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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教资认定的审核现场,都能看到有人拎着一大袋材料,以为十拿九稳了,结果对的没带上,没用的却带了一堆。
为了让不看公告的“老板”们到时候不要太狼狈,特整理出以下重点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便民、优化服务有关部署要求,近年来教资的审核工作也逐渐无纸化: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经系统核验确认信息无误的,学历证书、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资认定申请表在现场确认时不再需要提交。
已完成上述核验后现场需带材料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
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体检合格证明、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②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体检合格证明、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身份证原件、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体检合格证明、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④港澳台人员在居住地或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合格证明、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⑤驻粤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身份证原件、军官证/士兵证原件、体检合格证明、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另外!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额外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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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达教育】友情提示: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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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A3型纸,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二代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原件、复印件。
3.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社会考试在户籍地申请认定需提供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在工作地申请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各省市具体要求是不同的。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贵州省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贵州省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5.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体检报告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盖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表自行打印,贴照片,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6.小2寸照片
近半年内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正规照相馆冲晒照片,非打印照片,所提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及体检表照片同一版,艺术照或大头贴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不予受理),供教师资格证办证使用(小2吋二张,3.5×4.5cm)。
7.户籍或居住证:
①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③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港澳台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驻守在江南区辖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如果是读三年制专科,可以开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毕业证正在办理之中。
如果是读四年制或五年制本科,那就开不成学历证明材料了,只能开学籍证明材料,证明在学校进行了正常注册,是学生的在籍在册学生。
如果要开这些材料,首先要找辅导员(或班主任),由他们提供一个证明并签名,证明你的学生身份(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年级、班级以及注册信息等)。
然后拿着辅导员的证明去学校的学工处开出正式的学历或学籍证明,并盖上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