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制作的笔录一般使用的都是普通话,对于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对于外国人也会有翻译现场一同制作笔录 对于文化较低或无文化的会宣读笔录,对于聋哑人,会使用手语或者手语专家对笔录进行手语翻译。如果你还不懂,那只能说你你的智商存在严重问题。
我能看懂,可是你得有呀。检察院笔录卷宗都属于秘密级文件,检察内卷外人根本看不到,公安移送的案卷也只有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办案人能看到。如果你是以上职业,应该能看懂,如果不是,你拿来了我也不敢看呀!
讲一下犯罪嫌疑人的笔录吧。
首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会对犯罪嫌疑人制作讯问笔录,侦查结束,案卷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办案人员会讯问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会制作讯问笔录。一般来说,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件,检察院的笔录和公安机关的笔录基本差不多,因为是以公安机关的笔录为模版稍微改动再问一遍。
第二,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案件,检察院会想办法讯问犯罪嫌疑人使其认罪,这时候笔录和公安机关的可能就不大一样了。不管怎样,我曾经工作过的检察院,检察院的讯问笔录会随案卷一起移交给法院。但有的检察院,如果检察院的讯问笔录不作为证据的话,就不会移送法院了。
第三,如果检察院的讯问笔录作为证据移送法院,那么律师可以通过阅卷,看到检察院的笔录。如果不提交法院,当然也看不到了,不过那也不作为证据使用了。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逮捕、起诉时制作的笔录通常不作为证据使用(自行补充侦查、调查和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除外),一般只装订在检察内卷中,最后存档。
所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看检察院的笔录。只需要看懂侦(调)查机关制作的笔录即可。律师和法官通常也是看不到检察院笔录的。
1.当事人。
2.当事人的代理人。
3.公安机关。
4.检察院。
5.法院。
给违法嫌疑人做的笔录,受害人一般是不能看的。而受害人的代理人,即检察官可以看。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指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其行为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代理人是指嫌疑人的代理人,因为检察官是代表国家进行的公诉,虽然在某种意义上他也是受害人的代理人,但我们一般不会强调后者。检察官在案卷移送检察院时就可以看案卷包括笔录了,而嫌疑人的律师在经过相关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许可之后,也可以看案卷材料。包括笔录。代理人可以看和案件有关的笔录,但一般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会阻止他看,或不让他看得太多。需要的证件主要是律师证(如果是律师)、当事人的委托书等,程序嘛,就是找到案卷所在机关的负责人,一般是找案件承办人,经其允许之后,就可以查看案卷了。但案卷是不能私自复印、拍照的,要这样做必须经相关人员许可。
答: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笔录询问地点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
派出所在没有笔录口供的情况下就发行政拘留单,这是违规程序,应该先对被抓人作询问笔录等到笔录以记录在案情况下,去分局治安科申请行政拘留证 ,再送去看守所执行被拘留的日期。
既然是因为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到医疗机构实地现场检查或校验,那么,“检查(校验)笔录”固定内容为:
1.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2.医疗机构的所有制形式;
3.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床位;
4.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
5.医疗机构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6.医疗机构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7.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8.医疗机构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一般情况下,如果医疗机构具备这些条件,是完全符合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证》条件的,医疗机构应该没有问题。 上述这些检查或校验内容,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第666号)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医发[2006]第432号)规定的。
做笔录是不会有回执的,笔录属于公安机关的专门材料。有回执或者说会给到你纸质材料的,主要是传唤证、做笔录时候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处罚前告知笔录、处罚决定书、收缴清单等等诸如此类法律文书的。
如果你做为报案人,那么公安机关在受案、立案以后,还会提供给你受案/立案回执。
到此,以上对于高中毕业证怎么做笔录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中毕业证怎么做笔录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