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您的叙述来看,不客气地说,您恐怕根本不知道报到证是什么。报到证是学校根据当年的毕业生就业计划签发的,供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使用。作为毕业生,只能有一个报到证,没有今年的报到证或者去年的报到证之说。如果您报到证遗失了,应当向原毕业学校申请补办,或者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 按照正常程序,学校应当将报到证发到毕业生本人手中,没有办理就业报到之前,报到证是不应当进入档案中的。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后,报到证的存档联由人事管理单位或者机构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留底联则由人事管理单位或者机构留存。 如果您没有领取过报到证,应当首先同毕业学校联系,领取或者补办报到证。如果您已经使用报到证办理了就业报到手续,应当同办理就业报到的单位或者机构联系,查清档案中没有报到证存档联的原因。 报到证中填写的报到时间不同于报到证的有效期。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是两年(有的地区已经延长至三年),在报到证的有效期内,都可以以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作岗位,也可以使用报到证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可以补办。
补办流程分两种情况说明
一、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二、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工作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5、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报到证,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市、自治区教委(教育厅)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
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
报到证的用途主要包括:
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证明。
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
6、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办理流程为: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4、如原学校没有了,直接到教育局申请补开学历证明即可。
毕业证书丢失后应该先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已经作废;学生本人应该回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证明书需由本人申请、学校同意;经毕业学校审核无误后将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省教育主管部门对情况核准后,再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和加盖印章。
1、结业生,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部分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但未通过毕业论文或在毕业前未完成有关课程的修读。结业生由培养单位颁发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结业生在一年内完成课程重修或补论文答辩,可换发毕业证书。
2、结业生一般不签发报到证。在学校上报给省教育厅就业方案前找到工作单位,而且单位确实需要报到证办理有关接收手续的,可由单位出具证明,办理派遣手续,签发报到证。但要注明“结业生”字样。
3、结业生在5月30日前,没有上就业在线填写有关资料,申请不纳入就业方案的,学校不做其档案及户口暂留在学校一年的计划。
4、结业生如果在一年内,能正式拿到毕业证且已落实单位的,可以凭协议书、接收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按省教育厅规定,在取得毕业资格三个月内找到工作或要求回生源地就业的,可以纳入当年就业方案派遣,签发当年的报到证。超过三个月后不再受理。
5、结业生在一年内仍没有正式拿到毕业证书的,不再签发报到证,凭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出的证明,由学生自己到校学生档案室和保卫处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生源地人事局。
学历认证在学校是不能够办理的,都是由教育部学信网来进行审核的,在国内很多省会城市都有代理点。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目前你也可以直接在鉴证网上办理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