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是由清华大学颁发的,用于证明毕业生已经完成了该校的学业并获得了相应的学位。
毕业证书上通常包括毕业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信息,而学位证书上则包括毕业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专业、学位等信息。
毕业证书是学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学习,修完教学计划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办学单位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
毕业证书基本记载项一般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时间、学制、毕业专业、发证时间、证书编号、学校公章、学校钢印、校长名章等。
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办只能开《学位证明书》
1、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由毕业学校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毕业、结业、肄业和学位的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