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药店从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并且拥有健康证,最好是医疗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但有些地方对药店工作人员的要求很低,只要身体健康,能适应的了药店的工作环境就可以
一、到县(区)级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核准
二、到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筹建药品经营企业
申请参考资料----
1.填写《XX市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
三、到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验收
申请参考资料----
1.《XX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四、验收合格后,可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凭此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五、获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业经营,经营约一个月后再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SP认证,审核通过后获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证书(GSP证书)》。
申请参考资料----
1、《XX省药品零售企业认证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
4、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验收、营业人员情况表;
5、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目录;
6、企业非因违法违规而销售假劣药品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 <
各省市对药店营业员资质要求不一样。
例如北京市在2004年出台的《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明确规定:
1、新开药店营业员须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即无资格证不得卖药。
2、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
扩展资料:
长期以来,药房营业员等涉药人员结构复杂,学历普遍不高,受过系统专业培训的较少,这些都容易导致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为全面提高涉药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市食药监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对这些涉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鉴定,也就是说今后他们都要持证上岗。
市药品快速检验所成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鉴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将实行“一卡双证制度”,即体检卡、上岗证和职业资格证,无论是缺少“卡”还是“证”,该药品经营企业都不能通过GSP认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北京新开药店营业员须持证上岗
药品销售,需要有以下证件:
1.生产或经菅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莒许可证》;
2.向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推销药品,需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药品销售委托书》、推销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红印章)、联系方式和电话或手机号码,并签订(药品销售合同),提供(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等。
开药房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GSP认证,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开具处方情况,培训考核分为两大类
情况一: 只需开具中成药处方,不需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非中医类别医师
这类医师仅需参加理论培训,满足如下条件即可开具中成药处方:
① 相关人员参加市卫生健康委认可的、不少于1年的中医药专业知识系统培训或线上理论培训并考核合格;
② 遵守《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药事管理规定,遵照中医临床辨证施治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走“简易培训考核程序”:
①在本轮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考核合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初级职称并有6年以上执业经历且本考核周期内合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②参加成人高等中医药专业教育、中医药研究生课程班、中医药知识“脱产”学习等一年以上培训,结业考核合格。
③参加中医药“百千万”人才工程“万名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训并考核合格。
④参加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训项目并考核合格。
⑤参加国家、省级和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师带徒”培训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
⑥参加国家、省级和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高等医学院校组织的一年以上中医药理论知识培训、中西医结合高级人才培训、“西学中”强化培训等并考核合格。
⑦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跟师学习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
⑧参加各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西学中”培训并考核合格。
⑨参加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并考核合格。
情况二:既需开具中成药处方,又需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非中医类别医师
这类医师需参加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培训,满足如下条件可开具中成药处方和中药饮片:
① 相关人员参加经市卫生健康委认可的、2年以上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
② 遵守《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相关药事管理规定,遵照中医临床辨证施治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走“简易培训考核程序”:
①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
②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
③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