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还没有拿到赔偿,开了离职证明,还能得到赔偿吗-已离职人员如何开工作证明书

admin302024-01-22 06:20:10
  1. 公司倒闭,还没有拿到赔偿,开了离职证明,还能得到赔偿吗
  2. 公司员工要离职了,还要开收入证明,怎么办
  3. 离职证明丢了可以重开吗
  4. 离职证明盖什么章
  5. 单位为什么不给开离职证明

公司倒闭,还没有拿到赔偿,开了离职证明,还能得到赔偿吗

公司倒闭,还没有拿到赔偿,开了离职证明,还能得到赔偿。

实际上离职证明与补偿、赔偿没有关系,该是员工权益的,不用离职证明,而是工作证明。但是离职证明如果有说明已经结清工资,就会有影响。实际上,即使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因为有优先偿还权,属于一般能够得到补偿。普通执行程序的债权分配中员工工资没有优先受偿权,用人单位倒闭或者关闭时,劳动者的工资享有优先支付权。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员工要离职了,还要开收入证明,怎么办

公司倒闭,还没有拿到赔偿,开了离职证明,还能得到赔偿吗-已离职人员如何开工作证明书

公司员工要离职了和需要开收入证明个人觉得不相关,除非公司申请收入证明加盖印章流程复杂可能员工离职也办不好,觉得就公司而言:员工也为公司服务了,不管出于任何考虑收入证明都可以帮员工办理下,你可以让员工备注清楚是做什么事由用,然后你也可以在收入证明上注解,只做员工某项需求使用其他使用无效。

离职证明丢了可以重开吗

只要和原单位协商一致,是可以重新开具一张离职证明的。

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由义务为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但是仅仅开具一次即可。如果员工本人将证明丢失,需要重新开具,是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的。因为之后员工是否有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原单位不清楚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盖什么章

离职证明盖章应该使用人力资源部或者人事部门的章就可以了,新公司的要求有些无理,有些公司很大,要使用公章要申请,还要预约,比较麻烦,不容易盖到。

如果你关系比较到位,你可以让之前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在盖章的时候,用小纸片把“人力资源部”几个字遮住再盖,一般情况下,章上是一模一样的,区别在于人力资源部的章上面有部门。(不过这种情况下盖的章在法律意义上是假的,这点请周知。)

单位为什么不给开离职证明

按照正常的情况下,每家企业都会开离职证明。如果不开离职证明,可能是有以下几点原因:

1.员工本人的岗位相对比较基层,一般入职新的公司不需要离职证明,比如:工厂一线员工、清洁工、保安、快递员等等;

2、企业人力资源部,不想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3、企业员工在企业中有一些违规行为,企业人力资源部为了照顾员工的面子

离职的时候工作没有交接清楚,这个用人单位是不会出具离职证明的,或者还有一些其它客观因素,但是当工作完成交接之后,企业有责任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再不给开,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这个要看你是什么单位了。如果是一般的企业,要求是提前一个月向单位申请,给企业留出招聘新人的时间,不然,单位不放人,不同意辞职也是正常的。当然如果和负责人关系不错,也可能会放人。

当然还有一个情况,就是确实能力很好,单位需要人才,不放人。

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要看有没有服务期限限制,有的基层人员是有服务期的,如果没有,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职,之后的话,按正常是不会限制的,不过一般单位招聘个人不容易,有人就有编制,人走了编制就要上交,单位都缺编,所以不同意辞职。

1.

有的是单位的领导授意人事部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报复这名离职员工。

2.

有的是因为人事部太忙啦。劳动者与公司无任何瓜葛,所以单位不太愿意开相关证明。

3.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