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毕业证书是做为学生毕业的凭证。学满学制规定的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者的毕业证上有由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毕业证封皮页,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基本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时间,学制,毕业专业,发证时间,电子注册号,学校校章,学校钢印,校长印等。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的补办程序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在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和学校出具《遗失证明》。在择业期内,由学校统一办理,重新补发新证,并在备注栏里注明“遗失补发”;超过择业期的,不再补发新证,只开具《遗失证明》。 (二)《毕业证书》丢失后的补办程序 按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补办《学历证明书》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 只能申请开学历证明书,要到所毕业学校去办理
本人需要向初中的毕业学校提交一份关于补办毕业证的书面申请,查询并写明原就读学校、姓名、姓名、学号、毕业证书编号、成绩及补办原因,同时提供小一寸照片一张。毕业学校教导处审核盖章,教导处审核经办人签字。
(1)请去原毕业学校或有关发证机关补办后,再进行资格审核;
(2)2000年以后的毕业证可以通过“学信网”查询,报名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可;
(3)不符合以上两点的,请到省教育厅审批办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再进行资格审核。 国外留学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必须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学历认证,才能在报名
需要申请审核因为毕业证是非常重要且不可替代的证明,丢失了需要申请审核来重新获得证明,具体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来证实自己的身份和毕业情况,例如身份证、学信网流水、成绩单等,审核成功后才能重新获得毕业证。
如果毕业证因为各种原因被弄丢或者损坏了,可以首先到学信网查询是否有备案,如果有可以在线申请补办证书,如果没有备案记录,那么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来申请审核。
毕业证书只有一份,遗失后不能补办原件。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一般由学校完成);声明须写明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主考学校全称
从学工部网站下载《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并填写情况说明及以上内容
提供本人2寸彩色照片(蓝底)两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上述材料需送至学生工作部经严格审核无误后,报送所在省区教育厅补办毕业证明书
经省区教育厅审核无误后发放毕业证明书
由学校办理毕业证明书。
支付办理毕业证明书所需费用后等待领取毕业证明书
答:毕业证丢失能补办吗的问题回答:
毕业证丢失是不能补办的,按照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补办学历证明书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
到此,以上对于高中毕业证丢失教育部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中毕业证丢失教育部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