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据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政策而定:1、通常情况下,新生儿申报户口是不需要网上办理,应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的时候在医院就会有发一个出生证明的,带着孩子和双方父母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去就近派出所户籍管理科办理户口,没有网上可以办理的,这种重要身份文件暂时没有,就算有以后也会需要验证的。完全依靠网上不现实,需要很多程序,需要慎重。
可以在一网通办或者随申办申请。
如果是刚入学的话,一般学校会统一办理的。如果是已经毕业的话,首先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或者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登记,办理好档案交接。
然后再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基层组织(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证明等到所在辖区的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转移。
上海2021年小升初需要材料包括:
毕业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学籍证明单(小学盖章)(部分学校需要);
短信面谈通知、电子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本人居住证件以及父母一方的居住、缴保或灵活就业等相关证件。
上海小学转学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①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②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③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④学生家长需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房产证、蓝印户口本、有效期内《上海市居1住证》等有效证明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⑤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及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⑥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1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⑦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初中。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学生在嘉定区民办学校接受初中教育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扩展资料:
1、申办对象资格
①入学:凡属本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适龄儿童;
②转学:在本市小学就读的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变动户口变更迁入本市的学生。
2、申办所需材料
①入学:带户口簿、独生子女证、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等;
②转学:带户口簿、原校“转学联系单”,学生评价手册、学籍卡、健康卡、接种卡等。
3、办理程序
①入学:按招生通告到指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由联合招生组审核、调剂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单;
②转学:由学生家长向原校当面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由学生家长直接与户口所在地对口学校联系;经转入学校核准同意,在“转学联系单”上盖章后,再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4、办理依据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98]第75号)。
5、办理地点
全区各中小学皆可办理。具体以学校为准。
6、办理期限
①新生入学报名根据市教委当年确定的时间;
②转学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1、前往学校开具证明:前往所在的小学,中学,高中开证明,证明曾经在某一个时段内为该学校的学生。
一般如果只是学籍证明而不是成绩证明的话就不需要成绩。去所在的学校教导处盖章,如果是办签证的话,需要拿到去你所在的城市的公证处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