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证丢失了可以补办毕业证明。按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补办《学历证明书》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只能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要到所毕业学校去办理 。
补办2次
一般情况下,正规院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能补领,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到学校的学生工作部门或教务处办理一份"毕业证书",发现编号写上,并敲学校的印章。
“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应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处关于处理丢失毕业证书的办法》(教务司字057号)的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毕业证明只能开一次,因为平时有毕业证,可以证明毕业了,在没有拿到毕业证之前,为了参加某些大型考试或者档案,学籍里需要填写这个毕业信息的话,学校里可以开具一个毕业证明,但是只能开一次,可以将开具的毕业证明再次复印,直到拿到毕业证为止。
学历证无法补办的,但可以补办学历证明。
1、在省(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毕业/学位证书遗失声明,提交已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2、携带相关证件,提交学校复核。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待业者提供档案挂靠部门有关证明或介绍信)、个人申请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大1寸证件照。有的学校还要求到学校档案馆复印本人的高考录取名册、学籍档案及毕业证书签领表等信息。
毕业证书不可补办,只有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因此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毕业证书。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填写补办申请表后到学工部、财务处、档案馆核实并签字盖章,一般15天后即可获得补发的毕业证明书。具体操作如下: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一般由学校完成);声明须写明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主考学校全称
从学工部网站下载《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并填写情况说明及以上内容。
2、提供本人2寸彩色照片(蓝底)两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上述材料需送至学生工作部经严格审核无误后,报送所在省区教育厅补办毕业证明书,经省区教育厅审核无误后发放毕业证明书,由学校办理毕业证明书,支付办理毕业证明书所需费用后等待领取毕业证明书。
拓展资料:
毕业证书(diploma),亦称“文凭”。是毕业生所取得的一种学历凭证。它表明持证者在某一级学校系统地学习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是选拔干部和评定职务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发。从 1985 年起,高等学校本科生毕业证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毕业证书,发给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另一种为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合一的证书,发给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后者同时标志受教育者所具有的学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