编制人员退休。

因此,你工作年限,不是认定你是在编人员还是聘用人员的核心标准,关键是看你档案里有没有相关佐证材料,有证明材料的话,即使工作5年也是在编人员;没有证明材料的话,就是工作40年也不是在编人员。

这要分情况。你如果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又连续工作了15年,把你们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和单位既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签用工协议,这种情况就不好说了。我帮你分析如下:

第一,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龄满10年以上的员工或者连续签订了3次固定期限的员工,如果自己不提出,都要签订无固定期的合同。你是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了15年,又签订了劳动合同,把你们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显然不合法。

第二,如果你们一直在一个单位做事,又没有和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那么单位可以把你们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你现在需要做的是,要拿出证明你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5年的凭证,可以是社保缴纳凭证、发工资的证据等,向人社局劳动监督部门申请,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自己的劳动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工作单位和你签订长期合同,或者对你要进行补偿。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根据自己的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显然是不合法的。

首先临时聘用人员和正式合同工在待遇差别很大,如果企业这么做显然是在逃避一些法律风险,但就企业本身私自给你们改签合同性质的事件来说也是不合法的。

如果遇到这种无良的企业,建议大家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集资料(社保、工资条、工作证等等)有效证明你在这家企业已经工作了15年,然后直接去劳动监察反应你们的情况即可,也可以申请法律仲裁直接要求赔偿。

这要看你所在单位的性质了,如果是企业,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那应该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企业用工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只要你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就是企业的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企业应当为你支付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企业用工中,没有临时聘用这一说法,如果企业把你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受影响,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纠正错误,也可以先辞职,然后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并缴清在职期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用工一方面要受《劳动合同法》的调节,更主要的是受编制的约束,没有编制,你就不能成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这种情况下,尽管你在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了15年,没有编制,也就不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只能是单位用的临时工。

为妥善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自行招用而又没编制的临时工待遇问题,有的地方引入了临时聘用人员制度,也是为了很好的解决临时工的待遇问题。这样的话,把你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途径,因而也就是合理合法的。

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都是临时工、合同工,定性不定性都一样。

不管工作多长时间,只要不是正式职工,哪怕干的工作和正式职工没有什么区别,但临时工就是临时工,干到退休,也正式不了。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除了可以使用正式编制的正式职工以外,还有人事代理、临时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即使是和正式职工待遇一样的人事代理,他也是编外人员,是合同工,同样也正式不了。

目前正在进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编外人员面临着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以确保完成机构改革精简20%以上人员的要求。即使是工作需要,必须留下来的编外人员,也要由人事部门重新签定劳动合同,由地方财政统一供养。或者由人事部门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再派遣到有人员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

各地党政机构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月底前必须完成。随后,事业单位也将紧锣密鼓地展开,140万事业单位、3600万事业人员中,编外人员就有1000多万,将直面机构改革的影响,自主择业或者重新签定合同。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已经明确要求全面清退临时人员,严格禁止辅助人员执法。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管理也将正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