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所需材料
(一)、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二)、个人学籍档案材料(如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档案材料),所有提交档案材料必须由存放单位或学校密封好并加盖公章。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社会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
教师资格认证的时候不需要提供户口本。
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可以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办。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等级证书遗失,可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伪造或变造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无效。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 ①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②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③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该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该校提出认定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认定基本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2019上半年起,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目前可进行信息比对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籍信息、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要毕业证和学位证。
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的材料有:
一、户籍在本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二、人事关系在本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三、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
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证报考流程:
一、网上申请资格认定
考生在申请认定需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并按公告内容确认是否符合认定资格和准备申请材料。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根据所申请教育局的现场确认安排,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三、通过认定
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完成后对申请认定进行资格认定,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从2016年起,不再提供纸质考试合格证明,考生直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并打印即可。
五、领取证书
通过认定的考生,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