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网上报名需要上传必要的材料。申请者通常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教育教学工作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上传。这些材料将作为审核认定的主要依据,确保申请者符合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资格条件。
因此,申请者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按照要求准备和上传所需的材料,确保资料齐全和准确,以便顺利通过教资认定审核。
教资认定上传资料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教资认定需要上传相关资料。
2.首先,教资认定是需要进行申请的,而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学历、任教经历等资料。
其次,为了保证申请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教资认定机构也会进行资料的审核和确认。
3.在上传资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资料格式要规范,不能出现乱码等问题;2)资料清晰,不能模糊或缺失关键信息;3)资料真实,不能造假或虚报。
此外,如果在上传资料时遇到问题,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查看相关的帮助文档或联系客服进行咨询。
在第一步个人信息编辑完后,开始第二步,上传照片,点击浏览在电脑里选择照片,然后确认上传;
将鼠标放到照片左上、下角或者右上下角,往右下,上,左上,下角拉。
然后点击确认裁剪就可以了;
然后查看个人信息,确认照片上传无误即可;笔试报名选择考区与科目;显示报名成功即可,记得过段时间查看你的审核情况,如果未通过立即重新上传即可。
是的
无学位的申请人在进行学位信息添加时,应选择“无学位”。 对于大四学生而言,如果尚未获得学位,这一步骤是必要的。根据相关规定,即使没有学位,只要学历符合认定要求,就不会影响教师资格的认定。目前,学位信息的在线核验系统尚未完全实现,因此所有添加的学位信息在成功后,核验状态都会显示为“待核验”。
在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或认证报告(对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学位,需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无需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额外的电话或邮件确认。因此,对于大四学生而言,如果在教师资格认定的阶段还没有获得学位,应在相关表格中填写“无学位”,并准备好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教资认定是否需要毕业,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身份和情况。以下是具体的分析和归纳: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对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于毕业证通常在7月份下发,而教师资格证认定上半年是从3月到6月,此时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毕业证进行认定。但需要在认定系统里认定自己的学籍信息,后台会自动核验是否是应届毕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需要毕业证,但应届毕业生需要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已毕业人员:
对于已经毕业的人员,教师资格证认定必须提供毕业证。在认定系统里需要选择相应的选项,并填写毕业学校、毕业时间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专升本、研究生等,可以选择使用第一学历进行认定,或者等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当年以最高学历进行认定。
自考、成考、网络教育学历:
对于自考、成考、网络教育学历的人员,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和认定报名都是需要有毕业证才可以报考。即使通过应届生的学籍也无法进行认定。
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
综上所述,教资认定是否需要毕业,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身份和情况。对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未获得毕业证的情况下进行认定;但对于已毕业人员和其他非全日制学历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进行认定。同时,还需要满足相应的学历要求。
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一般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和相关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可以在你目前所在的居住地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但是,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可能需要在你生源地或者考试地进行考试和面试等环节。
因此,如果你想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认证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便申请成功。
(一)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工作要求,为保证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职业‘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教师资格的顺利认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的相关要求,我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8: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8:00-7月2日18:00(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本批次报名)。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8:00-10月15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在网报结束后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当地发布的相关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认定机构将于5月21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15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0月28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结果查询和领取证书。
(一)网上申报
认定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申请补报。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办理方式:申请人直接到现场确认点提交认定材料。
2.现场提交确认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体检报告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盖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表自行打印,贴照片,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6.小2寸照片
近半年内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正规照相馆冲晒照片,非打印照片,所提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及体检表照片同一版,艺术照或大头贴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不予受理),供教师资格证办证使用(小2吋二张,3.5×4.5cm)。
7.户籍或居住证:
①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③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港澳台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驻守在江南区辖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结果查询和领取证书
1.结果查询。受理结果将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终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于认定结果和领证事宜,申请人可在江南区教育局网站查询
2.领取证书。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可同时上网查询有关领证事宜。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档案,遗失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