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释放证明书(2007)详解,提供电子版的释放证明书。该证明书详细阐述了释放的相关事项和规定,包括被释放人的基本信息、刑期计算、法律条款等。此证明书的出现方便了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法律流程的确认,提高了司法效率。摘要字数控制在约百字左右。
广东释放证明书(2007)是广东省司法系统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使用的一种关键法律文书,当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各种原因经过一段时间后获得释放时,此证明书便被用于证明其恢复人身自由,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广东释放证明书(2007)的内容、作用及相关法律规定。
1、封面标题:明确标注“广东释放证明书”。
2、编号:每一份证明书都有独一无二的编号,便于查询和管理。
3、被释放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
4、案件概况:简要描述被释放人涉及的案件性质、案由等。
5、拘留或逮捕情况:记录被拘留或逮捕的时间、地点、原因及所在机构。
6、释放原因及时间:详细列出释放的原因,如刑期届满、无罪释放等,并明确记录释放的日期。
7、签字与盖章:由相关司法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身份证明:证明被释放人的身份,帮助其在社会生活中恢复身份。
2、恢复自由:法律凭证,证明被释放人已恢复人身自由,可重新融入社会。
3、法律保障:记载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为被释放人在法律诉讼中提供必要支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满或因其他原因需释放的,监狱应发放释放证明书。
以广东省某市一起刑事案件为例,被告人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其无罪,判决生效后,司法机关向被告发放了广东释放证明书(2007),凭借此证明书,被告成功恢复人身自由,并顺利重新融入社会,找到了工作。
1、问:广东释放证明书(2007)是否等同于特赦令?
答:两者不同,特赦令是国家对某些罪犯实行特殊赦免的法律行为,而释放证明书是证明罪犯因刑期届满或其他原因被释放的凭证。
2、问:被释放后,是否还需承担原案件的法律责任?
答:一般情况下,被释放后不需承担原案件的法律责任,但如有特殊法律规定或再次违法,将依法承担责任。
广东释放证明书(2007)在广东省司法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于恢复被释放人的人身自由起到关键作用,本文旨在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这一法律文书,为被释放人重新融入社会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