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自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需开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前往省教育考试院开具。据了解,申请成绩证明要求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0门以上(含10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课程免考、转考手续办理完整,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考试期间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考生本人预计在2017年9月1日前能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且已经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需开具自学考试本科成绩证明的考生。
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成绩证明。2016年6月30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不需要开具此证明。
考生开具相关证明需要经过两个步骤:
一是本人持身份证、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于10月25日-28日到所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生成绩单》
;二是本人持身份证、《考生成绩单》于10月25日-28日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需注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请各位报考的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的教育考试官网,以免错过规定时间。
考生在办理了自考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工作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可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开具学历证明的申请,打印《学历证明申请表》,然后向省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毕业证书、前学历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明申请时间为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所有专业统一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第二天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自考毕业申请表的打印步骤如下:
登录系统。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进行登录。
进入毕业申请页面。在“考籍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申请”,选择申请毕业专业后,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如果考生看不到“考籍管理”页面,说明考生登录的账号对应的注册信息没有完成在籍注册流程,请在申请毕业前完成注册及现场确认等相关操作。
查看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查看申请毕业专业下所有课程成绩,红色显示的是不合格课程成绩。点击“毕业条件判定”按钮,等待系统自动判定是否符合申请毕业条件。如果符合申请毕业条件,请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如果不符合申请毕业条件,系统会提示“不合格”,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课程顶替中看是否有课程可以顶替,对符合顶替规则的课程,考生自行进行顶替操作后再次进行毕业申请。
提交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持有关材料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由考生本人办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准考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现场确认申报信息。若考生确实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应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被委托人签写被委托人姓名。
以上步骤完成后,《毕业生登记表》将按照要求打印出来,并进行签字确认。
自考所有课程全部及格60分(包括论文),即可取得毕业证。如果想拿学位证,要求比毕业略高一些。一般有三个要求:
1.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2.学位课平均分70以上。
3.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只要达到学位要求即可申请学位证书。 有些人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只是因为某些课程没有达到学位要求,一般都卡在英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