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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郡王允礼,是先帝爷与舒妃所生的十七子。九王夺嫡时,因为他并未参与任何一党,只是醉心诗书,才没像八爷党一样被圈禁,得以保全自身,就如甄嬛所说他的不争比争有福气多了。
他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是很多女人的梦中人;他还乐善好施,绝对的暖男;他还提倡专一,不求娇妻美妾围绕,只求一心人相伴,与当时三妻四妾的封建时代还真的格格不入。
果郡王母亲舒妃得先帝宠爱,所以他自幼得先帝看重,事事都是先帝亲授,皇上很是嫉妒又忌惮的。后来皇上发现他竟敢觊觎自己的女人——甄嬛,杀心就起,逼迫甄嬛下手杀了他。
这果郡王自幼生活在宫中的凝晖堂,后来皇上时常留宿他时也安排住那里。当天赐死是夜里的事,在凝晖堂设鸿门宴,送他死不是更顺利成章吗?为什么要安排果郡王暴毙在桐花台呢?
第一点,地理位置不允许
凝晖堂在宫内,而桐花台在圆明园行宫。当时正直盛夏,按照惯例都去圆明园避暑了,所以下手的位置也就不能在凝晖堂了,只能在圆明园选择。
第二点,桐花台荒凉,便于掩人耳目
桐花台是先帝为果郡王的生母舒妃所建。舒妃在上一朝是专宠,桐花台也算是极尽奢华。皇上登基后,太后怨恨舒妃,舒妃又自请出家修行,太后就下令废弃桐花台,后来人来的少就荒凉了。
皇上因为怀疑弟弟和自己的妃子有染,而处死弟弟,毕竟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当然越隐秘越好,不然果郡王死后,皇上也不会下令秘不发丧,直接送出关外了。桐花台荒废多年,鲜有人来,在这里处决他,最掩人耳目了,免得遭人非议,说皇上残忍,不念手足之情。
第三,作者前后呼应
1.桐花台是先帝和舒妃岁岁合欢,记录情与爱的地方。允礼是他们的孩子,他也一直向往找一个挚爱的人,向父母一样相爱一生。死在父母最恩爱的地方,也算是死得其所,死得所愿了。
2.桐花的花语是情窦初开,许多年前的七夕之夜,甄嬛和果郡王曾在这里相遇,他们在这里聊夕颜,舒解甄嬛的困惑,探讨什么是真爱,第一次真实谈彼此的所想所愿。也许在那时正是两人对彼此情窦初开的时刻。
3.甄嬛曾在这里说过:“再美好的事情,也不过浮云一瞬间!”在当时是感叹先帝与舒妃的感情,叹息桐花台的落寞,却不想还是一个预言:预示她自己和果郡王之间的感情也是如此,当年在凌云峰是多么幸福美好,如今都如云烟,两人还落得个生离死别的结局。
可见让果郡王死在桐花台绝不是随随便便的,而是作者的良苦用心啊!不知道大家感受到了吗?欢迎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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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按照剧情发展需要,雍正是一个足够冷酷的皇帝,看他如此对待自己兄弟就知道,他想除掉果郡王不外乎两点原因,首先第一点果郡王镇守边关战功赫赫,威名远播,俨然已经成为雍正眼中的一根刺。其次就是果郡王与甄嬛的私情,皇帝怎么会允许别人给自己戴绿帽子。
皇帝忌惮允礼但也不能光明正大把他处死,只能让别人动手,若是自己亲自上手,到时候恐会落得容不下忠良这样的骂声,这一点是雍正帝比较担心的,但是别人又对付不了果郡王,甄嬛就是最好的选择,雍正帝看着两个相爱的人自相残杀,心中的愤恨会少一点。之所以会选在桐花台,有3点原因。
1.这事需要一个隐蔽的地方,不能被别人知道,荒芜偏僻是首选,若是果郡王在自己住处被杀害,皇帝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2.也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甄嬛与果郡王注定不能在一起,桐花台的荒凉象征着两人的爱情,也是皇帝告诫允礼,自己才是最后赢家,果郡王的母亲也是深受皇恩,最后落得出家为尼的下场,她的儿子也不例外。
3.甄嬛约允礼,只能把他约到两人有过美好回忆的桐花台,甄嬛要是去果郡王的住处将会引起别人怀疑,只有在这里,既不会被别人发现又不会惹人怀疑。
桐花台对甄嬛,对允礼,甚至对整个剧情发展都有特殊含义,算是贯穿始终的线索。
第一,从表面来看,允礼为何而死,是因为皇帝怀疑他和甄嬛有私情。死于凝晖堂可能是孤独的,死于桐花台却是无奈又凄美的。窗户上绣着合欢花,这也是允礼和甄嬛毕生所求,岁月静好,年年合欢,却天不遂人愿。
甄嬛说有人要将花尽数砍去,允礼说可是心里的花还是郁郁葱葱的。他们谈起初相见时的夕颜花,那个时候甄嬛是新贵得宠,允礼还是闲云野鹤的王爷。他们在除夕相遇于桐花台,寥寥数语,却发现两人心意相通。
谁知道,美好的开端却没有美好的结局,还是在桐花台,一个是贵妃,一个是获罪的王爷,他们终于能抱着对方了,却也是生命中最后一次拥抱。当年相遇于桐花台,七夕夜,想必是天错了。
其次,往深了想,桐花台是贤弟提给允礼母亲的,仍然是曾经恩爱的人,最后却落到常伴青灯古佛,了此残生的境地。皇家最不重要,也最不可靠的就是情爱,母亲是这样,儿子还是这样。爱了一个人,像桐花台上的夕颜开的灿烂,却不过一夜光景,日出凋零,不得长久。
另一个方面,甄嬛的经历和允礼母亲是有类比性的。修成玉颜色,卖与帝王家,终究是无法选择,终究是注定悲剧,这也是甄嬛传贯穿全剧的一个色调。
谢谢邀请。
《甄嬛传》中果郡王是康熙帝的十七子,雍正的异母弟弟,为人洒脱,不拘小节,对朝政不感兴趣,未参与九龙夺嫡,未受到夺嫡之争的迫害,深受雍正的喜爱。
果郡王爱慕甄嬛一事暴露后,被派到边关戍边,因为为人公正,处事公平,深受士兵爱戴,正因如此受到雍正猜忌。召回果郡王后,雍正决心秘密处死果郡王,并且让甄嬛亲自下手。果郡王就死在了桐花台。
1桐花台是康熙为果郡王的母亲舒妃所建,舒妃出宫修行后,便荒芜少有人来,要处死果郡王自然要找个隐秘的地方。
2桐花台是甄嬛与果郡王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他们在桐花台讨论夕颜,探讨人生,桐花台是他们爱情的起点,也是他们爱情的终点,是作者刻意的安排。
允礼,十七爷果郡王,雍正皇帝的十七弟。为先帝与先帝宠妃舒贵妃之子,虽通征战之事,为不使胤禛疑心,只爱好诗书音律掩饰。 表面放荡不羁,实则深情专一,悲天悯人,有时性格偏于柔弱。允礼真心爱上甄嬛,但有情人难成眷属,最后为甄嬛而死。
《甄嬛传》原文写道,“我有一瞬的恍惚,桐花台嘉木繁翠,阴阴如旧,映着暮晚天光,凉风满袖,墙角夕颜盛开若清雪漫漫,彷佛时空倏然逆转,又回到初入宫闱的少年时光,还是那年七月末的夜,与他初会于桐花台。”果郡王与甄嬛,就是初识于铜花台的,始于此,终于此,也是作者对书中人物宿命的安排。“你还是喜欢妃色的衣衫。”那一年桐花台偶遇,甄嬛也是穿着妃色裙裾。岁月的巧合,贯穿首尾。
先帝宠信允礼的生母舒妃,桐花台就是为舒妃所建。舒妃喜欢合欢花,所以先帝建桐花台时嘱咐窗扇接镂空此花。合欢,是很温柔长久的名字。允礼自幼生长于桐花台,生命也终于此地。
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
林黛玉初到荣国府,因说没有玉惹的宝玉将命根子玉摔了。薛宝钗的哥哥薛蟠与书生冯渊争夺一个被拐卖的女孩英莲,薛蟠竟把冯渊打死。案子落到应天府贾雨村手上。
雨村闻说凶犯乃是荣国府贾政的外甥,而自己得官正靠贾政的帮助,于是徇私舞弊,将薛蟠作个暴病而亡结案,予以开脱。
英莲到了薛家,处处受到薛宝钗的照顾、保护,并将她改名香菱,带在自己身边。薛家为避命案,全家来到贾府。最终宝黛钗初会荣庆堂。
第2集 宝黛钗初会荣庆堂
十余年后,表妹林黛玉来投亲,宝黛初见,宝玉觉得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十分好感。闻知黛玉无玉,他便摔玉于地,此举惊坏了黛玉。二嫂子凤姐给他戴上玉,说"这富贵家业就指望你这个命根子呢!"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说女人是水做的骨肉,个人理解是指女人的柔情似水,妩媚动人以及千娇百媚。
每一个女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美及个性。
他以男人的眼光去欣赏不同的女性,在他眼里她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他也为那些女人,不管是小姐还是丫头的命运而感到愤愤不平。
所以曹雪芹是一个思想超前的文学家,在那男尊女卑的社会里,他感受到女人没有权利没有地位,甚至自己的一生都不由自主。这使他为女性感到悲哀。
相信如果曹雪芹,能活到现在肯定会为现在男女平等,婚姻自主感到欣慰。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刻画了诸多女性的柔弱,她们安于命运的摆布,没有独立自由洒脱的个性追求,这是封建机制原因导致的。林黛玉冰清玉洁,性情孤高,满肚子文章,她生活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恶劣环境中,却发出“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浊陷渠沟”的誓言。豆蔻年华的黛玉在封建恶势力的摧残下,,伤痕累累,少年夭折。她是一株仙草,品质洁净,充满灵气,身上集聚着中国古典女性的完美和才学。她孤高傲世,对冷酷现实充满高洁凄楚的嘲笑,值得欣赏!
红楼梦中贾宝玉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与此相连,他憎恶自己出身的家庭,爱慕和亲近那些与他品性相近、气味相投的出身寒素和地位微贱的人物。这实质上就是对于自己出身的贵族阶级的否定。同时,他极力抗拒封建主义为他安排的传统的生活道路。对于封建礼教,除晨昏定省之外,他尽力逃避参加士大夫的交游和应酬;对封建士子的最高理想功名利禄、封妻荫子,十分厌恶,全然否定。他只企求过随心所欲、听其自然,亦即在女儿国中斗草簪花、低吟悄唱、自由自在的生活。
所以,一清一浊,这句话其实是作者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口,表达对封建男权和贵阶的反叛和对下层和女权地位的呼吁。
开宗明义,以上的几个回答和题主提问并不契合!
疑似提问有误,是女儿,不是女人!
大致上浏览了之前的回答,要么是规范性的反对贵族和官场的假大空的答案,要么是从女性的生命孕育和柔弱性角度试图把水和女人强行结合起来。
题主所问,是“曹雪芹写女人是水做的骨肉这一句有何深意”,而其他人都回答成了“曹雪芹写红楼梦的用意”和“女人和水之间的关系”。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这句非要是扯出一堆易经的水的观点,又冒出莫名其妙的批判社会的貌似深邃的观点么?有几个人是揣摩了曹雪芹的本意,回应了题主的“有何深意”?
下面我会由小到大,一层一层剖解这句话的多层面含义,细究曹雪芹写下的心理和价值取向。
1.贾宝玉:女儿是水做的骨肉
为了原原本本地揣摩作者用意,我们必须回归原文,不能随意加一点主观臆断。
说起孩子话来也奇怪,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你道好笑不好笑?将来色鬼无疑了!”雨村罕然厉色忙止道:“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大约政老前辈也错以淫魔色鬼看待了。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这里面我们需得注意,这里涉及了三个人,贾宝玉,冷子兴,贾雨村。
我们先说贾宝玉
这里,贾宝玉其实是对比女儿和男人,一个是清爽,一个是浊臭,就是表达喜欢女儿家的原因。
女儿清爽地像水,男人浊臭地像泥。
1.女儿,并不是女人的意思,更不可能是鱼眼珠子,就是在贾宝玉世界里面“陪伴他的年轻貌美的少女们”。
至于男子,更不可能指的是全体男性,更多偏向于年长的,那些让宝玉讨厌的功名场里面进进出出的官员和进出官场的其他人(包括几个男性亲戚和他爸)。
2.水的特性,首要是“清爽”
清爽是什么意思呢?至少其对立面是混浊恶臭的。
清爽和浊臭:多个层面的对比,
如果把“清爽”两个字作为自我追求,“浊臭”两个字作为鄙视对象或者特征,最后得出来的才是如水的女儿,或者有水特质的女儿。
2.冷子兴的评说:好笑的色鬼观点
我们看红楼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作者不一定是站在主角的立场上面写的”。
今人喜欢说“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口”,但不并不苟同。如果单纯把贾宝玉当成曹雪芹自传,那就毫无艺术成就可言。如果纯粹把贾宝玉当成曹雪芹的替身,那也是走错了路。
所以,在理解宝玉“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这句,必须要认识两个评论。
在这段内容中,冷子兴和贾雨村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看一下冷子兴,他说
你道好笑不好笑?将来色鬼无疑了!
为何会好笑?
好笑一个人往往是他做事欠考虑,或者有点傻,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可能他做的事没意义,而且会让人去笑话。
说话欠考虑,欠考虑了功名场的什么呢?比如,贾家从根本上是需要功名场的收入和荣誉,来维护大观园人生乐园的各项开支和生活质量水平的 。
就像一句话,“你所鄙视的正是你赖以生存的”,冷子兴的评价从现实角度来看,是正确的。“水至清则无鱼”,清爽的女子和水,落到了一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大家族里面,只有牺牲的命运,这才是冷子兴解说的关键。
将来必是色鬼无疑了!
色鬼是贬义的,也有嘲讽的味道在里面,这个不是我们今天痛骂的那种骂人色鬼的意思,而是批评一个不思进取的后辈,不能扛起大梁的意思。
这是毫无疑问的,连功名场的物质经济基础都没有,什么贾府的荣华富贵,什么林妹妹都要变成“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所以,你可以发现,作者不是一味凸现“水做的骨肉”多么好,还有一种冥冥之中无法言语的小绝望。好像就有这么一个观念:
女儿家,水做的骨肉,因此更容易被污浊感染,这骨肉也更脆弱,在大环境面前,水做的只有悲剧一场。
3.贾雨村的悟道:水乃参玄之体悟
雨村罕然厉色忙止道:“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大约政老前辈也错以淫魔色鬼看待了。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这段有几个观点:
1.不知这人来历下,武断从现实逻辑角度评价,女儿是水做的,观点是偏颇的。
2.不能错认为宝玉这句话,表现他是色鬼。
3.这等观点,需要读书、识事、致知格物、悟道多力构成的,雨村评价宝玉非常高。
当然,这些是最肤浅的,作者真正想要表达是一种“反驳”。
如果把贾雨村的“色鬼评价”当成世俗和主流社会观点的话,那么其实曹雪芹在贾雨村身上就附身,做了一个“非也”的反驳。
这个可能和当时社会认识有关,当时主流是追求富贵,讲究子孙在祖先庇护下尽享天伦之乐,同时社会也认识到真正的温柔乡只有大富大贵之家方可享受。
也就是说,某种程度上认识到女儿身上的清爽也是一种逃避世俗官场,或者达到另外一个社会层面的重要手段,或者令人感觉美好的经验(这个自然和曹雪芹的人生际遇有关)。
因此,你就发现,这个女儿是水做的骨肉,拿出来,是一种哲学思维,一种消极改造社会或者臆想调节的心理愿望。
我们再看,宝玉什么来历?神瑛侍者和顽石的精神聚集,既有顽石享受温柔乡的贪恋,也有侍者不断突破自己的欲望,艰苦修行后大彻大悟回归天界的执着 。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情感和思想本质,特别诡异而独特结合在一起,就有了“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这种既文雅又低俗的形容。
另一方面,不怕别人笑话,需要通过自己本事和努力争取。包括读书,识物,悟道等等,这是非常矛盾的,一个宋明理学的修身之术,得出来的是一个清明透彻而与主流不同的观念,所以人会迷茫不解,直到红尘走破,回首往昔,却也是不舍与气馁。
这个“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这是作者非常痛彻的领悟,一个对没落贵族辉煌的迷惘回忆(里面有多么美好的少女啊),最后也只能“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水,是纯粹的,宝贵的,尤其在宝玉或者曹雪芹的记忆里面,那种冥冥之中的醒悟,藏在这平凡的一句话里面。
所以,我不得不称赞,红楼梦,很伟大。
到此,以上对于报考初会高中毕业证落在学校里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报考初会高中毕业证落在学校里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